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7日,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我省轉辦第二十七批次,共219件舉報案件,其中重點案件92件,已辦結87件,受理編號為2818、 2819、2820、2822、2823、2824、2825、2826、2827、2828、2829、2830、2831、2832、2833、 2834、2835、2836、2837、2838、2839、2840、2841、2842、2843、2844、2845、2846、2847、 2848、2849、2850、2851、2852、2853、2854、2855、2856、2857、2858、2859、2860、2861、 2863、2864、2865、2866、2867、2868、2869、2870、2871、2872、2873、2874、2875、2876、 2877、2878、2879、2880、2881、2882、2883、2884、2885、2886、2887、2888、2889、2891、 2892、2893、2894、2896、2897、2898、2899、2900、2901、2902、2903、2904、2905、2906、 2907、2908;未辦結5件,受理編號2821、2862、2890、2895、2909。第2818至2865號案件辦理情況如下:
一、受理編號2818號:『一是花園鄉齊心村周邊30米范圍內有7個烘乾塔,生產期間燃煤鍋爐煙筒冒黑煙,污染空氣。其中,張某某烘乾塔破壞齊心村六屯1?多口糧地,鋪蓋成水泥地面建晾曬廠。二是齊心村一屯和二屯的放牧區有2000多畝草原,其中600~700畝草原於2000年被人挖坑取土修路建橋,劉村長2013年破壞1500畝草原開墾耕地。舉報人要求恢復草原生態。』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花園鄉齊心村周邊30米范圍內有7個烘乾塔,生產期間燃煤鍋爐煙筒冒黑煙,污染空氣。其中,張某某烘乾塔破壞齊心村六屯1?多口糧地,鋪蓋成水泥地面建晾曬廠。』)
(一)基本情況
林甸縣花園鎮齊心村共有8個自然屯,10個村民小組,共1616戶,4859口人,耕地31279畝,草原20448.6畝(包含國有草原13809畝),其中基本草原10295.8畝,非基本草原10152.8畝,林地5000畝。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8~30日,林甸縣包案領導副縣長組織縣國土資源局、環保局、畜牧局、花園鎮相關辦案人員,到舉報案件現場進行了核查,對該案進行了會審,對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調查處理。
經現場排查,齊心村周邊共有7個烘乾塔,6家建成在冬季生產過,1家正在建設中,目前均處於停產狀態。7個烘乾塔熱源均使用燃煤,均無環保審批手續,均未配套建設污染治理設施,生產時有冒黑煙的問題。
1.林甸縣玉林糧食經貿有限責任公司。位於齊心村三屯,2016年4月開始建設,當年投產,有營業執照,有糧食收購許可證,無環保審批手續。
2.林甸縣天順糧食貿易有限公司,位於齊心村六屯,2012年9月開始建設,2013年投產,有營業執照,有糧食收購許可證,無環保審批手續。
3.林甸縣合慶玉米種植農民專業合作社,於齊心村三屯,2015年5月開工建設,當年投產,有營業執照,有糧食收購許可證,無環保審批手續。
4.林甸縣昌興玉米農民種植專業合作社,位於齊心村三屯,2017年7月開始建設,當年投產,有營業執照,無糧食收購許可證,無環保手續。
5.林甸縣隆順玉米農民種植專業合作社,位於齊心村三屯,2017年7月開始建設,當年投產,有營業執照,無糧食收購許可證,無環保手續。
6.林甸縣齊心玉米種植專業合作社,位於齊心村三屯,2015年4月開始建設,當年投產,有營業執照,無糧食收購許可證,無環保手續。
7.林甸縣慶隆玉米農民種植合作社,位於齊心村一屯,2017年8月開始建設,正在建設中,有營業執照,有糧食收購許可證,無環保手續。
針對以上問題,林甸縣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予以行政處罰並責令限期補辦環保手續。2018年7月10日,林甸縣環保局已委托大慶市雲勝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以上7家烘乾企業進行投資額度的確認,預計2018年7月20日完成,評估確認後將對以上企業做出投資額百分之二的罰款。同時,要求企業配套完善環保設施,在生產期間加大環保監察執法力度,加強日常環境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經調查,林甸縣天順糧食貿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某,自2012年開始利用自家宅基地,分別改建、擴建門衛室、烘乾塔、辦公室、庫房、鍋爐房、地秤,佔地面積21.80畝(其中旱地2.78畝,村莊19.02畝),所佔土地權屬為林甸縣花園鎮齊心村。張會田該地塊宅基地房照和土地使用證批准面積0.53畝,超佔21.27畝,無用地審批手續。
2018年6月28日,林甸縣國土資源局對張某某的違法行為立案調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對其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其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並處罰款。
下一步,林甸縣國土、環保、市場監管等職能部門及花園鎮政府將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嚴禁轄區內破壞國土資源情況發生。
(三)問責情況
無。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齊心村一屯和二屯的放牧區有2000多畝草原,其中600~700畝草原於2000年被人挖坑取土修路建橋,劉村長2013年破壞1500畝草原開墾耕地。舉報人要求恢復草原生態。』)
(一)基本情況
齊心村一屯有放牧地600畝,使用權歸村委會所有;二屯有放牧地400畝,使用權人為劉某文。信訪反映的坑塘位於齊心村一屯二屯北側,面積為169畝的取土坑,現為劉某文養魚池。
信訪反映的劉村長實為花園鎮齊心村現任村委會主任劉某文。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
1996年9月,原花園鄉政府將信訪反映的坑塘所在地塊——齊心村二屯的400畝放牧地發包給劉某龍,並簽訂承包合同,年限為30年(1996~2026年),該地塊『二調』地類為天然草地282畝,其它草地0.15畝,鹽鹼地54畝,有林地2.6畝,其它林地56畝,旱地22.6畝,村莊11畝,合計面積428.35畝。2005年1月,劉某龍將此地塊轉包給劉某文,2009年7月,林甸縣宏遠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公司辦理了征用草地使用手續(黑草征審字〔2009〕第4號),征佔面積168.6畝(永征),作為綏滿公路(301國道)大慶(黃牛場)至齊齊哈爾(宛屯)段工程取土場。 2009~2010年,在修建大齊公路時,大齊公路林甸指揮部征佔了劉某文放牧地,取土修路及架橋,形成坑塘,經現場測繪面積176.42畝,超出審批面積7.82畝。由於取土後坑內常年積水,坑外延多處塌陷,2017年4月,劉某文將圍堰修整改為魚塘。
因征地單位大齊公路林甸指揮部未得到到林甸縣國土部門的土地用地審批手續。2010年2月5日,林甸縣國土資源局對林甸縣交通局進行了行政處罰(林國土資罰〔2010〕001號),並責令其補辦用地手續,但至今未辦理。經與齊心村村支部書記、承包人劉某文核實,自大齊公路擴建取完土接管後,承包人及他人沒有再從該坑取土。
下一步,針對超出審批面積進行采挖的問題(7.82畝),林甸縣畜牧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黑龍江省草原條例》相關規定,要求林甸縣宏遠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對超出的地塊進行整地,並恢復植被。
舉報所反映的『劉村長』為花園鎮齊心村現任村委會主任劉某文,經查閱承包合同,劉某文沒有承包1500畝草原或耕地。在其名下僅有一處400畝放牧場,來源於2005年1月從劉某龍手中轉包。
(三)問責情況
無。
二、受理編號2819號:『一是沿河路35號大自然家園小區7、8、9號樓樓下車庫的小飯店無照經營,油煙低排,污染空氣。二是部分車庫經營洗車房,洗車污水未經處理隨意傾倒。三是沿河路29-1號有一電腦公司食堂,油煙直排,污染空氣。四是小區周邊有多家修配廠(汽車美容店),噴漆作業時油漆味刺鼻,嚴重擾民。舉報人2016年曾向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上述問題,當時汽車修配廠停業一個多月後恢復經營,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污染問題。』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沿河路35號大自然家園小區7、8、9號樓樓下車庫的小飯店無照經營,油煙低排,污染空氣。』)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問題涉及7家餐飲經營主體分別是:哈爾濱市南崗區麟緣麻辣面館,位於沿河路副33號哈爾濱國際汽車城8棟1層6號車庫,2018年1月2日注冊成立並取得《營業執照》,主要經營范圍為食品生產;哈爾濱市南崗區福田順麻辣燙店,位於沿河路副33號哈爾濱國際汽車城8號樓14號車庫,2017年11月28日注冊成立並取得《營業執照》,主要經營范圍為食品生產;哈爾濱市南崗區鍾良餐館,位於沿河路33號7棟16號車庫,2018年4月27日注冊成立並取得《營業執照》,主要經營范圍為食品生產;哈爾濱市南崗區由你的飯餐館,位於沿河路副33號哈爾濱國際汽車城9棟1層18號車庫,2018年1月23日注冊成立並取得《營業執照》,主要經營范圍為食品生產;哈爾濱市南崗區一然面館,位於沿河路副33號6號樓9號車庫,2016年9月8日注冊成立並取得《營業執照》,主要經營范圍為餐飲服務;哈爾濱市南崗區秀波餐館,位於沿河路副33號哈爾濱國際汽車城7號樓26號車庫,2018年6月14日注冊成立並取得《營業執照》,主要經營范圍為食品生產;哈爾濱市南崗區小李飛刀削面館,位於大自然家園7棟27號車庫,2015年8月5日注冊成立並取得《營業執照》,主要經營范圍為餐飲服務。
南崗區市場監管局負責上述餐飲經營主體的日常監管。南崗區此前未接到過反映此類問題的信訪投訴舉報。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8日,南崗區市場監管局、南崗區城管局、是環保局南崗分局、先鋒街道辦事處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到現場開展聯合執法。現場檢查確認,哈爾濱市南崗區麟緣麻辣面館、哈爾濱市南崗區福田順麻辣燙店、哈爾濱市南崗區鍾良餐館、哈爾濱市南崗區由你的飯餐館等4家飯店無高空排放設施,未安裝油煙淨化裝置;哈爾濱市南崗區小李飛刀削面館,有高空排放設施,未安裝油煙淨化裝置;哈爾濱市南崗區秀波餐館、哈爾濱市南崗區一然面館,有高空排放設施,已安裝油煙淨化裝置,且以上7家餐飲經營主體均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針對以上情況,市環保局南崗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現場分別對哈爾濱市南崗區麟緣麻辣面館、哈爾濱市南崗區福田順麻辣燙店、哈爾濱市南崗區鍾良餐館、哈爾濱市南崗區由你的飯餐館、哈爾濱市南崗區小李飛刀削面館等5家餐飲經營主體下達了《環境監察通知書》(哈南環監〔2018〕0628004、0628003、0628006、0628008、 0628007),責令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如拒不改正違法行為,將依法予以關閉,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南崗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哈爾濱城市居民居住環境保護條例》相關規定,現場分別對以上7家餐飲經營主體下達了《哈爾濱市南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封決定書》(哈南市監先查扣字〔2018〕 002、003、006、005、008、004、007),並予以查封。
(三)問責情況
無。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部分車庫經營洗車房,洗車污水未經處理隨意傾倒。』)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洗車房實為哈爾濱市南崗區老六汽車美容裝飾服務部,位於沿河路33號7棟14號車庫,2018年4月27日注冊成立並取得《營業執照》,主要經營為汽車貼膜,汽車內室清洗服務。
南崗區市場監管局負責該行業的日常監管。南崗區此前未接到過反映此類問題的信訪投訴舉報。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8日,南崗區市場監管局、南崗區城管局、市環保局南崗分局、先鋒街道辦事處組成聯合調查組到現場開展聯合執法。現場檢查確認,該美容裝飾服務部有洗車機一臺,洗車廢水排入路邊下水井匯入市政排水管網。市環保局南崗分局依據《哈爾濱市城市居民居住環境保護條例》相關規定,現場對哈爾濱市南崗區老六汽車美容裝飾服務部下達《環境監察通知書》(哈南環監〔2018〕0628005)責令該單位立即停止使用洗車水泵噪音擾民的違法行為。目前,該美容裝飾服務部已將洗車機拆除,經營者表示不再經營洗車業務。
綜上,南崗區將在日後加大對該處洗車行的監管力度,適時『回頭看』,確保整改到位,一經發現其有違法經營行為,將按照相關法規對其處罰。
(三)問責情況
無。
第三個問題辦理情況:(『三是沿河路29-1號有一電腦公司食堂,油煙直排,污染空氣。』)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電腦公司實為哈爾濱哈聯電腦網絡有限公司,位於沿河路29-1號,公司注冊地址是南通大街258號西區2層222A-8號,1988年11月9日成立,主要經營計算機及系統、計算機外部設備、專用通訊以及機電一體化及產品方面的研制、銷售:計算機軟、硬件方面的技術諮詢、服務、轉讓;銷售電子器材、家用電器。
