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9月25日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路邊停車位屬於公共資源,嚴禁私自佔有使用或取得收益。如遇路邊劃線停車位收費,公民有權拒絕繳費!
目前在很多大城市路邊都劃了停車位向車主收費,隨著我國汽車保有量的快速增長,這種現象也蔓延到了很多中小城市,成為部分不法分子的“吸金”工具,就劃那麼一道白線就可以每天收費幾千甚至上萬元。一旦車主停放車輛時,有人會突然竄出來,每輛機動車收取10—100元不等的停車費。而車主交錢後連正規發票都沒有,很多車輛受損後車主也只能自認倒霉。對於這種情況,公安、物價等部門是嚴厲打擊的。交巡警部門也會在道路執勤中加大這方面的巡查,一經發現,堅決取締。市民如果遇到在路邊停車位停車被收費情況,如有懷疑,可以讓收費人員出具“收費證”,並指出“P”牌標識和價格收費公示牌。如果缺少一樣,可以拒絕繳費,並向有關部門投訴。
據《全國交通網》介紹,路邊劃白線就收停車費,不合法,也不合理。因為,這本身就屬於公共資源,而這種公共資源,就應該免費供市民使用。因為,這種停車位根本就沒有額外佔用公共資源,公民在購買燃油的過程中已經向國家繳納了養路費或燃油稅的錢,已經完全包含了這種路邊停車的費用。
現在看到了全國交通網出臺的的法律依據,小伙伴們!請你們大聲的對這些可惡的“包租婆”say “No!”
責任編輯: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