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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價食品』多臨近保質期 消費者購買時需留點兒心
2015-11-26 09:43:01 來源:齊齊哈爾新聞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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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1月26日訊 細心的市民會發現,在超市裡經常會有一些特價或是用膠帶捆綁搭售的食品,留心觀察的話,會發現大多食品快接近保質期了。近日,記者對齊齊哈爾市中心城區常見“臨保食品”銷售情況進行了走訪調查,發現在我市絕大多數超市內,並沒有設立臨保字樣的提示,部分消費者購買到臨保食品後並不知情,而且一些超市對需冷藏食品的儲存並不規范,也增加了臨保食品變質的風險。

  “特價食品”賣得俏

  近日,記者在建華區東四道街一家綜合批發超市內看到,收銀臺、電梯口等醒目位置擺放著不少“特惠”商品,有飲料、牛奶、餅乾、糖果等。據超市一位工作人員透露,除了部分物品是讓利銷售外,超市促銷主要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廠家為新產品作宣傳,另一種就是快要過期的“特價食品”。盡管這些“特價食品”離保質期近,口感也相對差些,但低廉的價格往往能吸引消費者的目光。正在挑選方便面馮女士告訴記者,這樣感覺很實惠,還有一個飯盒可以使用。“東西又沒過期,而且價格比平時便宜很多,真的很劃算。”

  “我經常買特價食品,價格便宜,像牛奶、植物油之類的,都買過。”市民王愛華阿姨認為,打特價肯定是有原因的,但超市的東西相對質量也有保證,只要自己留意,在保質期內吃完,一般不會有問題。

  通過隨機走訪,記者發現,多家超市內,除了特價,還有買幾送幾的捆綁式優惠。當然,送的東西離保持期就更近了,例如:一款蒙牛牌枕裝純牛奶買一箱送兩盒純甄高檔酸奶,記者看到送的酸奶離保質期只有七天。“牛奶類制品保質期短,大都只有5至6個月的保質期,比較容易過期,有時過了三個月就開始打特價,只要打折促銷,往往賣得很快。”超市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說。

  記者采訪時發現,季節性折扣、清倉區、促銷等多種“老辦法”,仍是超市處理臨期食品的主要渠道,仍有一些顧客在購買食品時還沒有養成查看生產日期的習慣,尤以老年顧客居多,而對超市裡打特價的商品,最感興趣的也就是老年顧客,因此老年顧客買到臨期食品的幾率也相對較大。

  “臨保”食品少有明確提示

  在龍沙區豐恆小區附近某家超市走了一圈,記者並沒發現有標注“臨保”的食品。在專門促銷的專櫃中,記者隨手拿起國內某品牌餅乾,其搭售的餅乾保質期為一年,距離保質期還有不到40天。其餘一些搭售食品也存在類似情況。隨後,記者先後走訪我市中心城區的大型連鎖超市發現,很多超市都有出售這種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簡稱“臨期食品”),而且這些超市均無設置“臨保食品專櫃”。在冷鮮專櫃,牛奶、酸奶買一送一搭配銷售的情況普遍存在,搭售的食品都是保質期較短的。

  不少市民向記者反映,很多超市將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和其他食品捆綁銷售,大多數食品的生產日期不醒目,一些馬虎的消費者買回家也沒特別留意,部分消費者等到食用時纔發現已經過期。記者發現,大部分打著“特價”牌子的牛奶、糕點、熟食、水果都是臨近保質期的,並且越是接近保質期限打折幅度越大。但超市除了用醒目標簽標注“特價”外,很少對食品的保質期予以明示。

  “不是快過期了不可能這麼便宜,一般顧客都應該有這個常識,再說了,買東西也都會看一下生產日期。”一家超市的售貨員認為沒有必要明示“臨保食品”。當然,更主要的是:“食品安全這個問題很敏感,老百姓也很重視,如果明說快要過期了,估計買的人會少很多,很難賣出去。”

  部分商家“臨保食品”儲藏條件不達標

  “原價8元一瓶,特價9元兩瓶,而且還沒過保質期,當時只覺得便宜,沒想到已經變質。”22日,大學生小楊從校園內超市貨架上買回兩份450g瓶裝紅棗風味酸牛奶,回到宿捨打開飲用時,感覺味道不佳,包裝顯示11月4日生產,保質期21天,還有三天。雖然小楊有種上當的感覺,不過超市銷售的不是過期商品,所以只能吃啞巴虧了。

  為什麼在保質期內的食品也會變質?就這一問題,記者采訪了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工作人員。據這位工作人員透露,產品的保質期是指產品在正常條件下的質量保證期限,由生產者提供,正確的保存方法下,保質期內食品的性狀和營養成分基本保持穩定,市民可以放心選購。由於酸奶、牛奶制品屬於易變質食品,雖然小楊購買的酸奶在保質期內,但是生產企業在出廠標簽中明確說明,儲藏條件為零下2至6攝氏度冷藏,存儲條件不達標會導致酸奶變質。記者走訪時發現,除了一些大規模連鎖超市外,我市中心城區大多數便民超市都將酸奶、牛奶制品放在貨架上常溫存放。儲存條件不達標極易引起產品變質,面對記者的質疑,一些超市負責人給出的解釋都是:“都這麼做,空間有限、條件不夠。”

  市民:設專櫃、定期限,消費者權益有保障

  臨近保持期的特價食品要不要明確保質期?就這一問題,記者隨機采訪了部分市民,大都認為“臨界”食品還是設專櫃或明確標示的好。

  市民王秀芳女士表示,即將到保質期說明質量還沒有問題,如果價格優惠,買回去早些食用應該問題不大。王女士建議,超市應該設置臨期食品專櫃後,消費者購買食品時不必每樣都仔細看出廠日期,購買時更省心。

  “說來說去,食品終歸是要過期的,就看你怎麼去看待這個問題,更何況有關部門已經出臺了相關制度。這樣一來,消費者的權益也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護,沒必要大驚小怪的。”市民王立國先生說道。

  市民蔣濤先生則認為,現在超市的特價物品很多,有很多不是“臨保”物品,而且也不是每一次買都會看得那麼仔細,“臨保食品”放不了幾天就到保質期。雖然在超市沒問題,可是買回家就成了食品安全隱患。如果超市在特價銷售“臨保食品”時能設立專櫃或者有明確標牌,讓市民能明明白白按需要選購,既能避免浪費,也可消除市民不慎食用過期食品引起身體不適的隱患。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雖然多數市民對於是否會購買臨期食品各持己見,但對超市開設專區進行消費提示,並認定臨期期限,他們均持肯定態度。而且,《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中也明確要求,凡臨近保質期的食品,都需要有明確的標志提醒。在此記者建議,全市各商超、食品流通企業能夠盡快設立單獨的“臨期食品”銷售專櫃,一方面符合政府部門對行業監管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讓廣大市民消費得明白、放心。

責任編輯:遲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