市環保局南崗分局負責油煙排放的日常監管。南崗區此前未接到過反映此類問題的信訪投訴舉報。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8日,市環保局南崗分局環境監察人員會同南崗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局、先鋒街道辦事處組成聯合調查組開展聯合執法。經查,哈爾濱哈聯電腦網絡有限公司已於2017年10月已搬遷,現房產出租給其他單位辦公使用,現使用單位食堂內有油煙高空排放設施。聯合調查組責令現使用單位立刻拆除直排設備,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目前,油煙直排設備已拆除。現使用單位負責人表示,該公司搬進後,沒使用食堂給職工配餐,今後也不會使用食堂。
下一步,南崗區將加大對此處的監管力度,適時『回頭看』,一經發現其有環境違法行為,將按照相關法規對其上限處罰。
(三)問責情況
無。
第四個問題辦理情況:(『四是小區周邊有多家修配廠(汽車美容店),噴漆作業時油漆味刺鼻,嚴重擾民。舉報人2016年曾向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上述問題,當時汽車修配廠停業一個多月後恢復經營,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污染問題。』)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問題涉及7家企業,分別是:哈爾濱市南崗區鑫永新汽車養護服務部,位於沿河路副33號哈爾濱國際汽車城10棟1層10號車庫,2016年10月28日注冊成立並取得《營業執照》,主要經營范圍為汽車養護服務、汽車配件經銷;哈爾濱市南崗區馳航汽車維修服務站,位於沿河路副33號哈爾濱國際汽車城小區10棟9號車庫,2016年9月20日注冊成立並取得《營業執照》,主要經營范圍為汽車維修、汽車電器修理、汽車配件經銷;哈爾濱市南崗區車信汽車維修服務部,位於沿河路副33號哈爾濱國際汽車城10棟12號車庫,2018年5月9日注冊成立並取得《營業執照》,主要經營范圍為機動車維修、汽車電器修理、汽車配件經銷;哈爾濱市南崗區萍准汽車養護服務部,位於沿河路副33號哈爾濱國際汽車城10號樓8號車庫,2016年9月20日注冊成立並取得《營業執照》,主要經營范圍為汽車養護;哈爾濱市南崗區德瀧汽車養護服務部,位於沿河路副33號哈爾濱國際汽車城10棟3號車庫,2016年8月31日注冊成立並取得《營業執照》,主要經營范圍為汽車養護服務、潤滑油經銷;哈爾濱市南崗區天城汽車養護服務部,位於沿河路副33號哈爾濱國際汽車城小區10棟6號車庫,2016年9月20日注冊成立並取得《營業執照》,主要經營范圍為汽車養護;哈爾濱市南崗區百盛車養護服務部,位於馬端頭道街128號,2016年10月21日注冊成立並取得《營業執照》,主要經營范圍為汽車養護。
南崗區市場監管局負責該行業的日常監管。南崗區曾接到反映類似問題的信訪投訴舉報,已督辦相關涉事單位完成整改。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5月18日,南崗區市場監管局、南崗區城管局、市環保局南崗分局、先鋒街道辦事處組成聯合調查組到此地開展聯合執法。經查,7家修配廠(汽車美容店),噴漆作業時產生油漆氣味擾民。市環保局南崗分局依據《哈爾濱市城市居民居住環境保護條例》相關規定,對7家單位下達了《環境監察通知書》,責令立即停止機動車維修、噴漆經營活動。2018年6月28日,市環保局南崗分局、南崗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局、先鋒街道辦事處再次組成聯合調查組開展聯合執法。現場檢查確認,7家單位仍在繼續違規經營機動車維修、噴漆活動。市環保局南崗分局依據《哈爾濱市城市居民居住環境保護條例》相關規定,現場分別對以上7家單位下達了《環境監察通知書》(哈南環監〔2018〕0628018、0628013、0628012、0628016、 0628014、0628017、0628011),再次責令立即停止機動車維修、噴漆經營活動。南崗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哈爾濱城市居民居住環境保護條例》相關規定,現場分別對以上7家單位下達了《哈爾濱市南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封決定書》(哈南市監先查扣字〔2018〕015、013、011、 009、010、014、012),並予以查封。
2016年,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了反映該區域噴漆異味擾民的信訪件,南崗區進行了專項整治,信訪反映的從事噴漆經營的兩家汽修,現均已整改,進行專項經營。原馬端頭道街128號百盛鈑金噴漆,現已變更為哈爾濱市南崗區百盛車養護服務部,經營項目為汽車養護服務;原馬端頭道街138號小濤鈑金噴漆,現已變更為平准輪胎商行,從事汽車輪胎銷售、定位服務。
下一步,南崗區將加大對噴漆異味擾民的監管力度,每天進行巡查管控,確保整改到位,一經發現其有違法經營行為,將按照相關法規對其上限處罰。
南崗區紀委已經針對此事進行立案調查,目前正在調查中。
(三)問責情況
無。
三、受理編號2820號:『一是6月22日晚,黑龍江衛視《新聞聯播》欄目對腰新鄉興隆村沿江董某某破壞3000畝濕地問題的調查處理情況進行了報道,舉報人認為報道不實。二是對於興隆村沈某某破壞濕地和開山取土問題,舉報人認為縣林業局查證不實。』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6月22日晚,黑龍江衛視《新聞聯播》欄目對腰新鄉興隆村沿江董某某破壞3000畝濕地問題的調查處理情況進行了報道,舉報人認為報道不實。』)
此案件已於第十一批第1027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對於興隆村沈某某破壞濕地和開山取土問題,舉報人認為縣林業局查證不實。』)
此案件已於第十二批第1160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四、受理編號2821號:『自督察組進駐黑龍江省以來,有多名群眾反映龍鳳鎮久青村大慶石化總廠污染問題,但相關部門一直沒有到實地調查處理此問題。』
未辦結。
五、受理編號2822號:『一是萬寶山村二隊承包的近50畝水田周邊堆積大量生活垃圾,汛期時垃圾都被衝到水田地裡,污染水田導致無法耕種,味道熏人,已持續四年。舉報人要求排除污水,清理垃圾。二是水田地上游有一個新生二隊水庫,對岸有許多家養豬戶將糞便排入水庫,還有飯店將泔水直接排入水庫,污染水體。』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萬寶山村二隊承包的近50畝水田周邊堆積大量生活垃圾,汛期時垃圾都被衝到水田地裡,污染水田導致無法耕種,味道熏人,已持續四年。舉報人要求排除污水,清理垃圾。』)
(一)基本情況
萬寶山村由原萬寶山村與新生村合並組成,位於五常市五常鎮城區東部,緊鄰城區,轄前萬寶山屯、永發屯、韓家圍子屯、谷家圍子屯、後萬寶山屯、萬寶2、6、 7、8屯9個自然屯,共3862人,921戶。耕地8613畝,其中水田520畝。信訪反映的萬寶山村二隊,即原新生村二隊,現萬寶山村7屯。萬寶山村7屯,現有居民81戶,294人。其中,外來戶30戶,90人,旱田676畝,水田15畝。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接到信訪轉辦件後,五常市委、市政府立即責成五常鎮政府、五常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五常市環保局組成工作組開展調查處理。2018年6月28日,工作組趕赴五常市萬寶山村二隊對信訪反映的問題進行了現場調查核實。經調查,信訪反映大量垃圾位於水田地北側一處排水溝處。該處堆積的生活垃圾是由附近的萬寶山村7屯居民傾倒形成的。2018年6月29日,五常鎮政府對水田邊垃圾進行了清理,出動大型鉤機1臺、清運車2臺、力工4人,共清運垃圾39車480餘立方米。清運的垃圾已轉送到五常市生活垃圾處理場,進行無害化處理。截至2018年6月29日16時,該處垃圾已全部清理完畢。為保障周邊壞境衛生,五常鎮政府在現有位置設置了固定垃圾箱,五常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環衛部門將加大清潔轉運力度,垃圾日產日清。五常鎮政府及萬寶山村村委會將加大宣傳監管力度,避免居民再次隨意傾倒生活垃圾污染環境。
在水田地南側有一處窪地內確有積水。經現場調查,一是窪地內存在少量秸稈、稻草;二是因居民私自改造排雨溝,原明排雨溝直徑有1米,現被居民私自改為40公分,導致雨水排放不暢,形成堵塞。2018年6月30日,五常鎮政府出動機械設備已將窪地內的積水、秸稈、稻草和淤泥清理乾淨,由五常鎮政府統一施工把居民私自改換的40公分排雨溝拆除,重新還原為1米直徑。
下一步,五常鎮政府、五常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環衛部門將加大巡查清掃轉運力度,保障村屯周邊的環境衛生,避免污染環境的行為再次發生。
(三)問責情況
無。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水田地上游有一個新生二隊水庫,對岸有許多家養豬戶將糞便排入水庫,還有飯店將泔水直接排入水庫,污染水體。』)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多家養豬戶為五常市五常鎮養豬戶劉淑清、蔣秀芝和於長波。養豬戶劉淑清自2008年開始養殖,現有豬捨兩棟,建築面積200平方米,共養豬100頭;養豬戶蔣秀芝現有豬捨三棟,建築面積90平方米,共養諸55頭;養豬戶於長波自2008年開始養殖,現有豬捨一棟,建築面積100平方米,共養豬40頭。3家養殖戶的豬糞均堆放在院內,最後用於還田。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5日,五常市畜牧獸醫局、市環保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五常鎮政府及五常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相關工作人員組成工作組,於當日下午趕到五常市五常鎮養豬戶劉淑清、蔣秀芝和於長波家中,對該3家養殖戶進行了突擊檢查。經檢查,該3家養殖戶存在隨意堆放豬糞的行為,沒有將糞污排入水庫行為,豬捨周圍空氣中有異味。由於該3戶確已飼養生豬已有10多年的時間,經工作組現場確認,該3家養殖戶未達到規模化養殖標准。針對上述問題,工作組提出由養殖戶所在鄉政府及村委會對其進行說服教育,要求在養殖生產中增強環保意識,規范養殖行為,自覺遵守《環境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村規民約》。養豬戶劉某某、蔣某某和於某某隨後開始清理隨意堆放的豬糞,已於25日下午清理完畢,並將豬糞運至承包地進行堆肥發酵處理。同時,工作組要求劉淑清、蔣秀芝和於長波今後要加強飼養管理,增加清理糞污頻次,增加排污設施投入,對糞污進行集中收集處理,經自然發酵後還田。
經調查核實,附近沒有從事餐飲行業的飯店和小吃部,沒有發現信訪反映的有飯店向水庫排放泔水的現象,但疑似有養豬戶將喂豬剩餘的泔水向水庫傾倒的行為。
下一步,五常鎮政府、五常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將聯合開展巡查工作,確保環境衛生加大管控力度避免再次產生污染環境的行為。
(三)問責情況
無。
六、受理編號2823號:『大興鎮開發區屯南3公裡國堤大壩入口50-60米處道北,一個佔地300畝的養魚池修建在草原濕地的沼澤河溝內,草原濕地上還有一間佔地600平方米的房屋。舉報人要求立即取締養魚池,拆除房屋,恢復濕地。』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地點位於泰來縣大興鎮東興泵站附近,國堤通往東興泵站路的北側有一處魚池。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15日,泰來縣林業局、水務局、國土局、大興鎮政府、環保局等相關職能部門進行了踏查。經排查,泰來縣東興泵站附近有一處魚池,佔地地類為濕地,面積200畝;此魚池是自然形成的,非人工修建,不存在破壞濕地的現象;經核查,此處魚池是2010年10月唐金柱承包的,承包期限至2027年12月。魚池附近有建築物,2014年建設,建築面積330平方米。唐金柱涉嫌存在在行洪區內違法建築的行為。泰來縣水務局已於2018年6月15日開始調查,向當事人唐金柱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目前,當事人現已拆除部分違建房屋,其餘部分正在拆除中。
(三)問責情況
無。
七、受理編號2824號:『1959年,北林區林業局佔用張維鎮十村東側2500?河套,成立北林區新生林場。近七八年以來,北林區林業局每年都砍伐新生林場林木,破壞生態環境。』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北林區新生林場為北林區國有林場,始建於1959年7月,原為綏化縣國營林場;2018年,國有林場改革更名為北林區國有林場。林場位於綏化市北林區東北部,東靠諾敏河,與綏棱縣上集鎮、尼爾河鄉及北林區三河鎮、五營鄉、雙河鎮隔河相望,西與北林區三井鄉、張維鎮、四方臺鎮相連,北與綏棱縣後頭鄉接壤。林場總經營面積30000畝,其中,有林面積19860.4畝,灌木林627.2畝,苗圃地67.5畝,宜林兩荒126.6畝,場區佔地256畝(含家屬區),沼澤地228畝,水域1924.3畝,沙灘地1758畝,林場農田1522畝。鄉鎮農田3630畝。森林總蓄積量74666立方米,森林覆被率63.3%。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
1.關於『1959年,北林區林業局佔用張維鎮十村東側2500?河套,成立北林區新生林場』的問題調查情況
此案件已於第十七批第1785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2.關於『近七八年以來,北林區林業局每年都砍伐新生林場林木,破壞生態環境』的問題調查情況
