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3日訊 近幾年來,對於鶴鄉新城1期13號樓2單元的業主們來說,一直都有一件事困擾著他們,那就是只要外面下雨,他們屋內的牆就飽受牆體滲雨之苦。10月26日,記者聽取了居民們的苦楚,以《屋內牆體起皮又開裂》為題,對該樓居民張先生家牆體滲水一事做了詳細報道。
半個月後,記者再次來到該小區了解事情處理的進展情況,怡高物業總公司鶴鄉新城物業辦劉經理將事情的調查結果告知記者。原來『禍根』並不是居民口中的『物業不作為』,經劉經理為記者提供的資料顯示,居民張先生從2014年開始就已經拒交物業管理費,而且該單元拖欠物業管理費的居民不止張先生一人,『只有居民交納物業管理費,我們與居民的服務合同纔能生效,況且繳納物業費是居民應盡的義務,這棟樓屬老舊小區,我們已經查到該樓的維修資金已經用完,對於該樓現在存在需要維修的項目沒有維修資金可用,而且目前看來這項維修的項目需要動用大量的人力物力,並不是居民想的那麼簡單,所以我們希望,居民們可以主動的續交物業管理費,以便我們盡快將維修牆體裂縫的工程提上議程。』
物業公司雖然是服務行業,但也是企業,運行需要資金帶動,即使在物業費繳納不足的情況下,怡高物業總公司鶴鄉新城物業也一直將日常的物業服務進行著。『只是這項維修牆體裂縫的工程費用巨大,我們物業資金有限,在居民拒不繳納物業費的情況下,我們物業出資實在是有難度。』劉經理道出了物業現存的難處。劉經理現場為記者算了一筆賬,按照張先生家房子的大小,每年應繳的物業費為300餘元,按照其拖欠4年計算,張先生實際應補繳物業費1600餘元。而且劉經理坦言,早就約談過這些業主,並承諾他們只要補齊物業費,就可啟動維修項目,但還是無人主動補繳物業費。『而且這筆物業費,並不是為我們物業所用,居民們應該正確認識和理解,這筆款項是用在了為業主自身的多項服務上,我們年年的掃雪、清掏、綠化以及清掃樓道的衛生、維修公共設施,都需要有資金來保證,小區環境好了,受益的是廣大業主們,這是業主們身邊的事,應該能夠體會到。即使他們沒有交齊物業費,也一直在享受我們的服務,我們從未停止過。』劉經理曾多次約談張先生想與其當面商談補繳物業費一事,但張先生始終以各種理由拒絕見面,當著記者的面,劉經理再次撥通張先生的電話,誠心邀請張先生面談,張先生同意明天一早來物業與劉經理面談。
隨後,記者也與張先生取得了聯系,將最後的處理結果反饋給他,他也欣然接受補繳物業費的要求。因為只有繳納物業服務費,物業公司纔能更好的為業主們做好事,服好務。如業主不履行繳納物業費的義務,如此一來只能帶來更多的惡性循環,最後受傷害的只能是業主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