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王祥臥冰求鯉,今有孟佩傑背母上學。孝敬父母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是流淌在我們血液裡的愛。父母悉心照料,用心血和汗水將子女撫養長大,看著他們步入社會,為人父母,但自己卻慢慢老去。今天,小編帶給大家的這個案件,三個女兒枉顧父母多年培育,拒不給付贍養費......
2016年3月,虎林市法院受理了一起贍養糾紛案件。已過耄耋之年的父母將三個女兒告上法庭,要求三人給付贍養費。經法庭調解,雙方達成和解,三個女兒每年分別給付兩位老人2800元,於每年1月30日前給付。
2017年10月,老母親被診斷出患有腦梗,並伴有高血壓、糖尿病、腦出血癥狀,這無疑是給老人困難的生活雪上加霜。可是三個女兒盧某梅、盧某紅、盧某娣卻連續兩年不執行調解書確定的支付贍養費義務,老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乾警依法向三姐妹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沒想到,三姐妹都不在規定的時間向法院申報財產。執行乾警多次電話傳喚三人到法院,三人均以各種理由推脫。
執行乾警遂前往三姐妹家中,將三人拘傳至法院。

執行乾警首先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講明贍養老人是為人子女應盡的義務,是中華美德,三姐妹要念及親情,主動履行贍養義務。又向她們充分釋明拒不執行裁判文書應承擔的法律後果。但姐妹三人堅持到底、『巋然不動』,不管你怎麼說,我們就是不給贍養費。為此,法院依法決定對三姐妹拘留15日、罰款5000元。

『只有狠心的兒女,沒有狠心的爹娘。』此時,兩位老人來到法院,請求對三個女兒提前解除拘留。

可憐天下父母心,老人終究捨不得孩子受苦。執行乾警借此機會,再次教育三被執行人。經歷此番情景,三個女兒對自己之前的行為深感後悔,與母親達成了和解,承諾盡快履行義務,月底前付清贍養費。贍養父母,不能涼了父母的一片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