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25日訊(記者 佘雨桐 編輯 王艷)25日,哈爾濱市平房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被告馬某共向77名群眾吸收存款約219.6萬元,返還利息約9.6萬元,實際損失約210萬元。

庭審現場。
這是一起典型的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被告人馬某為黑龍江某建築材料有限公司的法人。馬某以公司要在黑龍江省綏化市建設老年公寓為名,在哈爾濱市平房區設立集資點,通過發傳單、組織宣傳會議的形式,以每月8分利為誘餌,向群眾宣傳集資。自2015年4月至2015年9月,共向77名群眾,吸收存款人民幣約219.6萬元,返還利息人民幣約9.6萬元,實際損失人民幣約210萬元。該案將擇期進行宣判。
被告人馬某辯護律師稱,2015年馬某覺得未來養老院市場將會很好,為了達到養老院開設標准,馬某想把自己原有的商房改建,但由於需要投入的資金量較大,她就以每月8分利的方式向身邊人發放傳單、組織宣傳會議等形式開始集資。由於馬某在當地是個小有名氣的企業家,之前從事的建材企業規模不小,所以很多人都沒想到錢會回不來。
平房區刑事審判庭庭長張立新說,此類案件涉案人數眾多,社會反響大,不僅損害了投資人的切身利益,還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破壞了我國的金融秩序。
『你貪的是它的利息,它要的是你的本金』,希望以本案警示大家,面對高額回報,對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要進行冷靜分析,謹慎投資理財,增強法律意識和風險意識。對一些單位和個人以高額回報、快速致富、低成本高收益等口號兜售高息存款、投資項目等行為時,一定要理性對待、警惕暴利誘惑、謹防投資陷阱,遠離非法集資、避免自己的合法財產受到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