2018年6月28日,接到信訪轉辦件後,北林區高度重視,立即責任由北林區林業局經營組組長、資源組組長,國營林場副場長、技術員組成調查組,於當天下午到現場進行調查核實。經查,森林撫育是培育森林的重要措施,也是林業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北林區國有林場是按照林場經營方案和幼中齡林撫育規劃並報上級林業主管部門批准後進行撫育采伐的,每次撫育采伐都是經過申請並取得采伐許可證後進行的。2011年以來共進行幼中齡林撫育面積341.5公頃,撫育采伐82117株,撫育采伐蓄積4559.23立方米。其中,2011年未進行撫育伐;2012年撫育采伐面積67公頃,撫育采伐14981株,撫育采伐蓄積728.42立方米,涉及18小班,發放采伐許可證18張;2013年撫育采伐面積67公頃,撫育采伐13345株,撫育采伐蓄積835.05立方米,涉及6小班,發放采伐許可證6張;2014年未進行撫育伐;2015年撫育采伐面積51.3公頃,撫育采伐11824株,撫育采伐蓄積792.05立方米,涉及10小班,發放采伐許可證10張;2016年撫育采伐面積89.1公頃,撫育采伐32462株,撫育采伐蓄積1215.52立方米,涉及15小班,發放采伐許可證15張;2017年撫育采伐面積67.1公頃,撫育采伐9505株,撫育采伐蓄積988.19立方米,涉及20小班,發放采伐許可證20張。 2018年上半年經黑龍江省、綏化市、北林區病防部門鑒定後,國有林場進行了楊樹病腐木皆伐改造生產經營活動,皆伐改造面積49公頃,采伐6909株,采伐蓄積683.83立方米,涉及10個小班,發放采伐許可證10張。
各年度幼中齡林撫育是林場按撫育采伐技術規程要求設計,經北林區林業局經營和資源部門審批並核發采伐許可證後進行的正常林業生產經營活動,是合理合法的林業生產經營行為,沒有破壞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
(三)問責情況
無。
八、受理編號2825號:『宏偉鎮寶峰煤礦在無任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破壞林地私建了一處佔地上萬平方米的礦井。』
(一)基本情況
寶峰煤礦位於寶清縣八五一一農場第五管理區二十九隊北側2.5公裡處,距離七臺河市宏偉鎮英山村3.7公裡,佔地面積2.2公頃。2012年,該企業設計生產規模30萬噸/年。2016年11月,該企業取得了省林業廳下發《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獲批0.6211公頃建設用地,建有2處礦井、1棟辦公樓和3棟活動板房。雙鴨山市負責該企業地上林地監管,七臺河市負責地下采礦、探礦等審批管理。目前,2個礦井已被七臺河市煤管局查封。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寶峰煤礦分別在七臺河市和寶清縣六道林場有兩處礦井,其中信訪反映的私建礦井僅取得探礦權,無采礦許可證、環評、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手續。經調查,未發現毀壞林木跡象和污染環境問題,但存在擅自改變林地用途和違法佔用林輔耕地等行為。
2018年1月,寶清縣林業局發現寶峰煤礦擅自改變林地用途,對其建設3棟443平方米活動板房和平整5325平方米場地行為處以57680元罰款,責令補辦用地手續,目前手續正在申請辦理中。2018年3月,寶清縣國土資源局發現寶峰煤礦存在擅自佔用林輔用地建設辦公樓和疑似以探代采行為,對擅自佔地建設辦公樓違法問題處以31828.5元罰款,並責令恢復土地原狀,對疑似以探代采行為已向七臺河市國土資源局致函,督促盡快處理。截至7月3日,企業尚未恢復土地,如到今年9月拒不執行,寶清縣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6月29日,寶清縣環保局、林業局、國土資源局進行了實地核查,寶峰煤礦現已停工,2個礦井處於封堵狀態,除擅自改變林地用途和非法佔用林輔用地建設辦公樓外,無其他環境違法行為,不存在毀林現象。
(三)問責情況
無。
九、受理編號2826號:『舉報人多次向督察組反映東京城林業局毀林種地的問題,牡丹江電視臺6月23日播報了該問題的有關情況,但沒有公布處理結果。舉報人要求盡快公布處理結果。』
此案件已於第十一批第1001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2018年6月15日在黑龍江省森林資源管理局官網進行了公示。
十、受理編號2827號:『幸福鎮靠河寨村隆辰環保的鍋爐煙囪每天冒黑煙,污染空氣;將廢水排入廠區院內一坑裡,散發難聞味道。』
此案件已於第十六批第1634號舉報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十一、受理編號2828號:『二河鄉奔牛乳業奶牛場將糞便通過地下管線排入附近一小河裡(河在奶牛場下方不遠處),導致周邊農戶無水灌溉農田,目前小河裡的水有惡臭味,各個村屯都可以聞到,已持續4~ 5年。』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二河鄉奔牛乳業奶牛場名稱原為五常?牛牧業有限公司,2015年4月,更名為五常市奧新達養牛專業合作社。該企業於2012年3月建廠,2013年7月正式投入使用,位於五常市二河鄉,佔地面積333500平方米,項目總投資4500萬元,共飼養奶牛2180頭,主要經營組織本社成員開展黃牛、奶牛繁殖。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接到信訪轉辦件後,五常市委、市政府立即責成五常市環保局開展調查處理。2018年6月29日,五常市環保局對五常市奧新達養牛專業合作社進行實地檢查。經調查,2011年10月25日,該合作社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獲得哈爾濱環保局審批(哈環審書〔2011〕77號);2016年11月2日,該合作社向五常市環保局報備了項目評估報告。該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糞便尿液采用乾濕分離經過三級沈淀氧化。處理後的糞便通過發酵烘乾,一部分作為牛床墊料,一部分堆肥發酵還田。2018年3月,五常市奧新達養牛專業合作社因污染防治設施凍脹損壞,部分尿液流入到附近排水乾渠,並伴有臭味。針對此違法行為,2018年6月30日,五常市環保局依據《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相關規定,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責令該合作社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罰款5萬元。目前,五常市奧新達養牛專業合作社污染防治設施已恢復,設施正常運行,流入到排水乾渠內的尿液已清理。
(下轉第十版)
(上接第九版)
下一步,五常市環保局將對該合作社列為重點管控對象,加大現場檢查力度,確保不影響周邊環境。
(三)問責情況
無。
十二、受理編號2829號:『花園鎮齊新村六屯有人非法開墾1400畝草原,挖土110畝。舉報人2016年曾向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問題未得到解決。2018年4月23日,大慶市環保局向舉報人反饋處理意見,舉報人對處理意見不滿意。自2018年5月底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黑龍江省以來,舉報人已3次向督察組反映上述問題,但至今無人到現場查看處理。』
此案件已於第八批第613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十三、受理編號2830號:『中財雅典城小區歐菲醫院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中,公眾參與環節的小區居民造假,其中有的簽名為他人冒名代簽,有的是其他小區居民的簽名。近期,哈爾濱市環保局以「公示期不足」為由撤銷醫院建設項目的環評批復。舉報人認為該理由不充分,應以環評造假為由撤銷該項目的環評批復,要求依法查處該項目環評審批部門相關人員違規批復環評的瀆職行為。』
此案件已於第十七批第1807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十四、受理編號2831號:『舉報人曾來電反映幸福鎮孫家村宏盛加工廠污染問題,近日有相關部門到實地檢查,目前該廠已停產。舉報人擔心督察組撤離黑龍江省後該廠恢復生產,要求該廠完善污染治理設施或遷走。』
此案件已於第十七批第1801號、第二十五批第2719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十五、受理編號2832號:『一是舉報人曾向督察組反映幸福崗鎮中內泡村村長霸佔水面養殖魚蝦和破壞防洪壩的問題,近日大慶政府網站通報的處理結果是「維修道路,15日內拆除養魚設備」,截至6月24日被舉報人並未維修道路、拆除養魚設備。二是2011年,趙某某在村北側小狼山、四平泡、村三隊和四隊北側三處破壞草原20多萬畝。舉報人要求恢復草原,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舉報人曾向督察組反映幸福崗鎮中內泡村村長霸佔水面養殖魚蝦和破壞防洪壩的問題,近日大慶政府網站通報的處理結果是『維修道路,15日內拆除養魚設備』,截至6月24日被舉報人並未維修道路、拆除養魚設備。』)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幸福崗實為杏樹崗,彭某某為大慶市紅崗區杏樹崗鎮中內泡村王家大院屯村民彭景安,主要從事種地和養魚。中內泡位於紅崗區東南部,面積約8平方公裡,為中內泡村集體所有,功能為滯洪泡。
(二)核查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14日,紅崗區成立了由區動監所、紅崗公安分局、區農業局、杏樹崗鎮、區環保局等單位組成的調查組,針對舉報人反映的問題進行現場調查。經查,中內泡屬該村集體所有,許多村民常年在泡內養魚打魚。經紅崗公安分局調查,目前共有7戶村民在泡內養魚(彭景安是其中一戶),7戶漁民均未與村委會簽訂合同。
經現場調查,彭景安用貨車拉運魚苗和魚,破壞了村通屯道路;在防洪壩裡建房屋,在壩周邊挖溝,破壞了大壩。目前,彭景安已將該處房屋拆除,壩周圍的溝已填平。彭景安等7家養魚戶正在對破損的道路進行維修。對於7家養魚戶的網箱,由區農業局督導中內泡村委會限期15日內拆除完畢。
2018年6月21日上午,紅崗區委副書記董立峰組織區政法委書記孫曉光、區紀委書記於海軍、副區長謝春暉、區國土分局孔令偉、區公安分局王洪超、區環保局朱洪江、區農業局王小東、區動監所呂方華、杏樹崗鎮人民政府李德軍、中內泡村委會寧洪倩李紅岩等相關人員,到達信訪案件現場召開現場會,並進行實地核查。經調查,李紅岩是中內泡村委會主任,並非中內泡7家養魚戶之一,沒有參與水面養殖魚蝦和破壞防洪壩的活動。目前,針對中內泡上7家養魚戶的網箱,中內泡村委會已向養魚戶啟動法律訴訟程序,限期依法依規拆除;彭景安已將建設的房屋拆除,壩周邊挖的溝已填平;彭景安等七家養魚戶已將破損村通屯道路維修完畢。
為證實中內泡是否存在污染問題,2018年6月26日,紅崗區政府已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黑龍江省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中內泡水質、魚蝦進行檢測,7月9日出具檢測報告,水質中非離子氨等檢測項目不符合《漁業水質標准(GB 11607-1989)》,根據中內泡為滯洪泡的實際功能,結合檢測報告,紅崗區制定了整改方案,將對養殖戶的魚自行處理,網箱拆除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
下一步,紅崗區政府責令區農業局、區環保局、區動監所、杏樹崗鎮政府、中內泡村委會加強對中內泡日常監管,嚴厲查處影響防洪、水體污染、非法捕撈等違法行為,防止影響防汛、食品安全等事件發生。
(三)問責情況
無。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2011年,趙某某在村北側小狼山、四平泡、村三隊和四隊北側三處破壞草原20多萬畝。舉報人要求恢復草原,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此案件已於第十三批第1271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此次信訪新增內容:『趙某某在村北側小狼山、四平泡破壞草原。』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草原位於紅崗區杏樹崗鎮中內泡村,村北側小狼山、四平泡處草原皆因取土後形成土坑,其中小狼山處是由於多年來村民取土形成的,四平泡處取土有合法手續。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紅崗區成立了由區國土分局、紅崗區公安分局、杏樹崗鎮人民政府等單位組成的調查組。經調查,位於村北側小狼山的取土坑面積約有11530.3平方米,約合17.3畝,經村委會證實為多年來村民取土形成的,2014年6月曾移交公安部門立案調查,因時間久遠已經無法找到違法主體,無法進行下一步處理。四平泡有相鄰的兩處的土坑,總佔地面積63740.5平方米,約合95.6畝,該處有合法取土手續,但存在越界開采行為,大慶市國土資源局於2012年對此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理(慶國土資執罰〔2012〕160號),已執行到位。現場檢查時,三處取土坑現狀植被恢復良好。
下一步,紅崗區將加強對區域內土地、草原的監管,杜絕隨意采礦和破壞草原等情況的發生。
(三)問責情況
無。
十六、受理編號2833號:『2008年5月至8月,劉某某在抓吉鎮永勝村南1公裡60畝人工林裡毀樹1萬多棵,舉報人向市林業部門和林業公安部門反映上述問題,被告知劉某某的行為不屬於亂砍濫伐,後起訴到撫遠市法院,判決後由於找不到人至今沒有獲得賠償。舉報人要求依法依規追究相關部門責任,盡快獲得賠償。』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地塊位於撫遠市烏蘇鎮(原名抓吉鎮)永勝村南1公裡處人工林,為劉清雙2002年栽植的落葉松林。
2002年3月20日,撫遠縣林業局林業站與劉清雙簽訂退耕還林協議後,劉清雙於當年進行了造林,栽植了53畝的落葉松。2006年,劉清春(和劉清雙是親兄弟)回到永勝村後向法院提請民事訴訟,要求返還75畝耕地,並要求劉清雙清除栽種在耕地中的樹木,恢復土地原狀。劉清春要求劉清雙返還75畝耕地,屬於兄弟倆人的土地糾紛,與本次舉報內容沒有關系,且經法院認定75畝土地承包經營權應歸劉清春。
