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6日訊 在美容美發店辦張會員卡,就是圖個會員價少花點錢,聽說過注銷會員卡時,要把之前享受的減免優惠金額一次性償還給商家嗎?近日,消費者張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霸王條款』。由於為會員卡充值有『低消』,張先生想將手中的美發會員卡注銷,卻被告知:退卡時須將之前享受的優惠『還給』商家。
張先生告訴記者,日前他去香坊區一家形象美發中心美發,拿著可以打折的會員卡結賬時發現,會員卡內所剩餘額不夠本次消費的金額,於是向美發中心提出差額用現金補齊的想法。該美發中心店員稱,持會員卡的會員如果要享受折扣優惠,必須使用會員卡消費。張先生為了享受優惠價,不得不再向會員卡裡充錢,但店員又提出,顧客為會員卡充值每次至少要充200元。張先生說,當時自己身上沒帶那麼多錢,但為了付清美發費用,便和美發中心『討價還價』,最後充了100元。
張先生認為,在辦會員卡前,美發中心並未告知其充卡有『低消』等情況,侵犯了自己的權益。因此,付清美發費用後,他向美發中心提出注銷會員卡並退還卡內餘額。美發中心同意銷卡,但必須將之前享受的折扣優惠金額一次性償還。其後,張先生將自己的遭遇投訴到市工商局12315舉報中心,經處理,美發中心為張先生注銷了會員卡,並將卡內餘額48元返還給張先生。
工商點評
顧客為會員卡充值時,美發中心設置充值『低消』,以及顧客提出注銷會員卡退還卡內餘額的要求時,美發中心設置附加條件,都是商家設置的霸王條款。商家設置霸王條款的目的是減輕自身的責任和義務,將本該由商家履行的責任和義務強加在消費者身上。在本案例中,美發中心未提前告知會員卡充值有『低消』,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充值設『低消』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有條件辦理退卡業務,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與公平交易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