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1日訊 紅崗法院嚴格按照上級法院關於『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工作部署,多措施並用,不斷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及時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穩步推進執行工作。
強化立審執兼顧,掌控執行先機。強化立審執兼顧,通盤解決執行難。加強立案、審判及執行環節之間的協調與配合,推行『執行窗口前移』,發揮釋明權,主動告知原告及早采取訴前、訴中財產保全,先予執行等措施,掌控執行先機。
強化多懲戒並用,樹立執行權威。依法用足查封、扣押、凍結、劃撥、搜查、拍賣、限制出境、罰款、拘留等強制執行措施;加大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拒不配合人民法院執行的協助義務人及妨害人民法院執行的案外人的懲處力度。加大信用懲戒力度,先後將437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借助官方微博、微信平臺連續發布『失信被執行人曝光臺』,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的『老賴』予以集中曝光。
強化各部門互動,形成執行合力。強化與鄉鎮村等基層組織的執行信息互動,及時掌握和收集執行線索;加強與金融、公安、土地、房管等職能部門溝通協調,建立對被執行人『人、財、物』查詢和協助查控『綠色通道』,實現執行力量與其他多種執行資源的互動,全面擠壓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的生存空間,提高執行效率。
強化信息化建設,提高執行效率。執行工作的信息化體系初步建成,建立了嚴密的執行案件流程管理平臺,快速反應的執行指揮中心、高效的執行網絡查控系統。通過擴大執行查控系統的財產查控范圍,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懲戒力度;發揮執行指揮中心、網絡查控等作用,既規范執行行為,又提高執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