撫遠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林業部門與劉清雙簽訂的退耕還林協議是有效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的規定,在林木權屬爭議解決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爭議的林木,因為林木權屬尚未確定,故對劉清春要求土地恢復原狀、清除樹木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個人之間發生的林木所有權爭議,由當地縣級或者鄉級人民政府依法處理,法院對林木所有權不予以審理。遂做出如下民事判決:劉清春與劉清雙爭議的75畝土地承包經營權歸劉清春,劉清雙退出該土地;駁回劉清春要求劉清雙清除耕地上樹木的訴求。
2008年4月中旬至7月中旬,劉清春私自挖掘7516株落葉松,致使7416株林木死亡毀林蓄積97立方米。2009年5月,撫遠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受理了撫遠縣抓吉鎮永勝村劉清春毀樹一案。經林業部門現場勘查,由於此案當事人劉清春的行為涉嫌犯罪,而撫遠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在2010年之前並未具備刑事辦案的權限,故將此案移送至撫遠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撫遠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對劉清春毀樹一案以涉嫌濫伐林木罪立為刑事案件偵查,並移送撫遠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同年7月24日撫遠縣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決:判處被告人劉清春犯濫伐林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接到信訪轉辦件後,撫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責成副市長付山同志、劉善友同志牽頭,組織環保局、林業局成立聯合調查組對案件進行核實調查。
經調查,該地塊現有落葉松林60畝;毀林株樹約有7516株(2009年測量並經司法認定的結果)。
因土地權屬存在爭議,2002年,劉清雙與林業部門簽訂造林協議時,作為村乾部並沒有告知林業部門這塊地存在爭議,而後法院判決後,林業部門將這塊地的造林確認為劉清雙的自主行為,沒有給予這塊地任何林業補貼,也沒有辦理林權登記,認為劉氏兄弟的爭議解決後,纔能進行下一步處理。
經調查核實,劉清春毀林一案在撫遠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09)撫刑初字第28號公布前後,林業部門與森林公安部門依法辦理了相關事宜,沒有相關責任,舉報人反映的賠償問題,建議依法通過民事賠償解決。
(三)問責情況
無。
十七、受理編號2834號:『近十幾年來,梅裡斯鄉大五家子村南500米的5000餘畝草原被人破壞耕種。』
(一)基本情況
梅裡斯鄉大五家子村土地面積為5.5萬畝,其中耕地3.5萬畝、濕地2千畝、灘涂1.8萬畝。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9日,由區畜牧局安排梅裡斯鎮草原管理站工作人員張學順與齊齊哈村書記關波到實地調查,對信訪反映的周圍地塊進行排查的同時也對五家子村的合同進行核查。2018年6月30日,區環保局、區畜牧局現場勘查後,約談草原承包人張彥軍,並做了調查筆錄(另一承包人隋國友因病無法接受調查)。2018年7月5日,由區林業局於濤、區畜牧局趙方齊、環保局王亞東組成聯合調查組再次到現場調查,確認大五家子屯南500米處沒有草原,地類為基本農田,整體耕種面積為7400多畝。經過排查發現,大五家子村有一份5094畝村草原合同,承包人為本村村民隋國友,承包期限為2002年至2052年,但是該地塊與大五家子村相隔嫩江,距離大約1500米。根據舉報線索的描述和對實際地塊的核查,可以確定舉報人舉報的應該是該地塊。
由於此地塊位於嫩江泄洪區內,通過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的結果顯示,此地塊為灘涂地類。
由於該地帶沙化嚴重,市政府決定在該地塊栽種環城治沙林(市政府2006年10月8日197號市長辦公會會議紀要)。2007年,隋國友將其中的2390畝轉包給蔣桂鳳,蔣桂鳳在此種植環城治沙林。2012年,蔣桂鳳將其中900畝林地轉包給張彥軍,當時此900畝地塊樹木所剩不多,承包合同約定張彥軍可以實行林田間作矮科農作物。2013年,由於洪水損毀大部分林地,2014年補種一年,但是成活率極低。2015年,張彥軍開始種植農作物至今。
2016年,隋國友患腦出血,現不能與人正常溝通,無法協助工作人員做具體調查,並且所有承包手續已經遺失。隋國友本人現有林地450畝,也由於洪水損毀樹木,2018年種植農作物。
梅裡斯區水務局對當事人隋國友和張彥軍下達限期整改通知,責令隋國友、張彥軍兩人在2018年9月末,將450畝和900畝耕地恢復灘涂原貌。
(三)問責情況
無。
十八、受理編號2835號:『古城鎮民和村史某某存在以下毀林毀草行為:一是2014年將二隊村南烏裕爾河北岸苗圃的1.5?松樹和大約8畝白皮柳砍伐後建魚塘;二是2015年左右,盜伐民和村一隊至六隊苗圃北側二代防風林(長1000餘米);三是2015年盜伐火車道南四代和五代楊樹;四是2011年破壞烏裕爾河南岸和北岸1500畝草原開墾耕種旱田。』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2014年將二隊村南烏裕爾河北岸苗圃的1.5?松樹和大約8畝白皮柳砍伐後建魚塘。』)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松樹林地位於民和村苗圃路西,土地地類為耕地,面積20.28畝,現狀為栽植樟子松;信訪反映的白皮柳地位於民和村苗圃東北側,土地地類為耕地,面積5.26畝,現狀為耕種大豆。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8日,克山縣成立專案組、召開案件分析會議,組織環保局、林業局、國土資源局、古城鎮政府相關人員深入現場調查核實。
經克山縣國土部門確認,信訪人反映的松樹地地類為耕地,經克山縣林業局查閱古城鎮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圖,信訪反映的松樹地不是林地。民和村於2006年將民和村苗圃(包含該20.28畝耕地)發包給王春霞(原民和村村支書史國貴妻子)經營,並栽植樟子松。
經克山縣國土部門確認,信訪反映的白皮柳地地類為耕地,經克山縣林業局與省林業廳勘察設計院核實,信訪反映的白皮柳地不是林地,沒納入造林面積管理。該5.26畝耕地由民和村於1997年發包給克山鎮村民李德民經營,當時由李德民栽植白皮柳,於2016年采伐,並將耕地轉包給民和村村民陳光耕種大豆。依據《黑龍江省林業廳關於轉發〈國家林業局關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集體林采伐管理的意見〉的通知》(黑林發〔2014〕155號)規定,未納入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的,經營者可自主采伐,無需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采伐樹木的行為不違反林木采伐許可的相關林業法律法規。因此,信訪反映史國貴將白皮柳砍伐後建魚塘問題不屬實。
(三)問責情況
無。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史某某於2015年左右,盜伐民和村一隊至六隊苗圃北側二代防護林,長1000餘米。』)
此案件已於第二十三批第2473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目前,民和村已完成跡地更新造林。
第三個問題辦理情況:(『三是史某某於2015年盜伐火車道南四帶和五帶楊樹。』)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四帶、五帶楊樹位於民和村鐵路南側,其中,四帶林地面積15畝,五帶9畝。目前,四帶防護林完整,五帶防護林為原有株樹的1/3,其餘2/3林地耕種玉米。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8日,克山縣組織環保局、林業局、國土資源局、古城鎮政府相關人員深入現場調查核實。經克山縣林業局確認,四帶楊樹防護林現狀完整;五帶楊樹防護林為原有株樹的1/3。據村民反映,該帶防護林自1998年以來陸續被零星砍伐、蠶食,其餘2/3林地現由史國立(原民和村支書史國貴兄弟)耕種玉米。
克山縣森林公安分局已介入案件調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對構成刑事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克山縣林業局對古城鎮和民和村下達整改通知,責令古城鎮和民和村於2018年7月15日前完成造林。由於林業保護規劃圖未標明林地具體位置和邊界,縣林業部門正在進一步實測該林地基礎數據,預計8月10日前完成造林。
克山縣紀委監委對有關人員問責情況正在調查取證,待初核結束後,將對應追責人員依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目前正在調查取證中。
(三)問責情況
無。
第四個問題辦理情況:(『四是史某某於2011年破壞烏裕爾河南岸和北岸1500畝草原開墾耕種旱田。』)
此案件已於第二十三批第2473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十九、受理編號2836號:『團結鎮百菜村大禹廢油脂加工廠(無牌匾),生產期間鍋爐冒黑煙,散發異味,污水未經處理排入廠區院內自挖的坑裡,污水有異味,已持續4年。』
此案件已於第九批第752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二十、受理編號2837號:『向陽鎮金家磚廠燒窯時煙筒冒黑煙,爐灰堆揚塵污染嚴重,破壞磚廠附近耕地取土制磚。當地居民向督察組反映上述問題後,6月23日上午區政府實地檢查,該廠當時停產下午又恢復生產。舉報人要求該廠停產。』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向陽鎮金家磚廠實為哈爾濱市向陽第六制磚廠,位於哈爾濱市香坊區向陽鎮金家村,建成於1997年4月10日,並於當年投產。經營范圍為紅磚制造。項目總投資18萬元,建築面積80000平方米。
哈爾濱市環境保護局香坊分局曾在2018年5月接到反映向陽金家磚廠粉塵污染的信訪案件。經調查,哈爾濱市向陽第六制磚廠處於停產狀態,未發現生產產生粉塵污染情況。市國土局近兩年來未接到舉報該宗土地被破壞行為的信訪案件。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5日,哈爾濱市環保局香坊分局執法人員聯合香坊區市場監管局、香坊區國土局、香坊區向陽鎮政府到現場調查。經查,哈爾濱市向陽第六制磚廠場內有一座36洞門的磚窯,距離金家村集資樓居民小區較近。該廠生產工藝為將原料(30%爐灰混合70%黏土)制成磚坯、晾乾、用磚窯進行燒制、成品出售。因紅磚需求量較少,現場檢查時該企業處於停產狀態,磚窯未使用,無冒黑煙情況,如果磚窯使用會產生煙塵。爐灰堆已進行苫蓋,院內地面有散落的黏土易產生揚塵。該地原為哈同高速建設時的取土點,1997年籌建向陽鄉第六制磚廠,土地地類為工礦用地。經實際測量,超出磚廠面積7000多平方米,市國土局將立案處理。
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哈爾濱市環保局香坊分局責令該磚廠立即停止生產,對院內散落的黏土進行清理。市國土局對界外取土情況正在核查測量。下一步,哈爾濱市環保局香坊分局將加大監管力度,避免哈爾濱市向陽第六制磚廠違規生產。
(三)問責情況
無。
二十一、受理編號2838號:『紅光鄉建成村二泡屯劉某某養豬場(養300頭豬),將豬糞堆放到養豬場東側,豬糞味刺鼻,導致附近村民不能開窗;養殖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屯東側大溝裡,散發異味。舉報人要求將養豬場遷走。』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紅光鄉建成村二泡屯劉某某養豬場位於巴彥縣紅光鄉建成村二泡子屯東側,現有豬捨1棟,豬捨東側為屯路,西側距村民房屋距離5米,南側為屯路,北側為豬捨房主的住房。該養豬場建築面積200平方米,現存欄能繁母豬10頭、育肥豬85頭。
該豬場是規模以下養豬場,日常管理權限為紅光鄉政府。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接到信訪轉辦件後,巴彥縣委、縣政府立即責成紅光鄉政府、縣畜牧局、縣環保局進行調查處理。2018年6月28日,紅光鄉政府組織畜牧中心執法人員、建成村支部書記和建成村防疫員深入到紅光鄉建成村二泡子屯現場對信訪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經現場調查,信訪反映的養豬場現有1棟豬捨,現存欄生豬95頭;該豬捨所有人為紅光鄉建成村二泡子屯居民劉立偉,建設於2005年,一直未使用。2017年,劉立偉將該豬捨租賃給巴彥縣紅光鄉居民劉福志經營,租賃期為1年。該養豬場日常所產豬糞便堆放於二泡子屯東側道路東,形成20立方米的糞堆,豬尿液采取衝洗圈捨方式排入貯糞池,每個月抽出排放1次,直接排放到該屯東側順水溝,產生異味。針對上述的違法問題,紅光鄉畜牧中心執法人員對該養殖戶進行了批評教育,對其下達了紅光鄉政府畜禽養殖戶守法經營告知書和處理決定書。
巴彥縣政府責成紅光鄉政府立即著手整改紅光鄉建成村二泡子屯養豬捨環境問題。一是對已經形成的糞堆進行了清理,目前已清理完畢。二是現有的糞便清運到田間地頭堆肥。三是責令該養豬場在現有生豬出欄後不再補欄。四是責令該養殖戶做到糞污日產日清,及時運送到儲存設施內,盡量避免產生臭味。五是由紅光鄉政府對轄區內所有養殖企業下達畜禽養殖戶守法經營告知書,同時繼續加大環保宣傳和整治力度,督促各養殖戶守法經營。
(三)問責情況
無。
