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30日訊 29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多起涉及哈市優化發展環境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件的幾名犯罪嫌疑人,從多個省份購進藥品包裝,在哈市呼蘭區生產假藥,並銷售到北京,假藥的總價值9000多萬元。
今年1月至10月,全市法院共計受理各類案件143012件,同比增加了35044件,增幅32. 46%,有效解決了轄區企業立案難問題。另外,今年前10個月,全市法院共審結各類涉企案件57807件,同比增加了4412件,增幅8. 26%,結案率71. 02%。此外,前10個月,全市法院共計執結涉企案件8699件,執結標的金額21億餘元,維護了勝訴企業合法權益。
從省外進包裝在呼蘭制假藥銷往北京 假藥價值9400多萬
被告人任某組織其他兩名被告人,自2012年開始生產、銷售假藥。任某先後在浙江省蒼南縣購進假藥包裝盒、商標標識、藥品監管碼等包裝材料,在河南漯河市購進生產假藥藥板的冷鋁和PVC,在浙江省瑞安市購進藥品空壓機,由其他兩名被告人等多人在哈市呼蘭區用購進的藥品空壓機生產假冒丹參滴丸、波立維、立普妥等假藥藥板半成品。
任某等人將生產的假藥通過客運等方式運到北京市對外銷售。2014年5月22日,公安人員在北京市繳獲大量復方丹參滴丸、卡陪他濱片(希羅達)、硫酸氫氯?咯雷片等藥品,以及大量藥品包裝材料。經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收繳的藥品均系假藥,贓物價值9422萬餘元。經公安機關對收繳的藥品銷售賬本進行審計,2012年至2014年任某等人制造、銷售偽劣藥品金額為634萬餘元。
根據任某等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規定,認定被告人任某犯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八百萬元;認定其他兩名被告人犯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
偽基站偽裝成工行客服中心 發詐騙短信近6000條
2016年,被告人宋某伙同曲某(另案處理)流竄至黑龍江省尚志市,由曲某開車,宋某利用偽基站設備,偽裝成中國工商銀行客服中心95588,向不特定多數人發送內容為積分兌換現金的詐騙信息一天,累計5932條。
被告人宋某利用發送短信的電信技術手段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根據其犯罪事實、情節及危害程度,依照法律規定,判決被告人宋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大型企業欠貨款900多萬不還被告上法庭 遭索賠100萬違約金
原告哈爾濱某汽車公司與被告哈爾濱某大型企業於2008年建立了購銷汽車相關配件的業務關系,並簽訂了工業品買賣合同。約定由原告按照被告的要求提供產品系列配件,被告按約定向原告支付貨款。原告按約定履行了合同,而被告在應付款期間僅給付了原告部分貨款,到2015年12月3日被告尚欠原告貨款共計900多萬元,雖經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未履行義務。故原告於2016年1月7日將被告起訴至法院,要求給付貨款900多萬元及100萬元違約金。
法院反復做原告工作,促使雙方當事人面對面地共同研究還款方案,最終達成和解。原告放棄100萬元違約金的請求,其餘貨款900萬餘元被告在7個月的時間內分期給付,原告還分擔了一半的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