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10日訊 2月7日、8日兩天,記者接連暗訪,發現牡丹江市仍有個別商家在售賣『孔明燈』,兩次順利買到了10餘個。9日上午,記者再次聯系了管轄問題商家所在區域的陽明市場監察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問題商家進行了突查,並隨機對東四小食品周圍商戶進行了抽查。
9日上午9點30分,執法人員先來到問題商家『小博士玩具』店內。經詢問,商家不承認經銷『孔明燈』的事實,執法人員對貨架檢查,沒有發現孔明燈。執法人員隨即對店主下達了詢問通知,要求其到執法部門說明情況,並提供相應證據。
隨後,執法人員又來到問題商家『雙洪玩具』店內檢查,店主解釋,只賣過三個孔明燈給記者,貨物來源於網上,提供不出進貨票據,執法人員也對其下達了詢問通知。
陽明市場監管局陽明所所長劉中全表示,他們首先要對這兩家商戶的售賣行為進行調查取證,如果情況屬實,將對經銷『孔明燈』的業戶,處以貨物價值三倍的罰款。
之後,執法人員又來到東四小食品大廳內,經隨機抽查,均未發現孔明燈。東四小食品商管科科長陳萬良告訴記者,他們自兩年前就已通過大樓廣播、下達書面通知等手段,多次對經營業戶進行了拒售『孔明燈』的教育,現大廳內沒有業戶售賣『孔明燈』。
責任編輯: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