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2日訊(李爽 記者 佘雨桐)12日,黑龍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涉嫌非法處置扣押的財產犯罪案件,以趙某犯非法處置扣押的財產罪,當庭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年7月,被告人趙某因購買家具從馬某處賒欠貨款人民幣20000元, 2016年11月16日馬某到密山市人民法院起訴趙某償還欠款,密山法院裁定趙某償還馬某本息共計人民幣27200元,並於2016年11月28日依據申請將趙某價值人民幣28000元紅小豆扣押,法院工作人員履行了書面、口頭告知義務。2017年3月初,趙某私自將密山法院扣押的紅小豆變賣,欠款全部用於償還其個人銀行貸款,至今無財產可以執行償還馬某欠款。密山法院將該案移交公安機關偵察,案件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後,法院經審理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示:經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涉案人員是不能隨意處置的,本案就是因為被告人趙某未經法院同意處置法院扣押的紅小豆而觸犯法律被判處刑罰。希望該案的判決能為類似的情況提供借鑒。
責任編輯:李玥
圖片新聞
熱點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