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9月14日訊 12日,哈爾濱市政府第53次常務會議決定,今年將提高:財政補助和大病保險籌資標准、大病保險待遇標准。從明年1月1日開始,將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標准。
——提高財政補助標准
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准新增30元,人均補助將由2018年的490元提至520元。
——提高大病保險籌資標准
按照國家和省要求,將2019年新增財政補助30元中一半(15元)用於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2019年大病保險籌資標准由每人55元提高到70元(70元全部由醫保統籌基金承擔,個人不需繳納)。
——統一個人繳費標准
2019年城鄉居民個人繳費分兩檔繳費,一檔320元,二檔260元;大學生和學生兒童按二檔標准繳費。
按照省要求,2020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含大學生和學生兒童)繳費,由2019年兩檔繳費調整為一檔繳費,繳費標准統一為300元。
——提高門診待遇標准
大學生和學生兒童普通門診報銷比例由65%提高至70%,一個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由300元提高至360元;成人居民普通門診報銷比例為55%,一個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200元。城鄉居民特殊疾病門診治療報銷比例統一執行一檔繳費的支付標准。
——提高住院待遇標准
大學生和學生兒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報銷比例由75%提高至80%;成人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報銷比例、生育醫療待遇支付標准統一執行《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哈政規〔2017〕38號)規定的一檔繳費的支付標准。
參保城鄉居民一個年度內發生醫保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用,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18萬元。
上述提高的門診和住院待遇標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提高大病保險待遇標准
降低起付標准。2019年大病保險起付標准由14000元降為12000元,困難人員按50%執行為6000元,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起付標准仍按原標准6000元執行。
提高支付標准。2019年整體提高參保居民大病保險報銷比例。參保城鄉居民發生的符合醫保『三項目錄』規定的住院和特殊疾病門診治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起付標准以上部分的報銷標准,
一檔繳費的,0—15萬元(含15萬元)的報銷比例統一為60%,15—20萬元(含20萬元)的報銷比例為65%,20萬元以上的報銷比例為70%;
二檔繳費的,報銷比例由55%提高至60%。
一檔繳費的年度報銷不設封頂線,二檔繳費的年度報銷封頂線為60萬元。困難人員、貧困人口報銷比例相應提高5個百分點,報銷額度上不封頂。2020年大病保險報銷標准統一執行原一檔繳費的報銷標准。
大病保險合規費用。合規費用包括個人起付標准以內費用、醫保『三項目錄』乙類個人先行自付部分的費用、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內『三項目錄』及醫用耗材個人按比例負擔的費用、基本醫保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部分合規醫療費用。異地急轉診及未按規定轉診的,個人自付比例和起付標准提高部分的費用、醫用耗材限額以上費用不納入大病保險合規費用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