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北京3月7日訊(記者 孫曉銳 莊園 編輯 王艷)耕地保護事關國家糧食安全和生態安全,始終是事關國計民生的頭等大事。我國基本國情的一個重要表現是人多地少,耕地後備資源嚴重匱乏,依靠擴大耕地來增加糧食等農產品的數量已無法實現。全國政協委員顧福林認為,只有立足於現有耕地資源,加大耕地質量保護力度,深入實施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戰略,不斷提高耕地綜合生產能力,纔能為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促進現代農業健康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全國政協委員顧福林。
顧福林分析說,當前我國現有耕地面臨著數量減少、質量下降的雙重壓力,主要表現在:一是耕地持續生產能力比較脆弱。多年來,我國農業生產始終以高投入、高產出、超負荷模式運行,耕地長期得不到休養生息,加之很多地區農村基礎設施欠賬較多、部分耕地耕層變薄、土質養分流失和土壤生物活性下降等問題越來越突出,耕地持續生產能力逐步降低。二是土壤生態環境有所惡化。伴隨我國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工業『三廢』和城鄉生活污水排放量急劇增加,生產生活垃圾等廢棄物也日益增多,耕地成為上述污染物的最終承載體。三是新增耕地質量亟需提昇。在實施新型城鎮化戰略過程中,一些工業企業和建築開發企業佔用了城市郊區大量優質耕地,而補充耕地多位於江河圍墾區、礦山塌陷區和河套灘涂,土壤地力較低,難以對增加糧食和其它農產品產量發揮更大作用。
顧福林建議,為了進一步提高現有耕地的綜合生產能力,應對耕地質量保護進行立法。
——明確耕地質量保護的基本原則。堅持量質並重、保護提昇的原則,在全面落實永久性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制度、堅決守住現有耕地數量的同時,更加注重耕地質量的保護與管理,達到推進耕地質量建設,增耕地、減劣地、擴優地的目的。
——明確耕地質量保護的相關制度機制。制定耕地質量監測、評估辦法和耕地質量等級基本標准,完善耕地質量標准體系和監測體系;健全國家、省、市、縣四級耕地質量檢查與監測網絡;建立耕地質量保護獎懲和耕地地力調查測評分析制度;完善以耕地質量保護動態監測、檢查驗收、污染責任追究和生態補償制度等為重點的監管機制。
——明確提高耕地地力的重要舉措。通過規范規劃調控、市場調節、標准控制、執法監管等行為,推動各類建設節約集約用地,嚴控各種侵佔優質耕地的行為。推動高標准建設農田基礎設施,擴大高產穩產農田比重,改善農業生產條件,進一步提昇耕地內在品質。
——制定耕地污染防治有關規定。明確對工業污染點源進行監控的辦法,減少工業『三廢』對耕地的污染;規范對農業投入品使用,限制農民對肥料、農藥、農膜等投入品的施用量,最大限度地控制耕地的面源污染;建立對耕地污染情況的監測制度和監測體系。
——明確耕地質量保護責任。促進形成政府負責、部門協同、企業遵守和公眾參與的工作格局,營造上下聯動、各方配合的合力;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不作為、亂作為的監管部門及人員,對違反法律法規的企業及人員要給予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