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日訊 近一段時間,寒冷的天氣將喜歡玩耍的孩子們的視線拉到了室內,一度將室內兒童樂園熱度推向高潮,但記者了解到,齊齊哈爾市部分室內游樂場所存在管理不規范、兒童游玩設施也有安全隱患等問題,對此,齊齊哈爾市消協的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警惕室內兒童樂園不安全陷阱。
今年8月29日,齊齊哈爾市消協接到市民隋女士的投訴,反映其孩子在水上樂園游玩時受傷一事,要求經濟賠償,以維護其合法權益。市消協接到投訴後,立即進行調查,結果情況屬實。
今年8月15日,隋女士家裡四人一起到我市某水上樂園游玩,在玩『大水塞』這個項目的時候,由於臺階和滑道中間有個縫隙,導致孩子在行進的過程中,雙腳插入縫隙並造成右腳創傷,當時孩子雙腳失去知覺,傷勢嚴重,無法行走,家長扶著孩子找到園區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態度比較冷漠,安排消費者進入園區醫務室進行簡單包紮,並跟消費者說,自己處理孩子的受傷問題,自行墊付醫藥費,答應後期給解決。在消費者的強烈要求下,園區纔派了一名工作人員跟隨他們到醫院進行診治,醫藥費卻是消費者自行墊付。
孩子受傷的第二天,家長到該水上樂園討說法,在消費者的強烈要求下纔見到園區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會積極協調處理此事,但一直未賠償消費者任何費用。無奈之下,消費者投訴到市消協,要求該水上樂園賠償傷者醫療費、交通費等相關費用。經市消協多次召集消費者和經營者進行依法調解,指出水上樂園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存在安全隱患,導致孩子受傷,依據《消法》第49條的規定應當給消費者賠償。10月24日,經市消協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經營者退給消費者門票費552元,並賠償其醫藥費、交通費等共計800元。
為此,齊齊哈爾市消協提醒廣大消費者,在水上樂園游玩時,一定要注意安全事項,不要戴眼鏡、手表、項鏈和戒指等容易脫落的物品,這些物品一旦脫落後容易紮傷其他游客;並事先了解泳池深淺,量力而行,切不可逞強好勝,安全第一。同時,在帶孩子游玩前要注意安全保護,盡量選擇大型、衛生條件好、娛樂設施有安全保障、管理較規范完善的游玩場所;游玩前,家長應先於孩子熟悉游樂場所環境,關注游玩須知,特別是一些限制條款是否有不安全因素,了解使用設施警示條款提示內容,以便游玩時幫助孩子規避風險。此外,家長應幫助孩子選擇適合的游玩設施。
齊齊哈爾市消協副秘書長信偉告訴記者,在游玩過程中,家長也應履行好孩子的監護權。照顧和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及時發現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如娛樂場游玩的孩子較多時,家長應及時避免造成互相碰撞發生傷害。一旦在游樂場所出現人身損害,應在第一時間與經營者取得聯系,特別要注意證據索取,同時,可要求經營服務方派人員陪同前往醫院,消費者要保留好消費與損傷治療的所有相關票據,以及其他賠付費用的證明,以便向商家索賠時有理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