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2月28日訊 日前,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了《關於簡化優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的通知》,哈市為改進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自明年1月1日起哈市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將實行市、區兩級管理。

《通知》要求,未經人社部門授權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不得擅自保管流動人員檔案,哈市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自2017年1月1日起實行市和區、縣(市)兩級管理,按照工作職能進行劃分:凡用人單位在市人社部門進行用工備案的企業,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轉為靈活就業人員時,憑企業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到市企業流動人員檔案管理服務中心辦理存檔手續;凡用人單位在區、縣(市)人社部門進行用工備案的企業,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轉為靈活就業人員時,憑企業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到區、縣(市)流動人員檔案管理服務機構辦理存檔手續;由於企業關停等原因,沒有實行用工備案的企業,由用人單位出具相關材料,憑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本人可選擇在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地存檔機構辦理存檔手續。
責任編輯:張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