二十二、受理編號2839號:『一是向陽鎮愛國村西側5公裡處有一個林家橋檢查站,距檢查站100米左右處,山上的樹木被宋某某全部砍伐。舉報人自2009年以來曾多次向林業局反映,至今未果。二是向陽鎮鎮政府2016年上報第二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稱愛國村和長崗村1050畝被破壞耕種的林地將進行退耕還林,督察組走後該林地並沒有退耕還林且現在已經復耕。舉報人要求現場調查處理上述問題,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此案件已於第十五批第1495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二十三、受理編號2840號:『舉報人曾兩次向督察組反映林甸縣三合鄉紮龍濕地內草原被破壞問題,此次來電諮詢處理結果。』
此案件已於第十七批第1797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2018年6月25日,將調查處理意見在林甸縣政府網站上進行了公開。
二十四、受理編號2841號:『杏山鎮銀河村銀河小學往南走有一造紙廠,生產時煙囪排出藍色的煙,導致全村像有霧霾似的狀態,目前該廠每天24小時生產。』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造紙廠位於哈爾濱市雙城區杏山鎮仁和村,無任何審批手續。於2014年購置宅基地建設廠房,2017年9月開始安裝造紙設備。原料以廢舊紙殼、鋸末為主,將其注水混合打碎後上紙機,經火炕烘乾後制成冥幣紙(大黃紙)。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8日,雙城區政府成立了由市環保局雙城分局、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市監局、區城管局、杏山鎮政府等各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群眾反映的情況進行現場調查。經查,該造紙廠車間內有造紙機一臺(型號為1092),露天堆放部分廢舊紙殼,在罩棚內堆放百餘袋鋸末,未發現生產跡象。該廠負責人介紹,2018年6月28日,本想再次啟動設備進行生產調試就被群眾舉報,原材料還沒有來得及混合。在去年(2017年11月)調試階段確實有煙氣排放。雙城區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責成市環保局雙城分局牽頭,區市監局、區民政局、區公安局配合,對該造紙廠予以關閉。目前,該造紙廠生產設施已全部拆除,廢舊紙殼、鋸末已清理完畢。
市環保局雙城分局將聯合區市監、公安、民政等部門進一步加強對該企業的監管力度,確保其不再出現『死灰復燃』現象。
(三)問責情況
無。
二十五、受理編號2842號:『2018年春天,銀川鄉銀河村南側的泡子被村民張某破壞開墾耕地。』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張某為同江市銀川鄉銀河村農民張軍;信訪反映的涉事水域灘涂位於銀川鄉銀河村村南2公裡,名稱為村南大泡。2008年5月11日,張軍到市漁政局申請辦理水域灘涂養殖證,經市漁政局審核後給予辦理了水域灘涂養殖證,面積9.7公頃。2016年換證,編號為〔2016〕第00011號,核准養殖方式為池塘和圍欄,經營用途為漁業養殖。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14日,同江市漁政局已接到同江市民張某的電話舉報,稱銀川鄉銀河村村民張軍將水域灘涂開墾為耕地耕種了玉米。接到報案後,市漁政局執法人員當日即到現場調查取證,經現場勘查和對被舉報人張軍的詢問,確認舉報情況屬實。張軍將其承包的池塘改變用途,耕種了玉米,同江市漁政局對其行為依法下達了《整改通知書》。
6月28日,同江市組織市漁政局、國土局、公安局、銀川鄉政府組成了聯合調查組再次深入張軍承包的水產養殖水面進行實地勘測和督促整改,實際情況與信訪案件舉報情況一致。經國土局現場勘測和核實,該水域在1992年土地調查和1997年~2010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是坑塘水面,養殖證確定的水域灘涂符合該規劃,辦證手續齊全,符合當時發證條件,張軍種植的7.9公頃玉米位置在其水域養殖證及勘測范圍內。
針對張軍將水域灘涂改變用途開墾為耕地耕種了玉米的行為,同江市漁政局已於6月14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相關規定,依法對其下達了《整改通知書》,責令其立即整改,限30日內恢復養殖水面。
為了確保在時限內完成整改,同江市責令市漁政局牽頭,國土,銀川鄉政府、公安配合督促整改,如逾期未完成整改,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規定,吊銷養殖證,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目前,村民張軍已經開始向改變用途的池塘注水恢復水面。
(三)問責情況
無。
二十六、受理編號2843號:『和平鎮太平村前進屯一隊北側100多畝草原被開墾成耕地,無人管。』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地塊位於泰來縣和平鎮太平村前進屯一隊北側,地類為其他草地。面積為109.1畝。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8日,縣畜牧局、縣國土局、縣環保局、和平鎮政府等相關職能部門進行了實地踏查。
經核實,信訪反映的地塊分別種有水稻和綠豆。依據泰來縣草原清查成果,此地塊不在基本和非基本草原范圍內,該地塊地類不是草原。經縣國土局現場核查,該地塊地類為其他草地,涉嫌違法開墾面積109.1畝,涉及4戶。其中,李鳳海1塊地14.2畝,梁立國、李廣學2塊地25.6畝,王勇3塊地69.3畝。縣國土局依據《黑龍江省土地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收回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並按照擅自開發土地面積,分別處每畝200元罰款,2018年7月6日,縣國土局已對當事人下發了處罰告知。
(三)問責情況
縣紀委監委依法依紀對負有直接責任的和平鎮太平村村委會會計楊德財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負有直接責任的和平鎮太平村民兵連長李廣學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二十七、受理編號2844號:『榆樹鎮三姓村華業沙發家具廠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頂樓噴漆車間有多個排氣孔,每天噴漆作業時向外排放未經處理的有毒氣體(甲醛和苯),嚴重危害附近居民身體健康;二是每年供熱期使用燃煤鍋爐,煙囪冒黑煙,嚴重污染空氣。』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沙發家具廠實為哈爾濱市盛明華業軟包家具廠,位於道裡區榆樹鎮三姓屯,有工商營業執照,注冊日期為2013年2月18日,企業經營者為唐興明,經營范圍為加工沙發、家具等。無環保審批手續。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8日,哈爾濱市環保局道裡分局執法人員對哈爾濱市盛明華業軟包家具廠進行了現場檢查。
1.關於『頂樓噴漆車間有多個排氣孔,每天噴漆作業時向外排放未經處理的有毒氣體(甲醛和苯),嚴重危害附近居民身體健康』的問題調查情況
經查,該單位生產加工木質產品,有噴漆車間,無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廢氣通過車間上層牆面排風口直接排放。針對該企業未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未驗先投的違法行為,6月29日,哈爾濱市環保局道裡分局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對該企業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該企業停止生產、使用,並立案查處,正在履行處罰程序中。
2.關於『每年供熱期使用燃煤鍋爐,煙囪冒黑煙,嚴重污染空氣』的問題調查情況
現場檢查發現,該企業現有2臺立式鍋爐,無污染防治設施。因目前不是采暖期,現未使用。據該企業負責人介紹,該鍋爐用於冬季供暖,使用木材廢料做燃料。待供暖開始後,市環保局道裡分局將對其鍋爐廢氣排放情況進行監測,根據監測結果依法嚴肅處理。
下一步,市環保局道裡分局將對該單位加大日常巡查監管力度,督促其落實整改,防止污染擾民問題發生。
(三)問責情況
無。
二十八、受理編號2845號:『一是龍沙區金域名都小區水質較差,有異味、沈淀物、漂浮物,鐵鏽過重。二是昂昂溪區豐源肉聯和安泰生物兩家企業有污水處理設施但不使用,向廠區西側一近100畝人工湖內直排生產廢水,污染水體,已持續十幾年,當地環保部門稱水質合格。』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龍沙區金域名都小區水質較差,有異味、沈淀物、漂浮物,鐵鏽過重。』)
(一)基本情況
金域名都小區位於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泰山街西50米,目前處於半建設、半入住狀態。入住居民的日常供水由御園泵站負責。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9日,龍沙區政府責成區衛計局對小區水質進行檢測。6月30日,區衛計局對金域名都小區自來水取樣送檢。7月6日,區衛計局反饋,金域名都末梢水經按操作規范進行采樣,樣本中肉眼均未見雜質,無異味,檢測報告表明水質檢測的12項指標均合格。6月30日,經市住建局組織齊齊哈爾水務集團工作人員蔣龍波,陳濤,孫彤三名同志實地核查,居民家中沒有發現信訪反映的有異味、沈淀物、漂浮物、鐵鏽過重的現象,同時現場抽檢3處水樣,抽檢點位分別為11號樓1單元101室、御園泵站水箱進水口、御園泵站水箱出水口,齊齊哈爾水務集團委托齊齊哈爾水質監測中心進行水質檢測,水質檢測合格。
(三)問責情況
無。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昂昂溪區豐源肉聯和安泰生物兩家企業有污水處理設施但不使用,向廠區西側一近100畝人工湖內直排生產廢水,污染水體,已持續十幾年,當地環保部門稱水質合格。』)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豐源肉聯和安泰生物兩家企業均使用安泰生物公司的400噸乳酸鏈球菌、配套原料及品控中心建設項目污水處理設施。安泰生物公司400噸乳酸鏈球菌素、配套原料及品控中心建設項目於2014年5月開工建設,2015年11月初調試設備、試生產。2016年1月份正式投入運行。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黑龍江豐源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投入資金120餘萬元,在清、污水管線排放口安裝了自動監控設施,經一段時間調試後設備運行穩定。2018年3月9日,市環保局專家組對自動監控設施進行了現場驗收。目前,該設施運行狀態良好。昂昂溪區污水處理廠技術改造以前,兩家企業污水經處理達到城市污水處理廠入廠水標准後,進入城市管網,經城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一級A標准後,通過管線排至嫩江;清水管線排放企業冷卻水,水污染物濃度低於一級A標准,直接通過二級管線排至嫩江。目前,昂昂溪區污水處理廠處於技改階段,兩家企業污水經處理達到城市污水處理廠入廠水標准後,排入昂昂溪區納污坑塘。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8日,昂昂溪區政府責成環保局工作人員到現場核實。經查,信訪反映的100畝人工湖為昂昂溪區納污坑塘。安泰生物公司400噸乳酸鏈球菌、配套原料及品控中心建設項目污水處理設施及自動監控設施運行正常。 (下轉第十一版)
(上接第十版)由於350噸乳酸鏈球菌素項目停產,故其日處理能力200噸的污水處理站停用。豐源肉聯和安泰生物兩家企業現共用400噸乳酸鏈球菌、配套原料及品控中心建設項目污水處理設施,該設施處理能力150噸/天。
6月29日,市、區環保部門在核實納污坑塘污染問題時,發現活力源酵母有限公司將生產原料殘液排入納污坑塘,造成水體污染變紅。
針對問題,齊齊哈爾市迅速開展整改工作。在積極遏制納污坑塘環境惡化的基礎上,科學謀劃,制定生態修復措施,全力減少黑臭水體對群眾生產生活帶來的不良影響。
1.成立納污坑塘整治專班。由市政府主管領導為專項整改組長,昂昂溪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為副組長,市直、區直相關部門20餘人為成員,同時聘請專家顧問,全力投入納污坑塘整治工作。明確治理任務、時限和標准,建立工作例會、信息報送、工作協調等機制,保障納污坑塘治理有效進行。
2.確保企業停止對納污坑塘污水直排。市區兩級派專人,立即進駐豐源實業、安泰生物、活力源酵母三家企業,24小時全天候全方位對企業進行監管,並在第一時間下達污水排放整改通知書,關停其用水設備,督促企業完善污水處理設施,確保企業生產廢水處理排放標准達到一級A。
3.對納污坑塘圍堰進行防洪加固提昇。建立應急預案,提高納污坑塘管控標准,降低污水外溢風險。由市政設計院編制納污坑塘加固設計方案,目前技術方案已經完成,正組織25臺套機械設備進行加固施工,預計15天左右完成加固工作,確保納污坑塘安全度汛。
4.啟動生活污水應急處置。租用移動應急處理設施,對直排污水進行應急綜合處理,達到一級B標准,減少污水對納污坑塘環境的影響。目前,正在勘察現場和設備調運,近期將投入使用。
5.迅速啟動污水廠處理整改。在原來既已確定的污水處理廠整改方案的基礎上,迅速組織專家對北京桑德、北京科淨源、哈鍋水務、碧水源、中核環保5家公司新建或改造方案進行論證優化,在7月10日前確定優選方案,7月底前啟動工程建設。
6.優化納污坑塘整治修復方案。在原來納污坑塘整治修復方案的基礎上,7月4日聘請專業機構對水質和污泥進行檢測,組織專業機構進一步論證優化生態修復方案,科學確定污泥、色度、氣味綜合治理修復目標。按照『一坑一案、限期治理』要求,確定修復主體,實施精准治污。
市、區兩級紀委正在對相關責任人問責。
(三)問責情況
無。
