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必須』
1.必須自願、公平、誠信、自願
比如強制保險,就把消費者自願權利剝奪了,4S店有一些霸王條款對消費者有失公平,針對4S店的多數投訴都不是質量問題,而是誠信問題。
2.必須守三包、重售後
三包規定近幾年4S店執行得不太好,對自己有利的執行,比如給消費者退換車、退錢的時候,馬上按照公式算,對4S店不利的三包就給忽略了。
3.必須簽訂銷售合同
以前消費者投訴4S店,多數沒有合同,就一張白條、一張發票,比如消費者買2017款車,由於合同沒有約定,4S店就賣給消費者2015款的、2016款的;再比如買車時,4S店要消費者等10到15天,沒有合同寫上這句話,如果車遲遲不到,也會出現爭議,今後消費者就可以按合同約定維權了。
4.必須告知配件情況
這是一個全新的規定,售後要告知消費者配件的產地,什麼時間生產的,配件分為4種類型,一個是原廠配件,第二種再造配件,第三種是回收件,就是從其他車上拆解下來的,最後一種叫質量相當配件,售後要告訴消費者使用了4種配件的哪一種,一定寫在4S店售後服務的票據上,維權時做為證據。
5.必須按時處理投訴
所有4S店都要建立售後的部門,有明確的售後責任人,還有時間的要求,7天之內接到投訴,必須告訴消費者能否解決,如何解決。
6.必須保證檔案10年
過去消費者投訴,消協調查看看當時買車的手續和檔案,4S店就說檔案都已經銷毀了,新《辦法》規定和客戶簽訂的合同、檔案資料一定存到10年,如果沒有保存10年,出現糾紛,4S店拿不出有利的證據,就要承擔責任。
7.必須要給與行政處罰
一部好的法規,都要有罰則,比如強制保險、強制代辦落戶,就要受到3萬元的罰款,提醒4S店要了解法規,不然出現問題就要受罰。
8.必須保證10年配件
消費者經常反映,一款車型不生產了,去修車沒有配件了,新法規定,車即使停產不再銷售了,這個配件必須有10年的售後服務。
市消協人員提醒消費者,要拿好維權武器,發現商家違反上述規定,可以舉報投訴,消協將依照新規,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4S店:提昇服務贏得客戶
那麼,新《辦法》的實施,又給汽車行業帶來了哪些機遇和挑戰呢,記者采訪了現代4S店的劉經理和斯柯達4S店的丁經理。
劉經理表示,新《辦法》的實施,對行業起到了規范作用,消費更加透明,以前捆綁保險是和保險公司合作,交換一些資源,以後消費者可自願購買保險,覺得4S店合適,就在4S店買,或者去外面買。
劉經理還表示,新法規實施,開始市場不能那麼快規范起來,建議消費者到正規店面購買車輛,正規店面的賠償能力、服務能力肯定更強一些。
斯柯達4S店的丁經理則表示,新法實施給他們帶來更大機遇,車型放開銷售了,沒有壟斷了,可以多品牌銷售,消費者有了更多選擇空間,只有提昇服務理念,為客戶更好地服務,纔能吸納更多消費者。
消費者:選擇范圍更大了、更實惠了
記者隨機采訪了正在選車的張女士,張女士表示,精品不用加價了,保險不用捆綁了,她們可以有自由的空間去選擇。
張女士告訴記者,之前總去4S店看車,如果貸款買車,4S店會強制上一些小保險公司的保險,她不想上,現在可以在外面上,選擇范圍更大一些,價格上也會得到一些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