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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12個市(地)機構改革方案印發
2018-12-08 06:44:36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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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黑龍江日報12月8日訊 6日,經省委省政府批准,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齊齊哈爾市機構改革方案》等12個市(地)機構改革方案(哈爾濱市機構改革方案須報經中央備案同意後印發),標志著黑龍江省市級機構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12個市(地)機構改革方案全面貫徹了中央關於深化地方機構改革精神的各項要求,全面落實了省委關於深化市縣機構改革的決策部署,主要有四個特點:一是全面加強了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市(地)設置了黨委全面依法治市(地)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等議事協調機構,進一步建立健全和優化了黨委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二是體現了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改革要求。各地嚴格按照《黑龍江省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明確的『21條』規定動作和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有關政策口徑,主要機構設置和職能調整與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保基本對應。三是切實加大機構職能整合歸並力度。在完成中央規定動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對職能相近的黨政機關合並設立或合署辦公力度,強化黨委機構歸口管理職能。四是因地制宜設置機構。各地充分結合自身特點,設置了符合城市定位及其發展方向和特點的機構,如大慶市設置能源局,伊春市設置生態建設辦公室等。五是統籌各層面各領域改革。各地對統籌推進市級人大和政協機構改革、群團組織改革、黨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等均提出了原則意見或改革方向,對機構改革的組織實施做出了周密安排。

  按照要求,市(地)於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人員轉隸、新組建部門掛牌和集中辦公等改革工作,2019年3月底前黨政機構『三定』制發等工作基本到位,機構改革基本完成。

責任編輯: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