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5月28日訊 近日,我省通報了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我省垃圾無害化處理項目問題整改情況。截至目前,我省34個垃圾無害化處理項目未建成項目中,已建成21個,尚有13個垃圾處理場項目未建成。21個已建成未運行項目中,已投運18個,尚有3 個垃圾處理場項目未投運。對於16個縣(市)區垃圾處理項目未建成或未投運,日前省環保廳聯合省住建廳約談了當地政府。
今年2月,省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決定對未建成或未投運的垃圾處理項目問題進行公開掛牌督辦,督辦要求2018年底前,該項目應當全部完成整改。近期,根據省財政廳和省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領導小組提供相關清單,我省先後對34個未建成和21個建成未運行項目進行了全面核查。目前,肇東市、海倫市、蘭西縣等垃圾處理場項目仍未建成,尚志市、克山縣、加格達奇區等垃圾處理場項目已建成未運行。
省環保廳、省住建廳對16個項目所在地縣、市、區政府和相關林業局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同時要求對整改過程中故意降低標准、放松要求或落實不力的,將建議當地政府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下一步,我省各地各部門將按照省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要求,認真開展考核監督。對已完成整改的項目,督促指導各地按要求建立項目銷號檔案。對尚未完成整改的項目,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及時掌握整改進展,對未按期完成階段性任務的,要進行約談通報。
責任編輯:張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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