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消費者劉某投訴哈爾濱聲廣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發布保健食品違法廣告。經查,當事人於2014年1月份,三次在媒體上發布“藏密雙寶、雪靈芝”保健食品廣告,廣告中出現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並利用專家、消費者名義及形象作證明。
當事人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九條之規定,違法發布保健食品廣告。省工商局立即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該廣告,並依據《廣告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處罰款24萬元。
責任編輯: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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