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位公民,都要具備法律意識,如果法律意識淡薄,往往會斷送自己的前程,給家庭帶來傷害,給社會造成損失,今天的《庭審現場》,希望每一個人都能以此為鑒。
6旬老太,田間被殺
4月的一天中午,馬某正在午睡,一陣電話鈴聲把她驚醒。電話裡家人的語氣讓馬某有種不祥的預感,胡亂穿上外套,拿起隨身物品匆忙跑出家門。原來,自己的母親跟地頭鄰居發生了肢體衝突。
掛掉電話,馬某瘋了一樣的跑到自家地裡,眼前的慘狀讓馬某悲痛欲絕。家人告訴她,母親是被人用刀刺死的。

馬某的母親王某今年64歲,當天上午,王某說要到地裡整理一下地頭。可是沒想到,出門時好好的一個人,一上午的工夫,卻慘死在自家地頭兒。那麼,向王某下狠手的人是誰呢?
一堆石頭,引發血案
馬某:我左手邊是我家北地的地頭,然後中間有一個過車道,右手邊是夏某家的地。

馬某口中提到的夏某是她家的地鄰,也就是殺害其母親王某的凶手。兩家的農田緊挨著,雖說離得近,但都有固定的范圍,本應和平相處,相安無事。怎麼會發生衝突,還鬧出了人命呢?今年8月,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

這個身穿藍色短袖,頭發花白,面無表情的老人就是夏某,今年也已經68歲,已是人生暮年的他,竟然成了殺害另外一位老人的凶手。
【庭審現場】
公訴人:你當天八九點鍾到你的地裡了吧?
被告人夏某:啊。
公訴人:你當時去的時候被害人在不在呀?
被告人夏某:在呀。
公訴人:你們兩個人有沒有什麼交流?發生什麼情況了?
被告人夏某:我就問她你這個石頭不能往我地扔啊,你扔完了割茬車都不能給我割,我說你撿出來。
公訴人:這個石頭是被害人向你的地裡扔的嗎?你能確定這個事情嗎?
被告人夏某:就是她扔的,旁人誰能往我地裡扔石頭啊。

四月末,正是播種的季節,地裡多了石頭,肯定會給播種造成困難。夏某堅稱是王某往他家地裡扔的石頭。可是,被害人女兒馬某提供的法庭證言中提到,石頭是夏某先扔過來的。
公訴人:石頭是哪兒來的?
被告人夏某:墊道的呀。
公訴人:誰用來墊道的?
被告人夏某:我不太清楚,她用鏟車鏟出來的。
公訴人:是在什麼時間?
被告人夏某:是去年鏟的。

被害人女兒馬某提到,地裡的石頭是2015年夏某用車拉來卸到她家地裡的,而被告人夏某卻說這石頭不知道是誰用來墊道的。關於石頭的來源,雙方各執一詞,對於地鄰之間的糾紛也遲遲沒有解決。矛盾也終於在案發當天,突然爆發。
公訴人:你們兩個怎麼發生爭執的,怎麼動起手來的?
被告人夏某:她先杵我一下子
公訴人:用什麼杵的?
被告人夏某:她用鐵鍬砍我的
公訴人:什麼地方什麼部位,砍的你哪兒?
被告人夏某:沒砍著我,她落空了,給鐵鍬砍折了。鍬把杆我搶下來了,我就打她兩下子。
公訴人:打被害人什麼部位了?
被告人夏某:打的腦瓜子。
一氣之下,拿刀攮人

據夏某供述,王某撿起了地上的石頭反擊,他轉身就跑,但是他這一跑,並不是逃離。
被告人夏某:她撿的石頭,我拿的刀。
公訴人:上哪兒拿的刀?
被告人夏某:車上。
在夏某電動車的工具箱裡,有兩把刀。拿到刀後,夏某很快就返了回來。王某看到他拿出刀後,轉身就跑,但在跑出一段距離以後,就被夏某追上了。

公訴人:你刺了多少刀?
被告人夏某:那我都不知道。
公訴人:大概刀數。十刀二十刀還是一刀兩刀?
被告人夏某:當時攮了幾刀我都不知道。
公訴人:你朝被害人什麼地方攮的?
被告人夏某:上半身。
公訴人:經過屍表檢驗,被害人胸部有六處刺創,右腋窩有一次刺創。經過鑒定意見證實,死者符合生前胸部被刺,致雙肺上腔靜脈主動脈損傷失血死亡。
喝藥悔罪,錯上加錯
被害人倒地以後,夏某返回到自己停放電動三輪車的位置,把作案尖刀放回工具箱裡,然後,他又在車上找到了另外一樣東西。
被告人夏某:我尋思這人備不住是死了。我說要死了就完了。我上地帶著耗子藥,地這時候不是藥耗子嘛,完了我就把藥喝了。
公訴人:為什麼喝藥?
被告人夏某:她死了,我就尋思喝藥了。

捅完人,喝了藥的夏某並沒有回家。而是騎上電動車去了他妹妹家。他和妹妹講了農田裡發生的事情。
由於夏某喝了藥,眼看毒性要發作,她的妹妹就打車送他去醫院,路上碰到了趕往現場的民警,民警一直跟著他到了醫院,夏某痊愈後,將他逮捕歸案。

法庭上,夏某表示自己非常後悔,但人生是無法重頭再來的。夏某的一念之差給兩個家庭都帶來了巨大的傷痛。合議庭決定在休庭後,根據本案的事實證據,充分考慮控辯雙方的觀點、意見對本案進行評議,擇期宣告一審判決。
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人們心中。希望每一個人,都能從這樣活生生的案例裡,意識到違法要付出的巨大成本,從而守法。生活中人和人有矛盾很正常,每個矛盾都有正確、合理的解決方法。但不顧法律威嚴,漠視他人的生命,最終給自己帶來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