二十九、受理編號2846號:『一是舉報人曾向督察組反映中內泡村彭某某在該村東內泡裡養魚污染泡子問題,近日有當地相關部門領導到現場查看,但未予解決污染問題。二是中內泡村原村長徐某開辦再生塑料廠,生產過程中存在嚴重異味,污染空氣,生產廢水直接排放至草原,問題已存在多年。舉報人2016年曾向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投訴上述問題,一直未得到解決。每逢有群眾舉報此問題,該廠就將設備運走,相關部門檢查結束後又將設備拉回來繼續生產。舉報人要求徹查上述問題。』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舉報人曾向督察組反映中內泡村彭某某在該村東內泡裡養魚污染泡子問題,近日有當地相關部門領導到現場查看,但未予解決污染問題。』)
此案件已於本批第2832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中內泡村原村長徐某開辦再生塑料廠,生產過程中存在嚴重異味,污染空氣,生產廢水直接排放至草原,問題已存在多年,舉報人2016年曾向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投訴上述問題,一直未得到解決。每逢有群眾舉報此問題,該廠就將設備運走,相關部門檢查結束後又將設備拉回來繼續生產。舉報人要求徹查上述問題。』)
此案件已於第十三批第1265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三十、受理編號2847號:『舉報人
2016年曾向中央第二環境保護局督察組反映『富力江灣小區物業在8號樓地下室安裝發電機,設備運轉噪聲擾民,發電時排放黑煙,污染空氣』問題,時隔兩年該發電機仍未拆除,每天夜間使用,設備運轉噪聲擾民。』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富力江灣小區位於友誼西路-何家溝-河梁街-河鼓街圍合區域,住宅面積45萬平方米,共有11棟居民住宅樓、1個會所。2012年2月14日,該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獲得哈爾濱市環保局審批(哈環審書〔2012〕3號),審批時涉及柴油發動機房;2014年9月29日,哈爾濱市環保局對其作出了《關於對富力(哈爾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富力江灣新城一期、二期建設項目環保預驗收意見》。待本項目整體竣工,地下停車場及風機房、變電室等有關附屬設施經監測達標後,須向市環保局提出正式驗收申請,進行總體驗收。
經查,2016年,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未轉辦此信訪案件。2016年8月22日,市環保局道裡分局曾接到舉報富力江灣小區物業在8號樓地下室安裝發電機噪聲擾民問題,市環保局道裡分局依據《關於居民樓內生活服務設備產生噪聲適用環境保護標准問題的復函》(環函〔2011〕88號)的規定,責令建設單位對其地下室的發電機采取減振降噪措施,治理噪聲擾民問題。當時,建設單位對噪聲問題進行了治理,已息訴息訪。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7日,哈爾濱市環保局道裡分局執法人員與哈爾濱市環境監察支隊聯合執法,對富力江灣新城8號樓地下室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該地下室有一組柴油發電機,現場未使用,排放口設置在8號樓一樓樓外。該設備為應急設施,供小區斷電後應急使用,保障小區電梯等設備用電。根據《關於居民樓內生活服務設備產生噪聲適用環境保護標准問題的復函》(環函〔2011〕88號)的規定,哈爾濱市環保局道裡分局執法人員責令建設單位再次對發電機噪聲進行治理,最大限度降低噪聲擾民。
下一步,市環保局道裡分局將對該小區加大日常監管巡查力度,定期現場檢查其發電機等設備運行情況,有效防止噪聲擾民問題發生。
(三)問責情況
無。
三十一、受理編號2848號:『2016年10月以來,張某在金沙鄉亂砍濫伐近6?松樹和柞樹,當地林業派出所接到報案後稱無法處理此問題。』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林地位於樺南縣金沙鄉紅城村蠶場南山及紅城村西十大蠶場二道窪小山包處,林地樹種主要以柞蠶樹為主,原為紅城村柞蠶場,混交零星樺樹、楊樹及落葉松。經七臺河市鑫東林林業綜合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司法鑒定,兩塊柞蠶林地面積分別為4.5公頃、6.5公頃。權屬分別為金沙鄉林業站集體所有(約為9.1公頃)和村民葛某某個人所有(約為1.9公頃)。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6年11月18日,樺南縣森林公安局接到樺南縣金沙鄉林業站及金沙鄉紅城村葛某某關於樺南縣金沙鄉紅城蠶場南山葛某某的林地被砍伐的報案,立即出警到現場進行勘查,並於2016年11月19日立案偵查。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樺南縣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員依據走訪調查得到的線索多次到勃利縣查找涉案人員,但均未找到。
2017年3月24日,樺南縣森林公安局又接到金沙鄉林業站關於金沙鄉紅城村西十大蠶場二道窪小山包次生柞蠶林地被砍伐的報案,通過對現場勘查、證人證言、林業司法鑒定及報案人辯認等相關證據所體現出來的案件性質、侵害的目標、犯罪的方法及所相關聯的人員等研判分析後,將兩案並案偵查。
因報案人葛某某的證言前後不相符,給辦案造成極大難度。將兩案並案偵查後,辦案人員又多次調查詢問報案人葛某某,葛某某纔於2017年7月26日說出與案件相關的人員張某。
經偵查,張箭戶籍所在地為樺南縣金沙鄉東民主村,但其本人已不在金沙鄉東民主村居住。2017年8月至今,樺南縣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員多次到金沙鄉、樺南縣社區等地查找張某,均未找到此人。因無直接證據能夠證實張某參與了砍伐林木的行為,且至今無法查找到此人,使案件偵破工作增加了難度。
目前,樺南縣森林公安局已下發了案件協查通報,廣泛征集線索,同時加強與縣公安局及勃利縣森林公安局的辦案協作。
(三)問責情況
無。
三十二、受理編號2849號:『蓮花鎮前二村958.6畝林地被張某某毀林開荒(多數沒有采伐證),問題已存在兩年,望奎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和林業局對此問題有備案。舉報人要求恢復林地。』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蓮花鎮廂黃前二村林地位於望奎縣蓮花鎮前二屯西溝子,原有林地178畝、薪炭林20畝。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8日,望奎縣政府縣長趙鐵雨及縣委督查室、環保局、林業局、森林公安局等有關部門人員組成聯合調查組,深入到信訪反映問題現場,進行實地調查。
該地塊原有林地178畝,其中四期工程113畝,退耕還林65畝。2016年4月,原承包人吳麗華將林地轉包給初立臣等4家,初立臣轉包後將樹木賣給海豐鎮張海平;2016年7月,張海平對該地塊采伐時,由於無采伐手續被望奎縣森林公安局當場抓獲,後移交望奎縣公安局經保大隊,現張海平被望奎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張海平現服刑中。張海平濫伐林木面積大約100多畝,該地塊一直閑置。2018年春季,程林、溫德生開墾水田16畝,張青春、高艷金開墾水田18畝,初秀岩、初秀亮、梁曉友、李金龍、董希波、孫士林、於春峰將初立臣的87畝林地轉包,共同投資,合資將該地塊開墾為水田。
該地塊原有薪炭林20畝,2009年承包給劉中來,劉中來承包合同面積10畝,其餘10畝沒有承包合同。劉中來承包後,在該地塊北側栽植楊樹4行,南側東頭栽植楊樹3行,南側西頭栽植榶槭樹,株行距1×10,由於間種大豆和玉米致使樹木大部分死亡,現僅存中間3行,劉中來於2018年將該林地開墾為水田,現林地內僅存樹木87棵。
目前已移交望奎縣森林公安局立案。
(三)問責情況
無。
三十三、受理編號2850號:『一是寧江鄉光榮村有320畝林地(護堤林)被白某某和吳某某破壞,二人於2015年被追究刑事責任,泰來縣林業局肖某某2015年1月16日在黑龍江電視臺公開承諾雨季來臨之前將補種樹木,截至目前尚未補種。二是2017年,和平鎮同和村王某某將二龍濤河河道旁的林地700餘棵樹木毀壞,毀壞後一直未補種樹木。三是舉報人曾向督察組反映泰來林業局在嫩江河道栽樹的問題(受理編號411信訪件),當地政府公開的調查結果為『反映基本屬實』,目前問題未進行進一步處理。舉報人要求徹底解決此問題。』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寧江鄉光榮村有320畝林地(護堤林)被白某某和吳某某破壞,二人於2015年被追究刑事責任,泰來縣林業局肖某某2015年1月16日在黑龍江電視臺公開承諾雨季來臨之前將補種樹木,截至目前尚未補種。』)
此案件已於第二十四批第2529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最新調查處理情況:白立軍和吳鳳華於2015年1月4日,因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犯罪,被齊齊哈爾市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拘留至2018年2月7日被取保候審,此案件被市森林公安局提請至龍沙區人民檢察院,龍沙區人民檢察院以該地塊合法性存有異議,要求市森林公安局繼續偵辦,市森林公安局要求縣林業局提供林地合法性的證據。水務部門認為,信訪人所指林地位於行洪區內,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22條,『禁止在行洪河道內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和高稈作物』,認定林地不具有合法性。但林業部門對此地塊有造林設計、小班卡片、已頒發林權證,並已納入三北防護林管理體系。
此案仍在進一步辦理中,尚未辦結。故未補種。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2017年,和平鎮同和村王某某將二龍濤河河道旁的林地700餘棵樹木毀壞,毀壞後一直未補種樹木。』)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為和平鎮同合村村民王天和毀林案件,泰來縣公安局已於2017年2月20日立案。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間,同合村村民王天和擅自濫伐自己權屬的位於同合村大片林內的楊樹731株。經鑒定,濫伐林木蓄積量27.99立方米。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7年立案後,泰來縣公安局對違法責任人王天和刑拘7天,之後辦理了取保候審。2018年4月27日,泰來縣人民法院正式對王天和進行批捕,現正等待法院判決。是否補植依據法院判決結果執行。
(三)問責情況
縣紀委監委依法依紀對負有直接責任的和平鎮同合村護林員梁萬發給予誡勉談話;對負有監管責任的和平鎮林業站站長馬全洋給予批評教育。
第三個問題辦理情況:(『三是舉報人曾向督察組反映泰來林業局在嫩江河道栽樹的問題(受理編號411信訪件),當地政府公開的調查結果為『反映基本屬實』,目前問題未進行進一步處理。舉報人要求徹底解決此問題。』)
此案件已於第七批第411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最新調查處理情況:經泰來縣林業局排查,2000年以來,泰來江河兩岸防沙造林面積57865畝。針對此情況,泰來縣將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大汛應急采伐。做好汛情的預判和研判,同時對灘涂內現有的造林地塊進行排查,對可能造成行洪阻礙的林地制定應急采伐預案,每年預留1000立方米應急采伐計劃,保證汛期重點地塊及時采伐,采伐後進行異地更新還林。二是成材林逐年采伐。按照『先更新、後采伐,不更新、不審批』的原則,優先安排灘涂內的林木采伐,因灘涂內樹木都是2000年以後造林,防護林要達到30年以上纔能進行更新皆伐,因此在2030年以後防護林地陸續達到更新年限,泰來縣每年優先安排35%(按目前算約10000立方米)的采伐計劃,逐年采伐清除河道內林木,力爭在2045年前采伐更新完畢。三是更新造林主要圍繞防浪林、護堤林和固沙造林(行洪區外的沙化機動地)進行建設,保證三北防護林建設規模和成果不減少。
三十四、受理編號2851號:『海林火車站東側鐵路和公路交叉高架橋下有一臭水溝,逢雨天臭水流至海浪河最終匯入牡丹江,問題已存在10餘年。』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臭水溝位於海林火車站東側鐵路和公路交叉高架橋下,海林市海浪路北側居民區後身,為雨排水明溝。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接到信訪轉辦件後,海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2018年6月28日,成立了由環保局、水務局、市城管、社區街道辦組成聯合檢查組赴現場進行調查。
經查,信訪反映的區域已經實施雨污分流,信訪反映的水溝為雨水排放明溝。該雨水排放明溝高架橋以西段日常無水,東段因高架橋下至排水閘段水溝阻水較嚴重,形成水泡水體,雨水排放明溝經過高架橋下向東流經回水堤水閘進入斗銀河。該區域共有居民30餘戶,基本為城區戶口,個別為海林鎮蔬菜村居民。雨天有垃圾衝入雨水排放明溝情況。針對以上問題,海林市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城管局對雨水明溝南側的兩處垃圾堆進行集中清理,並加強該區域的監管及日常巡查。
2.城區街道辦對周邊居民進行入戶調查及環保宣傳教育,同時將對該區域的菜園子和堆放物進行清理。
3.水務局對該雨水明溝進行清淤疏浚。因水溝淤泥較多較深,土質松軟易沈陷,需在冬季施工,2019年6月末完成。
(三)問責情況
無。
