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6日訊(記者 楊帆)記者從省人大常委會今天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16日結束的省第十二次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黑龍江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條例突出了企業主體地位,對支持企業自主立項、加大科技研發投入和成果轉化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
條例針對我省科技實力較強但科技成果轉化率不高的現狀,總結了近幾年我省出臺實施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有關政策的成果,對強化企業在科技成果轉化的主體地位、激勵科技人員轉化科技成果、科技成果收益和處置、提昇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等方面做出了規定。
條例明確,發揮企業在研究開發方向選擇、項目實施和成果應用中的主導作用。對利用財政資金設立、市場導向明確的科技項目由企業牽頭組織實施。為提高企業自主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規定支持企業建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企業研究院、工程研究等各類研究開發機構。為鼓勵企業實施科技成果轉化,規定企業承接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科技成果並實施轉化的,政府可按照技術合同成交額或技術入股出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為激勵企業科研人員開展科技成果轉化,規定國有企業應建立對科研人員的中長期激勵機制,完善國有企業科研人員收入與科技成果、創新績效掛鉤的獎勵制度。符合條件的國有科技型企業,可采取股權出售、股權獎勵、股票期權、項目收益分紅、崗位分紅等方式進行激勵。為鼓勵國有企業加大科技研發投入,規定將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研發投入、科技成果轉化績效列入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范圍;對其在科技研發等方面的投入,可在考核中視同利潤。
條例的制定充分體現我省省情,為激勵科技人員轉化科技成果,給予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創造更加寬松的政策。條例還從資金、稅收、金融、保險等多方面對科技成果轉化給予支持保障。為保證科技成果轉化工作落到實處,條例對財政資金支持做了多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