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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99條細則完善社會救助 成年無業重度殘疾者可單入低保
2017-03-24 13:54:58 來源:東北網  作者: 楊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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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3月24日訊(記者 楊金光)3月22日,哈爾濱市出臺了哈爾濱市貫徹〈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以法治方式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細則》共十四章九十九條,涵蓋社會救助基本內容和操作程序。

  完善社會救助機制和體系

  《細則》確定了哈市民政部門負責統籌全市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市以及各區縣(市)民政、衛生計生、教育、住房、建設、人社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取暖救助等9項制度和社會力量參與作為社會救助基本內容,即『9+1』救助模式,構建了一個分工負責、相互銜接、協調實施,政府救助和社會力量參與相結合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

  新增了救助內容細化低保申請事項

  新增對生活困難、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可按照單人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新增進城落戶農民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享有最低生活保障權利;新增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當年入學大學生一次性助學補助3千元;新增低收入家庭供暖救助。

  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項目包括:扣除繳納個人所得稅及個人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障性支出後的工資性收入、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等。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項目包括:現金、存款及有價證券,機動車輛、船舶、工程機械、中型及以上農機具,房屋,債權和其他財產。

  明確特困供養范圍困難人員就業援助

  政府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給予特困人員供養。特困人員供養的內容包括:提供基本生活條件;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療;免費辦理喪葬事宜。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在就業指導、技能培訓和自主創業方面,都將給予扶持或補貼。

  《細則》的出臺將進一步完善哈市社會救助體系,編密織牢兜底保障網,更全面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責任編輯: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