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4日訊 2017年1月1日起信用卡滯納金將取消,改為由銀行收取『違約金』。盡管距離新規實施之日還有一段時間,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大慶市包括五大行在內的多家商業銀行已經陸續發布公告落實新規。
明年信用卡違約金取代滯納金
記者在大慶市調查了14家銀行後發現,目前除個別幾家銀行暫未對信用卡新規做出響應外,大部分銀行都已發布了信用卡違約金費率調整公告。
據了解,目前在大慶市已有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農業銀行、招商銀行、光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等多家銀行調整了信用卡違約金收費標准。根據銀行發布的收費調整公告,銀行都取消了超限費,並將滯納金調整為違約金。
記者了解到,新規實施後,今後違約金等產生的費用將一次性收取、不再計息,而以往實行滯納金收費標准時,一旦發生逾期,持卡人需要承擔高昂的逾期費用,且計費方式一般是按月復利,利息也會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欠款越來越多,增加持卡人還款壓力。
銀行收費標准各不相同
記者了解到,雖然目前已有多家銀行對信用卡違約金收費調整做了公告,但是收費標准各不相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等統一按照最低還款額未還清部分的5%收取透支費。
還有部分銀行的違約金按照最低還款額未還清部分的5%收取透支費,並且還設置了最低、最高收費限額。各銀行收費限額的最低標准也各有不同,農業銀行標准最低,為1元,其次為建設銀行5元,而招商銀行、廣發銀行單位卡、交通銀行最低均為10元,廣發銀行(單幣卡、雙幣卡)為20元。目前設置透支收費最高額度的只有工商銀行,為500元。
此外還有部分銀行實行差別費率,例如光大銀行,若未償還透支本金不超過15元(2美元、2歐元)時,違約金按照透支本金收取;透支本金超過15元時,違約金按照最低還款未還部分的5%收取,最低收取人民幣15元,或2美元,或2歐元。
采訪中某股份制銀行個人金融部負責人向記者透露說,信用卡新規把更多的自主權交給商業銀行,收費標准將根據商業銀行和持卡人的約定進行,這改變了現有定價機制過於固化的缺陷,有利於信用卡業務的差異化發展,也有利於銀行間的良性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