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6日訊 12月22日,大慶市又傳出惠民好消息,大慶市城鄉低保標准和確定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准再次提高。此次提標惠及大慶市城鄉困難群眾124027人,將補發資金2608.17萬元。
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大慶市委、市政府始終記掛著,在財政緊張的情況下,堅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錢不減,在進一步提高城鄉低保救助標准的同時,將城市『三無人員』和農村五保對象統一定義為特困供養人員,並對特困供養人員加大救助力度。《大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提高大慶市城鄉低保標准和確定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於12月21日正式出臺。
通知規定:從2016年1月1日起,市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提高到每人576元/月;讓胡路區、龍鳳區、紅崗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提高到每人4020元/年,大同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提高到每人3720元/年。確定市區城市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標准為每人14040元/年,分散供養標准為每人9600元/年;市區農村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標准每人6720元/年,分散供養標准為每人4704元/年。
四縣按照省民政廳和省財政廳的統一要求,結合各自實際情況,適時提高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和確定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准,並按照相關規定備案後公布執行。
對新標准公布時在冊的城鄉低保對象和確定的特困供養對象,結合提高後的城鄉低保標准和確定的特困供養人員供養標准、執行時間、低保批准時間和低保動態核查情況予以補發,補發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
為了切實將市委、市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實處,鞏固好『應保盡保、應得盡得』的救助成果,發揮好社會救助的兜底作用,大慶市民政局積極推進落實各項工作。第一時間將市政府的正式文件發放至各縣、區民政局,要求嚴格按照有關要求,精心組織,保證工作進度。同時在社區工作站、鄉鎮服務中心張貼提標通知,及時向社會公布城鄉低保標准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准,提高社會公眾對提標政策的認知程度。積極協調市級財政部門,落實提標補發資金,為推進提標工作提供資金保障。敦促各縣、區對當前在冊的城鄉低保對象和特困供養人員,結合提標後的標准、執行時間和動態核查情況,認真核算補發金額,按文件要求予以補發,並及時做好資金統計發放和數據臺賬錄入工作。
目前,此項工作正在有序進行,將於12月底前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