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紅崗法院把維護弱勢群體訴權作為踐行司法為民的重要抓手,通過拓展平臺、完善機制、簡化流程,積極落實國家司法救助制度,拓展司法救助功能,有效解決了部分生活困難、遭受不幸的當事人及其近親屬的燃眉之急,切實保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
拓展宣傳平臺。紅崗法院依托官方網站、微博、微信等信息平臺,積極向群眾宣傳普及國家司法救助政策,公開國家司法救助的基本原則、適用條件、辦理流程和救助標准。明確對8類情形的涉案人員,可實施國家司法救助;對案件發生有重大過錯、拒絕配合查明犯罪事實、妨害刑事訴訟等8類情形『不予救助』,從而確保了司法救助的公平、公正、公開,彰顯了『以法治國』的力度深度。
完善救助機制。該院嚴格按照《關於建立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見(試行)》、《關於加強和規范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的精神,結合紅崗區域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嚴重殘疾』、『沒有賠償能力』、『無法通過訴訟途徑獲得賠償』、『生活困難』等概念。統一了司法求助標准,增強司法求助的可操作性。明確了實施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原則、機構、對象、救助標准、救助申報、審批、發放程序,為公正、規范、有效的開展司法救助工作提供了依據。
簡化申請流程。對申請救助的當事人遞交的申請材料予以審查,對材料不齊的一次性告知。隨後將申請材料交由合議庭合議,提出決定是否受理的擬辦意見。承辦部門嚴格審查救助條件,及時啟動辦理救助案件,簡化審批程序、縮短救助周期,著力打造快速救助模式,實現專款專用,從而有效發揮了司法救助制度在幫扶困難群眾、化解社會矛盾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取得了明顯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