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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維權]報低價團萬元買玉品 退貨不成被『調包』
2016-03-15 20:43:56 來源:東北網  作者:張雋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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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郵寄回來後,張先生發現,與他之前購買的商品在包裝、質地方面完全不一樣。圖片由張先生提供

  東北網3月15日訊 (記者 張雋珊)15日,我省紀念“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活動在哈市道裡區中央大街舉行。消費者現場投訴,報港澳購物團買1萬餘元玉飾品退貨沒成,寄回來的東西還被“調包”。

  在活動現場,張先生告訴記者,去年9月,他在黑龍江省松花江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鑫誠假期,以每人298元的價格報的港澳6日游觀光購物團,因旅行社提前告知是購物團,所以張先生對行程中安排去購物店並無異議。“行程的最後一站是珠海市一家玉器店,店內掛了明星代言照片,介紹說這是一家知名品牌飾品店,在哈市某商場內也有專櫃。”於是,張先生在該店花費近12000元購買金鑲玉吊墜等飾品。

  退貨之前,張先生購買的玉飾品包裝盒是木制的。圖片由張先生提供

  幾天後,張先生回到哈市,聽朋友提起旅行時所購買的玉器商品質量不好,便上網進行查詢,“我在網上查到很多消費者受騙的信息,和我的情況都差不多。後來,我到對方曾提過的哈市某商場,發現並沒有這個品牌。我又到其他飾品店,同類的商品只賣1000多元。”

  隨後,張先生找到了黑龍江省松花江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鑫誠假期提出退貨,工作人員跟張先生報團時與當地對接的旅行社聯系後,給了張先生一個地址,並要求張先生將要退貨的商品和購物發票一起郵寄過去。

  張先生說,半個月後,他再次找到旅行社,工作人員表示東西不能退貨。張先生要求再把商品寄回來,可收到商品後,張先生卻發現完全不是他之前寄走的金鑲玉飾品,不只包裝換了,連吊墜的質地都不一樣。“之前購買的商品包裝是木制盒子,寄回來的商品包裝卻是紅色絨面的,玉飾品也與之前的不一樣,而且我當時寄過去的發票也全都沒了。”張先生向旅行社提出異議,工作人員卻說聯系不上當地的旅行社。目前,事情遲遲沒有得到解決。

  省消協工作人員將張先生所反映的情況詳細記錄,並提醒消費者,要堅決抵制低價團。旅游是消費,低價團的存在以各種隱性消費為前提,而這些費用,最終將由消費者買單。此外,消費者在導游推薦的商家進行消費活動時要謹慎,避免受騙。

責任編輯:強銳

【專題】3.15消費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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