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6日訊(記者 佘雨桐)哈爾濱市民王先生在展銷會上購買了宏佳電器公司生產的微波爐,回家使用過程中微波爐發生自燃,造成王先生的廚房大面積受損。近日,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揚名展銷公司賠償王先生4萬元。

2018年2月10日,揚名展銷公司在哈爾濱舉辦家電產品展覽會。王先生在展銷會上購買了宏佳電器公司生產的微波爐,在使用過程中微波爐發生自燃,造成家中廚房大面積受損。後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確認該微波爐為不合格產品,自燃系微波爐內線路短路引起。
王先生要求揚名展銷公司賠償損失5萬元,揚名展銷公司以微波爐是宏佳電器公司生產和出售的,與自己無關為由拒絕賠償。
經協商,雙方同意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王先生依據仲裁協議申請仲裁,請求裁決:揚名展銷公司賠償損失5萬元。後經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揚名展銷公司賠償王先生4萬元。
很多人喜歡參加各類展銷會,在展銷會上不僅可以大飽眼福,而且可以買到比市場價格更優惠的商品。如果在展銷會上買到不合格的商品,消費者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呢?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秘書陳魯通向記者介紹說:『電器產品合格與否與我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密切相關,消費者無論是通過什麼途徑購買電器,都要注意以下問題:要首選大品牌的產品,問清楚商品是否實行『三包』;查看有無合格證、包修憑證、3C認證的標識等;發票上所寫的商品名稱、牌號、價格等與商店出售時介紹的情況是否一致;能夠當面調試的電器要當面開機調試;注意保留購貨憑證,特別是通過網絡平臺購買的電器產品,要保留聊天記錄、產品宣傳廣告及接收產品的郵遞憑證等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