黑龍江日報1月20日訊 嚴寒中,每到上下班交通高峰期,哈爾濱市民總會遭遇出租車挑客、拒載、不打表亂喊價等現象,打車由“一車難求”演變為“一座難求”。市民們紛紛表示,以前拼車總會選擇車裡人少的,現在拼車只要能坐進去就行。“打車難”問題在今年兩會上也成為代表委員們熱議的話題。
記者體驗挑客,挑客,還是挑客
場景一:18日12時30分許,記者在哈市道裡區親身感受打車難,與記者一同在路邊打車的還有三波來哈旅游的外地游客。記者決定在兆麟街路口打車,每當有出租車停下後,招手打車的市民立即圍上去,說出自己的目的地,記者觀察到,當幾輛出租車同時停下,司機挑客耽誤時間給整個路面造成了小型擁堵,為後面的行車造成不小的壓力。
場景二:19日16時,哈市南崗區和興路與林興路交口處。該路口處有很多打車的市民,由於這一時段是哈市出租車交接班時間,所以很多空車不會載客。一些司機在前擋風玻璃位置放上標有交接班目的地方向的卡片,如“服裝城”、“道裡”等字樣,行經打車人較集中的地方會放慢車速,如有相同方向的,就會載客。有的“緊俏地點”,的哥挑挑揀揀後滿載而行,原地還剩下不少沒能如願的乘客。
亂象解析運營成本高“代步車”擾亂市場公司壟斷
問題一:“不拼客就賠錢”。的哥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因為路滑、堵車等原因,一輛出租車平均每天僅能行駛130公裡左右。按每公裡2元錢計算,每天可收入260元。給公司的份錢(約140元)和油錢(約100元),車輛8年經營權的費用(按出租車小買斷12萬元,8年經營期計算,每天約合40元),加在一起約280元。這樣計算下來,出租車如果不合乘就賠錢,是運營成本讓無限制的合乘變成了冬天打車的常態。
問題二:“代步車”擾亂市場正常營運。市民金女士稱,前幾日她傍晚在哈市華山路和長江路交接處打到一輛車,可上車纔發現這是一輛“代步”車,且不足兩公裡的路程司機開口就要15元,並表示“最低價,接受不了可以下去”。無奈天氣寒冷又趕時間,金女士只好忍氣吞聲沒有下車。
一名出租車司機說:“這些‘代步車’擾亂了出租車市場的正常營運,是該有人管一管了。”
問題三:公司壟斷是根源所在。現行《哈爾濱市城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規定,哈市出租汽車經營權實行許可制度,出租汽車經營權實行有償出讓。個人要想從事出租車經營,必須向有出租車經營權的公司購買經營資格。這就造成了部分出租車公司市場中的壟斷地位,從而出現了百姓對整個出租車行業服務水平不滿意、出租車司機個人要承擔全部經營風險、政府要經常面臨來自社會方方面面的責難,而取得具有壟斷地位經營權的出租車公司卻賺大錢的怪現象。
建言獻策預約“打車”加強行業管理
“很多人打車地點隨意,出租車也隨意亂停,這樣不但給交通造成擁堵,還容易發生追尾等交通事故。”省人大代表丁非表示,為緩解打車難問題,可采取電招或提前預約的方式“打車”,“乘客提前通過預約的方式告訴司機打車的時間和地點,讓出租車司機提前‘候命’,雙方信息流通,這樣不會存在拒載等情況,乘客節約時間,提高效率,也避免了司機空駛,對雙方都有好處。”
對有的司機看招手違規亂停、詢問拒載、亂喊價等現象,省政協委員李曉陵建議:發動市民或乘客開展有獎舉報。凡利用手機、相機抓拍到出租車違章停靠、亂闖紅燈、拒載、挑客等現象,可以把處罰的費用作為獎金,獎勵舉報人。保持對出租車管理的高壓態勢。對違反有關規定拒載、拼載的司機,及時進行嚴肅處理。按照“違規次數越多、處理越重”的原則處罰,並記入駕駛員誠信檔案。對駕駛員違規被媒體曝光或被查處1次的,行業管理機構將責令企業對駕駛員扣10分並停業學習3天;被曝光或查處2次的,將參加為期一周的集中培訓學習,並經考核合格後重新上崗;對違規3次的,吊銷該駕駛員《從業資格證》,5年內不得進入出租汽車行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