三十五、受理編號2852號:『寒蔥溝鄉良種場村東4公裡公路北側有一家鑫源水泥管廠,該廠北側是王某的砂廠。自2010年以來,王某在無任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在撫遠市建三江前鋒農場的濕地帶(具體位置在草原和濕地交界處)采砂,砂廠面積達5-6平方公裡,采砂後在低窪處建魚池,在平地開墾種植旱田,並且在周邊山上違規開采石場,破壞森林和附近生態環境。』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寒蔥溝鎮良種場村北側鑫源水泥管廠原經營者陳貴,於2011年9月開辦撫遠縣鑫源水泥管廠(有效期2011~2015年),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到期後由陳貴變更為陳國剛,現名撫遠市寒蔥溝鎮中天水泥管廠,登記日期為2017年。原鑫源水泥管廠北側砂場(無任何手續,所有采砂設備均已撤離)為王海采挖。王海系撫遠市前哨農場農民。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6年12月1日起,濃江河沿線砂場劃由國土資源局管理,2017年已將全部砂場關停。2018年5月4日,撫遠市濃江河整治工作啟動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處砂場仍有歷史遺留砂堆,但未發現采砂行為。經與全國土地第二次調查成果圖核實,該砂場所處地塊為沼澤地,不在撫遠市建三江前鋒農場的濕地帶(具體位置在平原和濕地的交界處)。核實中並未發現有漁池、開墾種植旱田、破壞森林、開采石場和破壞附近生態環境現象。國土局已責令其禁止繼續采砂,恢復生態環境。
2016年6月1日,撫遠市水務局依據《黑龍江省河道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沒收了王海非法采砂所得。2016年6月20日,撫遠市水務局依據《黑龍江省河道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對其罰款5萬元。2018年5月4日,撫遠市濃江河整治工作啟動後,撫遠市聯合執法工作小組到達現場,發現該處砂場處於關停狀態,巡檢時也未發現該砂場有采砂問題,由市國土局對現場看房人孫吉(與王海系朋友關系)送達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 (2018-004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國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並沒有對歷史遺留砂石進行處罰的依據,因此市國土局並未對該砂場進行立案調查,但對遺留砂堆予以沒收,並將此砂場列為動態監管,時時監控。2018年6月27日,國土局接到信訪轉辦件後,到達舉報現場,將遺留的沙堆全部推平,禁止當事人繼續采砂,並要求其盡快還草還濕,恢復原有生態環境。
(三)問責情況
無。
三十六、受理編號2853號:『群力中海寰宇小區32號樓樓下所有飯店均存在油煙污染問題,近日小區居民向督察組反映後,飯店經營者積極配合道裡區環保局進行整改,但道裡區環保局存在處理過嚴問題。』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群力新區中海寰宇天下32號樓樓下餐飲業有:偶遇串吧、水煮魚、北京火鍋、阿裡巴巴燒烤、騎士烤肉、福玉開達鮮面館、鑫灶富貴龍泉村鐵鍋燉、哈食德牛雜面館、三時三餐簡餐店、東蕊百姓人家飯店、暴曉東麻辣燙店、牧民人家炭火樓、品臻那些年串吧共13家單位。上述餐飲企業均開辦在商住綜合樓下1-3層,均有工商營業執照,均不符合環保備案登記條件,均無配套設立的高排專用煙道,排煙只排至3層樓上,周邊高層住宅百姓不勝其擾。2018年4月3日,居民通過市長熱線投訴品臻那些年串吧油煙污染擾民問題,哈爾濱市環保局道裡分局依法對該單位進行了查處。4月28日,市環保局道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對品臻那些年串吧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但品臻那些年串吧逾期未改;6月8日,市環保局道裡分局對該單位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責令關閉,並處罰款3萬元。6月6日,市環保局道裡分局對該小區其餘12家單位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責令這12家單位於6月11日前改正違法行為。6月16日,市環保局道裡分局執法人員再次對群力新區中海寰宇天下32號樓樓下的所有餐飲飯店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涉案的偶遇串吧、水煮魚、北京火鍋、阿裡巴巴燒烤均已停業,其餘9家飯店在限期內均未完成整改。市環保局道裡分局執法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對『品臻那些年串吧』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關停,罰款3萬。6月20日,市環保局道裡分局將品臻那些年串吧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轉至道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同時發函建議其按照《哈爾濱市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哈廳字〔2016〕30號)相關規定,注銷其登記手續。6月24日,市環保局道裡分局對騎士烤肉、福玉開達鮮面館、鑫灶富貴龍泉村鐵鍋燉、哈食德牛雜面館、三時三餐簡餐店、東蕊百姓人家飯店、暴曉東麻辣燙店、牧民人家炭火樓飯店8家單位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騎士烤肉等8家單位如未在3日內向市環保局道裡分局提出聽證或陳述申辯意見,將於2018年6月28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待《行政處罰決定書》下達後,市環保局道裡分局執法人員將發函至道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建議其按照《哈爾濱市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哈廳字〔2016〕30號)相關規定,注銷8家單位登記手續。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哈爾濱市環保局道裡分局針對中海寰宇32號樓下品臻那些年串吧、騎士烤肉、福玉開達鮮面館、鑫灶富貴龍泉村鐵鍋燉、哈食德牛雜面館、三時三餐簡餐店、東蕊百姓人家飯店、暴曉東麻辣燙店、牧民人家炭火樓飯店下達的行政處罰是經市環保局局長辦公會集體審議通過,適用法律條款無誤,不存在執法過嚴的問題。
(三)問責情況
無。
三十七、受理編號2854號:『永源鎮永和村九組姜家油坊屯有一養豬戶飼養3000多頭垃圾豬,距離附近居民住宅不足40米,養殖期間排放大量糞污,污水最終流入松花江,嚴重污染周邊環境,距永和村九組2公裡以外的民主鄉光明村城子溝屯、聚源鄉城子屯同樣遭到污染,問題已存在4年。當地村民多次向村裡反映,無人理睬。』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養豬場,位於哈爾濱市道外區永源鎮永和村九組,該區域共有8座豬捨,由6家養豬戶經營,分別為孫洪德、牛鳳東、趙慶民、高海龍、鄒金富和孟祥峰。現場有儲糞尿池一座。該區域6戶養豬場無工商執照,無環保審批手續。豬捨距松花江最近點約10公裡,日常監管由永源鎮永和村負責。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9日,道外區組織市林業局、道外區農林畜牧獸醫局、哈爾濱市環保局道外分局、永源鎮政府相關人員前往現場調查核實。經查,信訪反映的養豬場,位於道外區永源鎮永和村九組,現場發現有8座豬捨,由6家養豬戶經營,每戶約400頭,共計約2400頭,佔地面積約三千平方米,距離村民住宅約100米。在現場未發現該地區有直達松花江的地表徑流。通過現場與養殖戶核實,該養殖場原有一處儲糞尿池,距排水溝約5米,有滲漏現象,空氣中有糞臭味。在2017年8月前存在直排問題,排污經過民主鎮光明村城子溝屯、巨源鎮城子屯。2017年8月,永源鎮政府、哈爾濱市環保局道外分局曾責令該養殖場對直排問題進行整改,要求其建設密封儲糞池,嚴禁糞污直排。2018年6月21日,道外區已經責令該區域養豬戶立即對豬捨及周圍使用除臭消毒液噴灑消毒,同時增加清理豬捨頻次,減少臭味產生;責令養豬戶立即對儲糞池滲透處進行修繕和防滲漏處理,杜絕發生滲漏現象,消除可能造成的污染。目前,養豬場已經使用除臭消毒液噴灑消毒,增加清理豬捨頻次,臭味明顯減少。該區域現已新建一座約200立方米臨時糞尿收集池,收集後用於發酵還田,以防止豬捨糞尿污染環境。
針對污染空氣及地下水的問題,道外區永源鎮政府已於2018年6月25日聘請檢測部門對空氣進行了檢測,現等待檢測結果;2018年6月26日,道外區疾控中心對地下水進行了取樣化驗,檢測結果顯示,地下水未受到污染。
按照《黑龍江省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畜禽養殖場(小區)規模標准》(黑畜資聯辦明傳〔2018〕2號黑機發130號)規定,上述6家養殖戶養殖數量均未達到500頭,不屬於規模化養殖。現道外區永源鎮政府已責令所有養殖戶在四十日內(2018年6月29日—2018年8月7日)全部遷出。所有養殖戶已與永源鎮政府簽訂遷出保證書。若不遷出,永源鎮政府將聯合相關部門對養殖戶所養生豬徹底清理。同時,道外區已責成永源鎮政府加大對此區域的巡查監管,防止污染環境問題出現。
(三)問責情況
無。
三十八、受理編號2855號:『嫩江上游尼爾基水庫兩側有大量耕地,農戶耕地時隨意丟棄農藥瓶和藥袋,農藥殘液以及牲畜糞污均流入水庫,污染水體。』
(一)基本情況
尼爾基水庫位於黑龍江省與內蒙古自治區交界的嫩江乾流上,嫩江右岸為內蒙古自治區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尼爾基鎮,左岸為黑龍江省訥河市二克淺鎮、學田鎮、林業局所屬的富源林場、嫩江縣。該項目於2001年6月1日開始施工,2001年11月8日實現一期截流,於2004年9月15日實現二期截流,2005年9月11日下閘蓄水,2006年7月16日首臺機組並網發電,2006年12月底主體工程全部完工。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8日,訥河市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長為包案領導,市農業局、市畜牧局、市林業局、二克淺鎮政府、學田鎮政府、環保局組成的調查組,對信訪反映的問題進行逐一調查核實。經查,嫩江左岸為訥河市管轄區域,沿江區域為二克淺鎮、學田鎮、富源林場。嫩江右岸為內蒙古自治區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由於地理原因,嫩江左岸黑龍江境內確有大量耕地,其中既有農戶承包田也有尼爾基庫區216.5米線下淹沒地,並存有少量山區;嫩江右岸為內蒙古自治區,境內地勢多為山區並少量耕地。
經由訥河市農業局牽頭,二克淺鎮、學田鎮、林業局配合,對二克淺鎮、學田鎮、富源林場廠經營區內的農田進行全面巡查,發現嫩江左岸部分耕地裡確實存有少量農藥瓶和藥袋,已經由上述部門對田間地頭農戶隨意丟棄的農藥瓶、藥袋和牲畜糞污等垃圾進行全面集中揀拾,定點存放,並作無害化處理。
經調閱齊齊哈爾市環境監測站2017-2018年1-6月份庫區水樣監測數據,通過比對兩年同期的水樣監測數據,表明2018年1-6月份尼爾基水庫水體主要監測指標(生化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氮、化學需氧量)均值保持在Ⅲ類水體標准,通過對各月份監測數據比較分析,部分指標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其中化學需氧量較2017年有明顯改善,所以尼爾基水庫水體並未受到污染。
針對上述問題,訥河市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委美麗鄉村建設的有關要求,立行立改,並根據黑政辦規〔2018〕26號文件《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的實施意見》要求,建立長效管控機制。
(三)問責情況
無。
三十九、受理編號2856號:『一是藍天熱力供暖公司冬季采暖期每天排放煙粉塵,污染空氣,設備運轉噪聲擾民。二是肇源縣城區居民生活污水未經處理,每天21時後經暗渠排入松花江,污染江水。』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藍天熱力供暖公司冬季采暖期每天排放煙粉塵,污染空氣,設備運轉噪聲擾民。』)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藍天熱力供暖公司實為黑龍江省鑫源物業有限公司熱源廠,位於肇源縣肇源鎮松花江大街國土局西側,佔地面積4.6萬平方米,設計供熱能力為300萬平方米,現供暖面積260萬平方米。建有2臺130噸燃煤鍋爐,配套建設除塵、脫硫、脫硝、自動監控等設施。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8日,包案領導副縣長張維剛組織召開了由縣城管局副局長朱立清、縣物業辦主任朱曉東、縣環保局監測中心副主任趙海濤等人參加的專題承辦會議,並帶隊赴現場進行調查。目前,該熱力公司處於停暖期停用狀態。經現場了解鑫源物業公司儲煤場與土地局住宅小區相鄰(邊界距離約1米),在運煤、鏟車上煤等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噪聲確實對周圍居民生活產生影響。
經查,2014年,鑫源物業有限公司熱源廠項目環保審批手續齊全(慶環審〔2014〕68號、慶環驗〔2016〕23號)。綜合日常監管、監督性監測數據及市局監控平臺自動化監控數據反映的情況,該熱源廠設備運行正常,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符合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271-2014)
下步,縣環保部門嚴格監督該公司在采暖期前,對上煤車間的上煤室用抑塵網進行封閉,並把運煤和鏟車上煤的運行時間調整為7點30分至20點30分,避開居民休息時間,防止噪聲影響居民生活環境。
(三)問責情況
