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3日訊(記者 孫英鑫)3日,記者從哈爾濱市召開的全市集中治理違法佔道私設擋車樁等障礙物工作動員部署會議上獲悉,從8月初開始,全市依法開展治理取締私設擋車樁、查處侵佔挪用停車泊位、私設停車場等工作,淨化城市道路環境,還路於民。

規定要求,按照『認定與清理先行、停車場及泊位施劃跟進、集中治理與長效管控協同』的工作方法,依法查處單位或個人未經批准利用擋車樁(鏈、杆)、地鎖、石墩(球)、反光錐、廢舊輪胎、桌椅等各類佔道設施佔用城市道路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擅自設置道路停車泊位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擅自撤除道路停車泊位或者設置擋車器、鐵鏈等障礙物妨礙道路停車泊位使用或以停車為目的設置擋車樁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居民小區內擅自佔用道路設置擋車樁違法違規行為:對具備條件的車行道、人行道、公共廣場等統一施劃停車泊位,按規定設置明顯標識,設置為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或道路停車泊位;組織設置道路停車泊位標志、標線及交通安全設施,對道路停車泊位進行規范化管理。
據悉,8月1日至31日,各區政府組織轄區有關部門對全市私設擋車樁等各類非法佔用城市道路行為集中進行清理取締,淨化城市道路環境,還路於民;對非法侵佔挪用停車泊位、私設停車場等進行清理查處工作,並登記造冊,建立全市停車場、泊位臺賬。由市公安交管部門組織開展對作為交通安全設施的擋車樁進行認定,對符合標准和要求設置交通設施的區域、點位進行統一規劃、統一設置標准、統一組織安裝。
責任編輯: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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