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12月27日訊 冒黑煙車輛復檢合格後方可上路行駛,未經復檢上路行駛的,處以300元罰款,逾期不參加復檢罰款500元……記者近日從哈爾濱市環保局獲悉,2017年1月1日起,新的《哈爾濱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開始實施,哈市將出重拳治理冒黑煙車輛。
據悉,新《條例》第五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機動車排氣污染大氣環境的行為向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機構或者縣(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舉報。對提供違法行為屬實、證據確鑿的,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機構和縣(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具體獎勵辦法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等相關部門制定。『我們接到舉報後及時通知車主進行維修,並要求其應當在被告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到檢測站復檢,復檢合格後方可上路行駛。未經復檢上路行駛的和逾期不參加復檢的,我們將按照新《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分別處以300元和500元的罰款。同時我們還建立了倒查機制,看看這臺車是什麼時間在哪個檢測站檢測的,我們要調取檢測記錄和數據,也對檢測站進行倒查,杜絕人為放車現象。』哈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辦公室主任馮寶春說。
除此之外,哈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辦公室的稽查人員還在路面上采取隨手拍的形式進行稽查,對發現的冒黑煙車輛進行鎖定,通知車主維修、復檢。同時,和交警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在路面上聯合執法,出動6臺尾氣遙感監測車對各重要交通節點車輛尾氣排放情況進行抽檢。尾氣遙感監測具有自動化程度高、檢測速度快、檢測數據實時聯網、牌照自動識別、易轉移等特點,可以在不影響車輛正常行駛的情況下對車輛排放情況進行檢測,只需1秒鍾就能完成一臺車輛的檢測。監測中如發現尾氣排放超標的車輛,執法人員會及時告知車主,並要求車主對車輛進行修理,然後到檢測站復檢,復檢合格後纔能上路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