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5日訊 經個人申報、審核比對和網站公示,2018年第一季度齊齊哈爾市失業保險共對125名符合條件的參保職工發放技能提昇補貼,涉及鉗工、車工、電工、起重工、電焊工等23個職業工種,共支出失業保險基金23.05萬元。
齊齊哈爾市自2017年11月實施技能提昇補貼政策以來,已累計為510名參保職工發放技能提昇補貼99.80萬元,充分發揮了失業保險促進參保職工主動提昇職業技能水平和職業轉換能力的作用,為齊齊哈爾市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昇級提供了人纔支橕。
技能提昇補貼涉及到參保職工的切身利益,那麼,符合什麼條件纔能申領技能提昇補貼?為此,記者采訪了市失業保險管理處負責人,並將相關問題整理如下:一、申領失業保險技能提昇補貼
應具備哪些條件?
1、申領人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單位及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
2、申領人自2017年1月1日起,在職期間取得由人社部發布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中所列的技能人員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3、申領人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由所在單位按相關要求向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技能提昇補貼,逾期不得申領。
參保人員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並享受一次技能提昇補貼。二、失業保險技能提昇補貼
標准是多少?
參保人員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准為1000元;參保人員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准為1500元;參保人員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准為2000元。三、參保人員申領失業保險
技能提昇補貼應提供哪些材料?
參保人員申領技能提昇補貼,應填寫《失業保險技能提昇補貼申領表》,並提供以下材料:
1、申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申領人本人的龍江銀行賬戶。
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轉移後申領技能提昇補貼的,應提供轉出地為其出具的技能提昇補貼申領發放情況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