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執行人走進法院,了解法院執行案件辦案流程,法院詳解如何區分『執行難』和『執行不能』,共同尋求破解執行難的攻堅新方法。
11月30日,鶴崗市蘿北縣法院邀請12名申請執行人參加『公眾開放日』活動。活動中,法院向申請執行人介紹了執行案件的辦理流程和相關法律規定,並通報了當前執行工作進展情況。大家對執行提出意見和建議。

受邀申請執行人在工作人員引領下先後參觀了法院的安檢系統、訴訟服務中心、執行局辦公室和執行指揮中心。

『執行很辛苦、法官不容易』『感謝我的承辦法官,設身處地為我著想』『案件執行的很順利,很有效率,我很滿意。』幾名申請執行人真誠地道出了心聲。

蘿北縣法院副院長林志軍:『解決執行難非一日之功,我們的執行工作還存在一定的短板,距離人民群眾的期望還存在一定差距。在執行過程中不能機械地走程序,結案並不是終點,要真正意義上促進案結事了,不斷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執行過程中往往需要申請執行人積極配合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提供的相關信息一定要准確,這樣既有利於減少當事人訴累,還可以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執行效率。』
除了案件執結帶來的成就感,執行路上也常伴隨客觀原因造成的『執行不能』的無力感。一位申請執行人表示,有一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被執行人正在服刑,無可供執行的財產。被害人現在生活困難、救助無門,感到非常困惑。
林志軍認真傾聽,詢問了幾個問題後表示,這類案件屬於典型的『執行不能』情形。考慮到申請人的實際困難,法院已為其申請了司法救助,盡可能地拓寬救濟渠道。如果申請執行人通過其它救濟渠道申請救助,需要法院出面協調的話,法院將不遺餘力地伸出援手。
申請執行人劉芳接受采訪
受邀的申請執行人表示,通過此次『公眾開放日』,看到了蘿北縣法院破解執行難的信心和決心,感受到了司法的關懷和溫暖。今後,會對法院執行工作更加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