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4日訊 本月起,大慶市將向網店發放『電子營業執照』,對網店的經營管理將更加規范和嚴格。近日,記者從市市場價格監督管理局獲悉,日前,《黑龍江省網絡經營者電子標識管理暫行規定》出臺,明確從1月23日起,網店經營者要主動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電子標識』,並在網站醒目位置『亮標亮照』,否則,將給予處罰。
向網絡經營者推行『電子標識』,旨在督促其主動公示合法經營主體資格和信用信息,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營造守約踐諾的網絡信用環境和安全放心的網絡消費環境。
對於電子標識的申請、核驗和發放,將實行網上辦理,並且不收取任何費用。電子標識是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制作。網絡經營者申請使用電子標識,要登錄黑龍江省電子標識統一發放網頁(//www.eits.org.cn/)後,填寫和提交相應申請材料。申請材料包括:《工商執照電子標識申請表》;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掃描件;域名租用或證明網店為其所有的材料。屬租用域名情形的,提交域名租用協議或域名登記證;屬在第三方交易平臺開設網店情形的,提交能證明網店為經營者所有的相關材料;網絡經營主體負責人身份證原件雙面掃描件。電子標識與網絡經營者在申請表上填寫的域名一一對應使用,申請者開設有多個網站(網店)的,可一並申請辦理。
據悉,大慶市各縣區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網絡經營者電子標識的核驗、發放和管理。相關部門在收到網店提交的申請後,將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核驗,核驗通過的,將在黑龍江省電子標識統一發放網頁上進行公示,並為申請者提供電子標識代碼下載服務。
《規定》還特別提到,對於核驗通過的網店,必須要在其網站首頁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頁尾醒目位置貼置電子標識,否則將給予處罰。此外,網店經營者提供虛假信息騙取電子標識或偽造、冒用電子標識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