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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冷秋日,暖心化解家長裡短!
2019-10-25 16:28:36 來源:黑龍江法院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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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起繼承案件的當事人黃洪某來到伊春市友好區法院,將錦旗送給辦案法官,感謝法院解決了她們親兄妹間的繼承糾紛。

  原告黃洪某與被告黃青某、黃興某、黃國某是兄弟姐妹。2015年3月,原、被告的父母在一法律服務所立下了代書遺囑一份,將二人共同所有的房屋確定由原告黃洪某一人繼承。

  原、被告的父母先後於2016年8月和2019年4月去世。原告按遺囑繼承房屋時,三名被告卻不同意也不配合,故原告訴至人民法院,請求依法判決。

  法院受理後傳喚被告,但三名被告均拒絕到庭應訴。為了妥善處理這起繼承糾紛,辦案法官多次到三被告家中了解情況。

  原來,三名被告認為,父母在世時,他們出面處理了家裡的大事小情,在父母患病期間都盡了孝心,但父母立遺囑的事情他們根本不知情。為此,兄弟姐妹間多次發生爭吵。

  了解到這一情況後,法官反復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從血緣、親情入手,讓他們設身處地,站在父母立場考慮。原告黃洪某是妹妹,育有兩子,家境困難,而作為兄姐的三被告的經濟狀況都比較好。原、被告的父母也是基於這種情況,纔將房屋留給小女兒黃洪某的。

  法官不厭其煩地為兄弟姐妹四人細算著『親情帳』。三名被告表示,同意房屋由妹妹黃洪某一人繼承。一起家庭糾紛得到圓滿的解決,兄弟姐妹握手言和。

  繼母與子女的心結終解開

  2019年9月3日,牡丹江市陽明區法院迎來了一位『特殊的客人』,一位步履蹣跚的銀發老人王某竟是一起繼承糾紛案件的被執行人……

  張某與王某結婚前,育有4名子女。張某與王某結婚後,共同撫養著這4名子女。王某與張某4名子女形成了繼母子女關系。2014年3月,張某因病去世,遺留一棟回遷安置房,而房屋繼承問題成了王某與4名繼子女爭奪的焦點。法院判決房屋歸王某所有,但王某要給付4名繼子女3萬餘元。然而,一直到2019年8月,王某都沒有給付。於是,4名繼子女到陽明區法院申請執行。

  法院執行乾警第一次接觸老人,就遇到了難題。王某存有聽力障礙,稱自己無力給付,並將隨身的一些筆記、欠條等出示給執行法官,用以佐證。

  但執行法官早在系統中查詢到老人有一張6萬元的定期存折。法官就在筆記上告知老人如果不還錢,就從老人的定期存折上強制扣劃。

  此時,老人情緒激動地說道:『你們不能劃我存折。劃完我存折,我的幾千元利息就都沒了。』執行乾警趕緊給老人遞了杯水,詢問老人是否帶藥,待老人服藥後讓她稍事休息穩定情緒。

  執行法官了解到,這個案子的根源在於繼子女與老人之間的心結。9月10日,執行法官將雙方當事人又叫到了一起,一方面向4名繼子女講述他們繼母存在的困難,讓他們理解老人的不易,另一方面又勸說著繼母被執行人王某。

  最終,繼子女與繼母互相諒解了對方,達成了執行和解。一場執行糾紛就此煙消雲散。

  老母親的疑慮終被打消

  叢某與妻子葛某結婚後,岳父出資為他們購買了一套房屋,並將產權登記在了妻子葛某名下。叢某一家和岳父一家就在這棟房屋內共同生活。2009年葛某去世,叢某帶著女兒搬出了這棟房屋,叢某的岳父一家繼續居住在這裡。

  2019年年初,叢某岳父去世,80多歲的岳母向牡丹江市西安區法院起訴了女婿叢某,要求法院確認登記在叢某妻子、女兒葛某名下的房產歸原告所有。

  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兩家在一個屋檐下生活多年,有感情基礎,遂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從法理、親情的角度,最大限度地化解雙方的對抗性情緒。經過多次調解工作,法官了解了原告起訴的真實意圖:原告不是真的想要回房子,只是怕女婿叢某將她趕走。

  這是一起親情誤解產生的糾紛。法官有針對性地再次調解。找對了癥結,糾紛自然解決。原告同意將房產過戶給外孫女,即被告叢某的女兒名下;被告同意原告一直在此房屋居住並明確放棄岳父的遺產繼承份額。

  沒有了後顧之懮,老人又和女婿一家恢復了和諧關系。老人特地委托兒媳婦給法官送來一面錦旗。(完)

責任編輯:郭麗穎

【東北網專欄】黑龍江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