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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發揮物業最大使用功能 提昇居民生活幸福指數
2017-11-13 09:33:27 來源:大鵬新聞網-牡丹江晨報  作者:孫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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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11月13日訊 在今年的全市『兩會』上,人大代表孫繼東提出了《關於解決物業公司收費難問題的建議》。昨日,記者從牡丹江市房產局獲悉,10月13日,牡丹江市獲得立法權後具有裡程碑意義的第一次立法實踐——《牡丹江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經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批准,於10月15日正式頒布,將於2018年5月1日施行。

  據市房產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牡丹江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在立法過程中,本著同上位法保持一致的基礎上,從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民群眾的居住環境出發,廣泛征求了社會各界和廣大業主的意見和建議,學習借鑒了外地先進的經驗,結合我市的物業管理實際,在某些方面具有一定程度的創新,力求使我市這部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日常生活的法規貼近生活、好使管用。

  該負責人表示,這部條例對我市物業管理涉及的方方面面都進行了明確規定,但是否能夠得到有效地貫徹執行十分關鍵。物業管理難,難的不是管理,而是遵守相關規定。一部好的法律需要大家共同遵守,一個好的秩序需要大家共同維護。『相信在全市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住宅小區的環境和秩序一定會有更大的改觀,人民群眾的居住環境一定會越來越好!』

  據了解,即將施行的《牡丹江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共八章七十五條,重點規范業主(業主組織)、物業服務企業、建設單位、專營單位、政府相關部門等五方主體行為。《條例》的制定出臺,對於推動全市物業管理規范化發展,全面提昇物業管理服務水平,切實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建設法治牡丹江、幸福牡丹江具有重要的意義。

責任編輯:彭佳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