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3月14日訊 今年,在紅光農場務工的農民工再不用為能否及時領到工資而發愁了,《紅光農場農民工工資管理規定》的實施,給2017年紅光農場各類施工企業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立規矩』,為農民工兄弟分毫不差地拿到工資橕起『保護傘』。
紅光農場近日通過了《紅光農場農民工工資管理規定》,規定中要求,2017年,凡是在農場施工的企業,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規定向上級人社局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施工單位必須在農場財務、人社、建設等部門的監督下每半個月兌現一次農民工工資,工程項目結算時需預留工程款的20%,優先用於發放農民工工資,如果施工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即農場)停止撥付工程款。工程驗收60日後,無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農場按規定返還施工企業上繳的農民工工資保障金。
責任編輯: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