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1日訊 為持續開展有效解決秸稈露天焚燒督查,鞏固前期工作成果,打好今冬明春有效解決秸稈露天焚燒攻堅戰,近日,市政府發出通知,決定自2018年12月13日至2019年5月15日,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有效解決秸稈露天焚燒第二階段督查工作。
督查方式采取『市級統一組織、各地包片負責』的工作方式,重點對秸稈離田、還田工作安排部署落實情況開展督查,主要包括宣傳引導工作開展以及廣大乾部群眾『秸稈不能燒』的思想意識轉變情況;尚未完成離田的秸稈存量、組成結構,秸稈未離田土地面積等基礎數據的調查摸底情況;秸稈離田工作方案及實施情況、土地休耕、資金保障等制度和文件出臺、制定等情況。對秸稈露天焚燒火點進行巡查,對有效解決秸稈露天焚燒管控工作進行督查,主要包括網格監管責任落實情況、應急機制建立及響應情況、利用無人機、視頻監控等科技手段管控情況。市政府將成立督察組,分階段對各縣(市)、區、局有效解決秸稈露天焚燒工作開展督查巡查,每輪次督查時間為14天。要求各地分別成立檢查組,對本轄區相關工作開展檢查巡查。全面落實秸稈露天焚燒管控主體責任,迅速組織開展調查摸底,查清剩餘秸稈存量、面積、組成結構,抓緊制定離田工作方案和休耕補貼政策,打好打贏秸稈離田攻堅戰。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按照一級督一級的督查模式,開展全覆蓋、不間斷督查巡查。要進一步壓實責任,形成問責高壓態勢。對於督查巡查發現的秸稈焚燒行為,要立即進行制止、迅速組織撲滅,並對實施行為進行懲處。要持續加大宣傳引導工作力度,通過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傳模式,及時向社會公開有效解決秸稈露天焚燒的最新要求,引導廣大人民群眾改變生產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各地完成所轄區域秸稈離田、還田工作,向市政府報送書面報告後,可以停止對區域的督查。市政府將針對督查中發現的秸稈禁燒管控工作不力、火點未得到有效控制等問題,視情況約談各縣(市)、區、局分管負責同志和主要負責同志,並根據《黑龍江省禁止秸稈露天焚燒工作獎懲暫行規定》,依法依規實施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