無。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肇源縣城區居民生活污水未經處理,每天21時後,經暗渠排入松花江,污染江水。』)
(一)基本情況
肇源縣城區日產生污水1萬噸左右,通過提昇泵站進入地下管網,輸送到縣污水處理廠,經統一處理達標後,排放至松花江支流馬營河。肇源縣污水處理廠於2008年5月開始建設,2010年8月建成投入運行,采取BOT模式,由北京浦華有限公司運營。污水處理廠設計能力為2萬立方米/日,采用CASS工藝,出水執行一級B標准。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8日,包案縣領導張維剛副縣長組織環保局局長郭沛華、城管局局長王雙武、城管局副局長朱立清、城鎮地下排水站副站長徐志高召開專題會議,並到現場辦公,調查了解實際情況。成立由環保局、城管局、城鎮地下排水站組成的工作組,對信訪反映的問題進一步調查核實。
縣城區常住人口10萬人左右,縣自來水公司日均供水量1.2萬噸,日產生污水1萬噸左右。污水經地下排水管網收集到城鎮排水2#泵站,由肇源縣地下排水站負責,全天24小時分時段,將污水輸送至污水處理廠處理。污水處理廠廠區內安裝了污水進水、出水流量計和自動監控設施等,實施24小時監控。地下排水站向污水處理廠輸送污水過程中,2#泵站、綜合泵站均有送水記錄。經排查,沒有其它排入松花江的暗渠暗管,不存在偷排現象。
下一步,肇源縣將加大對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管,確保自動監控系統正常運行,嚴格控制出水標准,防止不達標排放和偷排現象發生。同時,按照『水十條』和環保部要求,肇源縣將加大推進污水處理廠的昇級改造工作,2020年前達到一級A處理標准,屆時日處理量將達到3萬噸。
(三)問責情況
無。
四十、受理編號2857號:『松花江江邊西側紅旗排灌站西邊300米處與江邊東側幸福排灌站東側約10米處都有排污口,直接向松花江內排放生活污水,已持續數年。』
此案件已於第十七批第1796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四十一、受理編號2858號:『松花江江邊西側紅旗排灌站西邊300米處與江邊東側幸福排灌站東側約10米處都有排污口,直接向松花江內排放生活污水,已持續數年。』 (下轉第十二版)
(上接第十一版)
此案件已於第十七批第1796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四十二、受理編號2859號:『舉報人曾向督察組反映時中鄉樂業村李某某等人破壞草原挖魚池、耕種黃豆問題,6月8日當地相關部門到村裡調查,6月23日李某某被相關部門帶走,但破壞的草原並沒有恢復。舉報人要求盡快恢復草原。』
此案件已於第五批第228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四十三、受理編號2860號:『一是舉報人曾向督察組反映大慶市油田公司采油四廠2016年至2017年將鑽井泥漿液排放到杏樹崗鎮中內泡村草原造成地下水被污染問題(受理編號1666號信訪件),大慶市政府在市政府網站上公開答復稱『情況不屬實』。舉報人不認可該答復,要求進一步現場核實處理此問題。二是村民彭某某在杏樹崗鎮中內泡村正南方的自然泡內養魚,因該自然泡的水源被污染,養出來的魚有毒。舉報人要求禁止在該處養魚。』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舉報人曾向督察組反映大慶市油田公司采油四廠2016年至2017年將鑽井泥漿液排放到杏樹崗鎮中內泡村草原造成地下水被污染問題(受理編號1666號信訪件),大慶市政府在市政府網站上公開答復稱『情況不屬實』。舉報人不認可該答復,要求進一步現場核實處理此問題。』)
此案件已於第十三批第1265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最新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1
日,紅崗區政府再次組織相關部門到現場調查核實,現場維持原貌。6月23日,市環保督察提級核查工作組帶隊到中內泡村泥漿坑現場核查,並要求采油四廠在村民代表參與下,對泥漿坑土質進行取樣檢測,鑽井三公司對泥漿坑進行地貌恢復。
6月26日,經區委九屆38次常委(擴大)會議集中會審,對信訪反映的用地手續、環評審批手續和廢棄鑽井液處理監測驗收單等檔案資料重新審核,結合大慶市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工作協調聯絡組《關於重新核實上報信訪案件性質的通知》文件要求,由於信訪反映的中內泡村確實存在約4萬平方米的泥漿坑,該情況應認定為屬實;反映的2012年、20萬平方米的情況不屬實,『泥漿未經處理滲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和草原』的情況不屬實,『該項目環評造假』情況不屬實,綜合以上情況將該案件定性由不屬實重新認定為部分屬實。
6月29日,在區環保局、中內泡村委會村民代表參與下,采油四廠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該泥漿坑的土壤、地下水進行了采樣檢測。7月1日,在區環保局、中內泡村委會村民代表參與下,鑽井三公司對泥漿坑進行地貌恢復。
下一步,紅崗區相關部門將加大監管力度,督促采油四廠嚴格執行泥漿固化點申報審批制度,確保泥漿固化點合法合規,加強泥漿固化施工全過程管理,確保廢棄泥漿無害化處理。
(三)問責情況
無。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村民彭某某在杏樹崗鎮中內泡村正南方的自然泡內養魚,因該自然泡的水源被污染,養出來的魚有毒,舉報人要求禁止在該處養魚。』)
此案件已於本批第2832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四十四、受理編號2861號:『自1994
年以來,林甸鎮東發村各生產隊的草甸被個人買斷,承包者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破壞14000畝草原改作他用,同時騙取國家畜牧草原補助資金1000多萬元。舉報人要求依法依規查處相關人員並查明草原補助資金去向。』
此案件已於第十八批第1933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此次信訪新增內容:『騙取國家畜牧草原補助資金1000多萬元。舉報人要求依法依規查處相關人員並查明草原補助資金去向。』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9日,針對信訪舉報的問題,林甸縣政府責令相關部門進行了調查。經查,歷年來國家沒有對該地塊發放過畜牧草原類補助資金。不存在騙取國家畜牧草原補助資金的問題。
四十五、受理編號2862號:『舉報人曾向督察組反映向陽鎮金家村垃圾場污染問題,無人到現場調查處理。』
未辦結。
四十六、受理編號2863號:『榆樹鎮三姓村華業沙發家具廠頂樓噴漆車間有多個排氣孔,每天噴漆作業時向外排放未經處理的有毒氣體(甲醛和苯),周邊空氣中彌漫著油漆味道,已持續1年。』
此案件已於本批第2844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四十七、受理編號2864號:『新疆三道街1號的東北輕合金有限責任公司,每天19點左右通過廠區東北角的煙筒向空氣中排放黑煙,偶爾會排放白煙,未采取淨化措施且伴有粉塵,廠區周邊300米范圍內空氣質量差,此情況已持續數年。』
(一)基本情況
東北輕合金有限責任公司位於哈爾濱市平房區新疆三道街11號。1952年5月建廠,1956年11月開工生產,公司佔地234.5萬平方米,其中生產佔地204萬平方米,擁有總資產29.4億元。現有在崗職工3239人,公司現有生產能力17.5萬噸,主要生產《天鵝》牌鋁合金板、帶、箔、管、棒、型、線、鍛件及鎂合金棒材、型材、鍛件和深加工制品等。2008年11月3日,該企業超大規格特種鋁合金板帶材項目環評文件獲得黑龍江省環保廳審批(黑環函〔2008〕314號);2015年11月,通過黑龍江省環保廳組織的驗收(黑環驗〔2015〕168號)。
哈爾濱市環保局平房分局日常監管中未接到反映類似問題的信訪投訴舉報。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8日19點30分,市環保局平房分局監察人員進行了現場核查,經查東北輕合金有限責任公司廠區東北角有兩個煙筒,一是位於公司北線動力廠鍋爐房使用的煙筒,鍋爐房有2臺20噸供暖鍋爐,冬季供暖產生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氣污染物,鍋爐於2015年安裝除塵脫硫設施,除塵器工藝為布袋除塵、脫硫工藝為脫硫塔,設施運行狀態完好。經2017年1月1日市環保局監測和2017年12月30日企業委托監測結果顯示,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為進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總量,同時響應哈爾濱市政府關於拆除20噸鍋爐的要求,該公司將於2018年底前拆除全部20噸燃煤鍋爐,原址安裝2臺14MW燃氣鍋爐,2018年6月25日已辦理了鍋爐注銷手續。二是東輕公司熔鑄廠使用的煙筒,熔鑄廠於2015年底投入使用,全天24小時生產,年產9萬噸鋁板錠,屬東輕公司超大規格特種板帶材項目一部分。熔鑄廠有天然氣熔煉保溫爐5組、鋁渣處理設備1臺套,熔煉、鑄造及鋁渣處理工藝產生煙氣、粉塵,均集中收集經過布袋除塵器處理後,由30米煙筒高空排放。2015年7月,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對該項目進行驗收監測(黑環監字〔2015〕第1-066號),顯示達標排放。東北輕合金有限責任公司廠區周邊300米內無居民居住,平房環保分局申請哈爾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對廠界周邊進行監測。7月2日上午10點30分,哈爾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對東輕公司熔鑄廠煙塵排放進行了現場監測,監測結果達標。
針對此次信訪投訴,東北輕合金有限責任公司領導班子高度重視,為確保煙塵達標排放,成立了治理煙塵排放小組,制定了熔鑄廠杜絕熔煉爐冒黃煙、灰煙的十條禁令:一是嚴禁添加劑及熔劑外包裝進入爐內;二是嚴禁不熄火向爐內撒熔劑;三是嚴禁熔劑未完全熔化點火,且小火持續5分鍾方可點大火;四是嚴禁空氣流量低於2400m3/h(9#、10#)、4400m3/h
(11#)、5000m3/h(31#、32#)、3000m3/h(33#、34#)、4000m3/h(35#)不換球繼續生產;五是嚴禁蓄熱箱下方及箅子碎球、積灰未徹底清理便開始裝球作業;六是嚴禁裝球前無生產單位專人及調度確認便開始裝球作業;七是嚴禁爐門和燒嘴連鎖強制斷開;八是蓄熱體溫度超出100℃?250℃范圍時嚴禁繼續生產,必須停爐找設備部門確認;九是熔化過程中爐氣溫度1小時仍處於900℃以下時嚴禁繼續生產,必須停爐找設備部門確認;十是燃燒系統報警復位3次仍無法正常工作時嚴禁繼續生產,必須停爐找設備部門確認。
下一步,市環保局平房分局將加大對該公司監管力度,確保熔鑄廠達標排放,燃煤鍋爐按期完成改造任務。
(三)問責情況
無。
四十八、受理編號2865號:『肇東鎮太平鄉鄉政府徐某,在肇東鎮去往太平鄉公路右側的草甸子上私建房屋,佔用面積約4000平方米;在公路左側(肇東市至澇洲鄉)佔用約20萬平方米草原,進行招商外租。舉報人要求拆除私建,依法依紀查處相關人員。』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在肇東市去往太平鄉公路右側建築物為太平特色畜禽養殖場,建築面積282.50平方米,佔地面積10000平方米。信訪反映的公路左側原為德高牆板廠生產用地,佔地面積約12246.21平方米。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肇東市委、市政府對此案件高度重視,市政府相關領導及市畜牧局領導、太平鄉政府、草原管理站相關人員於2018年6月28日共同參與調查。
經調查,2004年4月,為了發展特色養殖產業,太平鄉太平村居民畢某某向太平鄉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創辦太平鄉特色畜禽養殖場,申請佔地10000平方米,法定代表人是畢某某;鄉政府向市政府請示並得到批准。同時畢某某與肇東市國土資源局簽訂了農業三項用地使用協議書,與太平鄉政府簽訂了三項用地使用合同書,得到了市政府、市國土資源局、太平鄉人民政府的批准,(肇土農建字〔2004〕)第95號。審批前地類為牧草地,審批後使用地類為畜禽養殖地,不在草原上,2008年以前三項用地不需要草原部門批准。2014年,經太平鄉政府、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規劃局批准,建設辦公用房282.50平方米,並依法取得了市國土資源局頒發的黑龍江省集體土地房屋所有權證,市住建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
經調查,2012年,市政府號召全市各部門單位進行大規模的招商引資活動,太平鄉太平村居民劉某某與太平鄉人民政府簽訂了土地轉讓協議書,創辦肇東市德高牆板廠,鄉政府同意將位於肇四路十公裡處公路東側允許建設區(2012年規劃)30000平方米作為建廠房及辦公用地提供給德高牆板廠,此用地現狀為非基本草原,審批手續由建設方自己辦理;同時向市發改局提出申請,(肇計字〔2012〕97號)並得到批准。此後,由於建設用地審批手續沒有辦下來,工程被迫停工。在審批期間,該企業平整場地約7200平方米。2016年,肇四路新建,德高牆板廠將場地租給施工單位黑龍江省龍建路橋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作為拌合站場地使用,雙方簽訂了拌合站場地租賃合同,由於場地不夠用,施工單位又將場地硬化了近5000平方米,同時打了一眼水井,雙方約定把硬化的場地和水井作為場地的租金。經市國土資源局測繪隊測繪,兩家企業總計平整硬化場地12246.21平方米。
2018年6月28日,經相關部門查實德高牆板廠有破壞草原植被行為,依據草原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並責令畢某某在2019年5月底之前恢復植被。否則由發包單位廢除其承包合同,由鄉政府恢復植被,另行發包。
(三)問責情況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