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1月19日訊 18日下午,出席省十二屆人大六次會議的各代表團分組審議了《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工作條例(草案)》和《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
現行的《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暫行條例》是1994年頒布實施的,隨著我省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改革的不斷深化,人大工作面臨新的形勢和任務,現行的暫行條例已經不能完全適應當前工作的需要。2016年初,省人大常委會啟動了條例的制定工作,並於12月提請省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初次審議;今年1月,省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對草案進行了第二次審議,並通過了提請本次大會審議條例草案的議案。條例草案詳細規定了專門委員會的性質地位、組織機構、工作職責、議事規則和組成人員履職的要求,對專門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加以細化。
我省大氣環境質量多年來一直總體良好,但目前區域性、季節性大氣環境問題日益突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面臨新壓力、新挑戰。省人大常委會黨組高度重視大氣污染防治立法工作,多次專題聽取工作情況匯報,對重要問題作出明確的指示和安排。省人大常委會分別於2016年10月、2017年1月進行了兩次審議,經省委同意,決定將本條例列為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審議議題,由省人大常委會提請本次會議審議。條例草案明確了防治原則和政府及其部門的責任;突出對重點領域的污染防治;強化對重點區域的嚴格管理;補充細化上位法規定;強化法律責任追究。
審議時,代表們一致認為,專門委員會是人民代表大會的重要組成部門,承擔著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很多工作,對於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職能作用的發揮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暫行條例已頒布實施二十多年,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相關規定的精神與要求,適應和解決省人大專門委員會開展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完善人大工作制度,充分發揮專門委員會的職能作用,重新制定條例是十分必要的。
在審議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時,代表們一致認為,大氣環境是人類生存的基礎條件,大氣環境質量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對於大氣污染問題,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制定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有利於強化社會公眾環保意識,改善人居環境,推動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實現綠色發展。
審議時,代表們還對兩個草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