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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長騙你沒商量!大學剛畢業的他,轉身把黑手伸向了在校生......
2019-09-19 21:18:11 來源:黑龍江法院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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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絡詐騙類犯罪並不少見,我們也曾給大家推送過類似的案件。不過,今天《庭審內外》講述的故事,主人公身份卻有些特殊,被告人鄭某予是一名剛剛畢業的大學生,本可以擁有美好的前途,但他卻利用網絡,轉身將罪惡的『黑手』伸向了在校大學生……

  墜入迷途的大學生

  2018年5月3日至7月18日間,被告人鄭某予通過網絡與在校大學生被害人崔某然相識。鄭某予謊稱可以幫助崔某然申請貸款,騙得崔某然的信任。

  隨後,鄭某予以支付資料審核費、手續費的名義,先後35次騙取崔某然人民幣3.2萬餘元。

  2018年8月27日,被告人鄭某予以同樣手段,騙取網上相識的另一名在校大學生被害人甘某的信任,先後8次騙取甘某1.6萬餘元。

  2018年11月21日,被告人鄭某予被公安機關抓獲。

  庭審現場,無限悔恨

  2019年5月22日,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庭審現場】

  公訴人:你與兩名被害人是怎麼認識的?通過什麼方法騙取崔某然的信任的?

  鄭某予:在網上相識的,通過與被害人聊天,得知她有貸款的需求。我說我做過貸款,能給她貸。然後我就以貸款收取前期費用為名,讓她把錢轉給我。

  公訴人:你之前給沒給她貸過款?

  鄭某予:貸過款。

  公訴人:這回你有沒有能力幫她貸款3萬元

  鄭某予:沒有能力。

  公訴人:一共騙取崔某然多少次?

  鄭某予:35次。

  在對被害人崔某然實施的詐騙中,被告人鄭某予共騙取贓款32286元。詐騙完成後,贓款即被其揮霍。被告人鄭某予會有怎樣的說法呢?

  【庭審內外】

  公訴人:贓款乾什麼用了?

  鄭某予:我剛大學畢業,不想再給家裡增加負擔了,就博取被害人信任,騙取她的錢財……

  公訴人:我問你贓款乾什麼花了?

  鄭某予:報補習班花掉一部分,剩下的給母親檢查身體花了。

  公訴人:你有沒有工作?

  鄭某予:沒有工作。

  公訴人:沒有經濟來源,以騙取的贓款為生,是嗎?

  鄭某予:是。

  對於第二名被害人甘某,被告人鄭某予供述,其詐騙手段與詐騙崔某然的如出一轍,都是以為在校大學生辦貸款的名義博取對方信任,之後以收取各種費用為由,要求被害人多次給他轉款。

  【庭審現場】

  鄭某予:被害人第一次給我轉錢的時候,非常痛快果斷。我一時糊涂,開始不停騙取她的錢財,被衝昏了頭腦。

  被告人巧妙地利用被害人的心理,對其洗腦,誘騙被害人一步步越陷越深,以至於被詐騙的最終金額遠遠超出了自己最初想要貸款的數額。公訴人出示的微信聊天截圖、微信轉賬記錄等多項證據,呈現出了被告人博取被害人信任、精心策劃騙局的全過程。

  庭審中,被告人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深深地悔悟。

  【庭審現場】

  鄭某予:我主動認罪服法,退還賠償。在我羈押時間裡,我深深地反思與自省,深感愧疚。由於自己法律意識淺薄,對家庭、對被害人帶來了嚴重傷害。這是一次深刻的教訓,也是一次自我的徹底覺悟,我保證從此遵紀守法,以合法的方式,做一名孝順父母、對社會有積極貢獻的人。

  2019年5月28日,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鄭某予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4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被告人鄭某予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2019年8月,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二審審理維持原判。

  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劉魯濱:

  被告人應該通過自己的雙手獲取勞動報酬,改善生活。這起案件也給在校大學生提了個醒,要增強法律意識和自身的防范意識,避免陷入這種網絡騙局。

責任編輯:郭麗穎

【東北網專欄】黑龍江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