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地方新聞  >  牡丹江
搜 索
消協提示:年夜飯限定最低消費、必須點套菜系『霸王條款』
2017-01-18 08:54:00 來源:大鵬新聞網-牡丹江晨報  作者:孫波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1月18日訊 『家家客滿,這年夜飯也太難訂了!』1月7日,市民曲先生到牡丹江市多家飯店預訂年夜飯時,接連碰壁,無奈感嘆……隨著春節臨近,年夜飯市場驟然昇溫,一些飯店、酒店,不僅雅間、包房被搶訂一空,甚至連大廳也已預訂告罄。從一些訂單上可以看到,有些市民為了能吃到一桌年夜飯,甚至提前一兩個月預訂,甚至有些預訂者已提前點好了飯菜,交付了訂金。

  面對年夜飯預訂的火爆,消費者是否真的能吃得心滿意足,乘興而來,滿意而歸呢?帶著疑問,記者於日前對牡丹江年夜飯市場進行了走訪。

  調查年夜飯預訂一桌難求

  『對不起,雅間已全部預訂滿了,大廳還有桌,但也需要預訂。』1月12日上午,記者以訂餐者的身份來到某高檔酒店,當時服務員告訴記者,該店年夜飯預訂形勢非常火,早在一個多月前就預訂滿了。

  『提前預訂需要什麼手續嗎?』對此提問,服務員回答:『留下姓名和電話就可以,臨到年前,過來點菜交訂金。』『交多少訂金?』『五百!』『來不了訂金能退嗎?』『如果臨近過年,就退不了了!』

  隨後,記者又來到另一家飯店,當服務員得知記者要預訂年夜飯時,不加思索地回答:『雅間沒有了!』同樣,預訂年夜飯也需要交納訂金。

  時近中午,當記者來到市區周邊某中檔飯店時,服務員的回答如出一轍,但所不同的是,在該飯店預訂年夜飯並不需要預付訂金,但卻有不低於800元的最低消費……

  兩天時間,記者相繼走訪了市區十餘家酒店、飯店,無一例外都沒訂到想要的房間。而且,提供年夜飯服務的酒店、飯店多數都有預付訂金、最低消費、只提供『套菜』等『門檻兒』。對此,某飯店張經理直言不諱地道出了經營者的苦衷,『這是飯店采取的自保手段!』他說,假如不收取訂金,一旦預訂者臨時取消預訂,那飯店肯定會遭受損失,為了避免損失,收取訂金在所難免。至於最低消費的問題,張經理認為那是店家經營方式和策略問題,『消費者如果接受不了,那可以不訂!』此外,對於一些飯店規定年夜飯只能點『套菜』的做法,張經理認為,『點「套菜」易備料、易加工,而且省時省力利潤也高,但一般高檔酒店和飯店不會采取這種經營方式。』

  揭秘年夜飯餐桌暗藏『貓膩』

  『絕大多數飯店都是講求誠信經營的,但面對瞬間出現的就餐高峰,個別飯店可能會玩些「小貓膩」、「潛規則」。』采訪中,在飯店當廚師的大剛,向記者講述了一些年夜飯中的常見『貓膩』。

  『最常見的是偷梁換柱、缺斤短兩。』大剛以『胖頭魚兩吃』這道菜為例告訴記者,消費者選好魚後,服務員通常會當著顧客的面進行稱重,然而稱好的魚拿到後灶後,個別廚師就會將活魚換成死魚,而且多數也不夠分量,『一條5斤的胖頭魚,從中剁開分別做成兩道菜,少個一斤多根本看不出來,而且誰又能分清是死魚還是活魚。』

  『將菜提前做好,上桌時臨時加工也是常見的方式。』據大剛講,一些廚師為了緩解做年夜飯的壓力,通常會搶前抓早,事先將一些菜做好,等顧客點菜後,稍做加工便可上桌,『這樣雖然上菜快,但口感和營養都會大打折扣。』對此,大剛以一道鐵板銀雪魚為例告訴記者,正常情況下魚是要現場加工的,然後再烹制上桌,但個別廚師會將魚提前加工好,顧客點菜後澆上汁就可上桌,『嘴尖的顧客,會嘗出外燙裡涼的感覺。』

  『特價菜以次充好,降低成本。』大剛講,『以往做蝦仁冬筍湯用的是鮮蝦,而變成特價菜後,鮮蝦換成了乾蝦仁,這樣一道特價菜,其實更掙錢。此外,「大鍋飯」也是常有的事。』大剛告訴記者,對於年夜飯餐桌上的一些家常菜,個別廚師也會采取大鍋飯的做法,『一鍋炒出幾桌的菜,這樣既省時又省力,當然味道會大打折扣。』

  『大飯店的年夜飯質量和服務都有保證,但對於一些小本經營的飯店來說,情況就不好說了。』采訪最後,大剛肯定地告訴記者。

  提醒年夜飯預訂需理性消費

  既然這年夜飯中有如此多的『小貓膩』、『潛規則』,那消費者又該如何應對呢?

  『每年都會接到涉及年夜飯的消費投訴。』市消協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涉及年夜飯的投訴主要集中在飯菜質量、服務標准、訂金退還等幾個方面。相當一些消費者遇到問題後主動放棄維權,一方面是主觀維權意識差,不想因為一道菜、一頓飯或是服務不周到,而影響了過年的心情和氣氛;另一方面就是缺乏有效的維權證據, 『如預訂年夜飯交了押金不簽訂書面協議,用餐後圖打折便宜不開發票等,這樣一旦出現問題,消費者很難維權。』對此,消協工作人員建議消費者,在預訂年夜飯時最好選擇有一定信譽度的酒店或飯店,『並與飯店簽訂詳細的書面訂餐協議,約定好飯菜的質量、價位,以及相關費用及服務。』對於記者調查中遇到的『限定最低消費』、『必須點套菜』等預訂條件,消協工作人員明確表示:『霸王條款!』

  此外,律師也對當前預訂年夜飯交納押金的環節做出了特別提醒。律師馬志海告訴記者,押金是『訂金』還是『定金』,一字之差,結果卻大不一樣。繳納定金是一種合同行為,顧客違約飯店不退還定金是合理合法的,而飯店違約是要雙倍返還顧客定金的。但『訂金』則有商量的意思,不受法律保護。同時,馬志海也建議消費者,『訂餐時最好要與飯店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同時,按規定消費者交納的訂金不能超過用餐總額的20%!』

  聽了消協及律師的提醒,讓人愈發感到,如今消費者並不太『會』吃年夜飯。突出的表現是,幾乎所有預訂年夜飯的消費者均未與飯店簽訂任何形式的書面協議,甚至所交納的押金也分不清到底是『訂金』還是『定金』,交錢後也僅有一紙收據而已。而對於飯店來說,情況也基本如此。采訪中,記者曾與一家飯店提出簽訂預訂年夜飯的協議,對此飯店領班不解地回答:『訂餐還用簽什麼協議啊?最多只能給你出個收據!』可見,如今這預訂年夜飯還真需要點常識和理性。

[1]  [2]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