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8日訊(舒淼 記者 佘雨桐 編輯 王艷)18日,哈爾濱平房區人民法院執行局開展集中拘傳『老賴』行動,拘傳4人,涉及案件4件,4人當場全部履行欠款,案件全部執行完畢,結案標的72000元。

18日早平房法院執行局乾警列隊出發。
遇事冷靜勿衝動 打架傷人需賠償
2017年王某與耿某、鞠某因瑣事引發衝突,耿某、鞠某將王某打傷,王某同年將耿某、鞠某訴至平房區人民法院。經調解,耿某、鞠某一次性支付王某醫藥費等費用11500元。文書生效後,鞠某一直未履行給付義務。2018年王某向平房法院執行局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中,承辦法官依法向鞠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相關文書,但遭到退回。承辦法官多次打電話給耿某,但均未接通。
5月18日早7:00時,執行乾警前往鞠某住處,宣讀傳票,依法對其拘傳。拘傳過程中,鞠某情緒激動,拒不配合。經過執行局局長的耐心說服,鞠某逐漸平復情緒,同意前往法院執行局接受拘傳。到達執行局後,鞠某的丈夫情緒激動,與申請人王某發生語言衝突。在法院的調解下,經核實鞠某公公夏某系法院另案申請執行人,且有5000元債權即將發放到賬。夏某提出把5000元債權給付王某,剩餘款項希望王某放棄。王某最終同意夏某的還款計劃,案件順利執結。
免費幫工受傷 好鄰居也得賠償
2016年,楊某請鄰居吳某到家中幫忙打掃衛生。在擦玻璃的過程中,吳某因梯子閉合導致其從窗臺上摔落,造成腰椎體壓縮性骨折、左腳骨折、?管囊腫、腰椎間盤突出。法院判決楊某給付吳某各項賠償總計54797.58元。文書生效後楊某未履行給付義務,2018年吳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8日的執行行動中,經查詢楊某有房產一處,但屬於夫妻共同所有。楊某無固定收入,目前以打工為生。一面是曾經的好鄰居,一面是受傷的母親,吳某的兒子谷某也很為難。最終在法官的調解下楊某同意楊某一次性給付4萬元,剩餘案款放棄。楊某表示一次性履行4萬元確實存在困難,希望可以分2次將案款給付完畢,並以楊某的妻子作為擔保人。谷某最終表示同意。首筆款項2萬元當日履行完畢。
據了解,自進入執行攻堅階段以來,平房區人民法院全面核查卷宗,對有財產拒不履行義務的,屢次和而不解的『老賴』行為頻出重拳,拘傳、拘留活動常態化,每周開展一次集中拘傳、拘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