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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這一區域新投用12處『電子警察』
2019-04-11 10:05:07 來源:大慶網  作者: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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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4月11日訊 為避免因闖紅燈、隨意變道、接打移動電話等交通違法行為,引發交通事故、甚至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大慶市公安交管部門不斷完善『電子警察』設備的執法能力。目前,讓胡路區創業城周邊路段有12個崗點的『電子警察』設備正式投用。

  4月10日,記者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宣傳大隊王健,來到了創業城附近的東運崗,這是新投用的12處『電子警察』崗點之一。

  據王健介紹:『這些崗點投用後,抓拍到的交通違法行為相對較多。在此提醒駕駛人,行車過程中一定要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也只有做到這一點,纔能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真正做到安全平安出行。』

  據了解,創業城周邊路段12個崗點新投用的『電子警察』設備具體位置如下:通北崗、通南崗、通運崗、安輸崗、安通崗、和通崗、安運崗、湖三崗、東運崗、乘新崗、東湖街與通運路交叉口、鐵人學校周邊路段。

  王健說:『處罰不是目的!通過對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讓駕駛人自覺養成良好的遵章守法駕駛習慣,纔能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為市民創造安全、暢通的出行環境,這也是公安交管工作重點之一。』

  新投用的12處『電子警察』設備,都可抓拍到哪些交通違法行為?王健為市民進行了解讀:新投用的電子警察設備主要針對逆行、闖紅燈、不按導向車道行駛、壓線、違停、不系安全帶、接打移動電話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

  逆行:罰款200元、記3分;

  闖紅燈:罰款200元、記6分;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罰款50元、記2分;

  壓線:罰款100元、記3分;

  違停:罰款100元;

  不系安全帶: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

  在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200元、記2分;

  接打移動電話:罰款50元、記2分。

  同時,還有一種交通違法行為,駕駛人可能也會發生,就是冒進信號。冒進信號是指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如果出現這種交通違法行為,將對駕駛人罰款100元、記2分。

責任編輯: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