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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聲音]王月清:生活垃圾分類回收 實現傳統經濟向循環經濟轉型
2017-03-06 17:41:00 來源:東北網  作者:王春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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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北京3月6日訊(記者 王春穎)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大量增加,已成為當今世界最嚴重的公害之一。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齊齊哈爾龍江縣環衛處保潔隊長王月清建議,解決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問題,實現傳統經濟向循環經濟轉型。

  全國人大代表王月清。

  『總理在此次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要加強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制度」,對這一點我尤為關注』,王月清代表說,在我國垃圾仍然以混合制收集為主,並采用填埋、堆肥和焚燒的方法進行處理,垃圾的混合收集,使得垃圾的處理難度大。生活垃圾分類收集既能保證降低垃圾的處理量和處理成本,又能變廢為寶創造經濟效益,同時還能避免垃圾及垃圾滲濾液危害。垃圾分類可以減少土地佔用,環境無污染,同時也能夠節約資源,是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環節和內容。

  王月清代表表示,目前我國垃圾分類回收舉步維艱,分類回收效果非常差。人們缺乏垃圾分類投放知識,觀念滯後,對垃圾分類投放積極性不高,環保意識不強,管理部門重視程度不夠,垃圾分類設施標准不統一和設施不足,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導致垃圾分類投放行為不具有很強的約束力,回收產業鏈良性循環未建立等問題。給後續處理帶來巨大的壓力,造成了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雙重危害,垃圾分類回收的現狀令人堪懮,不僅嚴重影響城市衛生指標,而且也危害到人類的身體健康。

  王月清代表認為,作為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垃圾分類回收同樣需要法律層面的規范和引導,纔能從根本上保證中國的可持續發展不出現偏差和缺陷。垃圾分類回收是傳統的經濟形式向循環經濟轉型的一個重要表現,是一項日積月累的大工程,需要政府、民眾、行業共同重視和發展,需要綜合運用道德、技術、財政、法律等手段共同發揮作用。

  王月清代表建議,國家制定相關的法律,規定資源循環利用和垃圾分類收集標准,約束企業和消費者的行為;出臺政策、采取措施,來引導企業和消費者參與垃圾分類收集和資源循環利用的隊伍中,進行垃圾從源頭分類回收、加工再利用重要性、可行性的宣傳教育;在社區、街道、鄉村設立垃圾有償回收點,提高垃圾和廢舊物資的有效利用率,大大減少垃圾清運的工作量和降低運輸成本;限制生產和使用一次性用品,使用綠色環保包裝,從根本上減少垃圾的產生量;對以廢舊物資回收再生利用為主體的循環經濟產業項目建設加大支持力度。

  王月清代表說:『由於目前我國有關生活垃圾的法律法規屈指可數,大部分涉及到生活垃圾管理的規定也偏重於垃圾的清掃、收集、運輸、處理及相關管理活動,而極少涉及到垃圾的分類回收,僅有的幾條規定也是鼓勵性的、倡導性的,僅僅停留在原則上的,而缺乏可操作性。總體上看,我國生活垃圾分類回收立法基本上處於起步階段,一個完整的生活垃圾分類回收法律體系亟待建立。』

責任編輯: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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