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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打掉一集資詐騙集團 涉案資金達4987萬元
2019-12-04 09:13:53 來源:大慶網  作者:劉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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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12月4日訊 忙活一輩子,辛辛苦苦攢些錢不容易,誰都希望能讓『錢生錢』。而一些不法分子,就是盯上了人們這一心理,以高額回報為誘餌,以看似合法的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東窗事發後被繩之以法。

  作為我市金融監控的『防護牆』,大慶市金融辦聯合公安機關,對於非法集資始終處於高壓打擊態勢,目的就是保護市民的『錢袋子』不受威脅。

  為了讓市民認清非法集資的真實面目,推出『防范非法集資,保護市民「錢袋子」』系列報道,希望能引起市民們的重視,編織起非法集資『防范網』。

  打掉『晟啟輝』集資詐騙案

  我市在打擊涉眾犯罪上,一直零容忍、出重拳,打掉了以王某為首的『晟啟輝』集資詐騙集團,實現了主犯到位、賬目清楚、挽損及時。

  此案共抓獲涉案嫌疑人10人,其中主犯1人、骨乾成員8人。案件辦理過程中,對嫌疑人的賬號資金全部進行了扣押、凍結,凍結資金700多萬元。對涉案的26家店面全部進行了清查,大慶地區有16家,每一家店面的情況做到全部掌握。同時,對嫌疑人采用何種手段,忽悠市民上當受騙進行了重點清查,查清了行騙方式和返利模式,為案件定性提供了依據。

  打擊非法集資,賬目是重點,這直接關系到為投資市民挽回經濟損失,相關部門第一時間將全部賬本予以封存,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審計核實。

  晚報記者了解到,該案涉案資金達4987萬元(大慶地區4004萬元),已返還給受害市民1170萬元,挽損率達37.5%。

  警惕非法集資三大新特征

  很多市民對非法集資不了解,那麼,什麼是非法集資呢?

  市金融辦工作人員介紹,非法集資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以看似合法的形式非法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吸收公眾存款或集資詐騙的形式,大致可分為債權、股權、商品營銷、生產經營四大類,市民要警惕非法集資三大新特征。

  一是方式變化多樣。犯罪分子大多通過注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著響應國家產業政策、支持新農村建設等旗號,由傳統的種植、養殖,向工程項目、科技開發、投資入股、消費返利等方式轉化。

  二是多種犯罪行為相互交織。犯罪分子將非法集資與傳銷、合同詐騙等經濟違法犯罪行為交織在一起,采用傳銷手段,首先對集資人員進行洗腦,許諾種種優惠條件和獲利模式,然後再引誘集資,層層下套。

  一般在集資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積極『兌現』回報承諾,騙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踴躍加入,集資規模迅速呈幾何級放大。

  三是宣傳不惜血本,如聘請明星代言,刊登專訪文章,宣傳不法企業的『業績』,將部分非法集資款投入公益事業或進行捐贈,僱傭業務員進入社區散發傳單,傳播集資信息,舉辦各種活動,並在現場兌現紅利,讓參與人員先嘗到甜頭,為非法集資活動宣傳『現身說法』。

  防范10種非法集資陷阱

  『非法集資』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10種形式。

  1.通過發行有價證券、會員卡或債務憑證等形式,吸收資金。比較常見的是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

  2.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委托投資、委托理財進行非法集資,或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3.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高息集資。最新的變化是通過出售其份額並承諾售後返租、售後回購、定期返利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4.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最近的變化是利用地下錢莊進行集資活動。

  5.以簽訂商品經銷等經濟合同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常見的是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加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6.以發行或變相發行彩票的形式集資,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7.借種植、養殖、項目開發、莊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

  8.不法分子利用現代電子網絡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托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9.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10.利用『電子黃金投資』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承諾高回報誘你『上套』

  非法集資波及的領域日漸廣泛,在商品營銷、資源開發、種植養殖、投資擔保等傳統領域,案件時有發生。而借貸理財、私募股權、虛擬貨幣、消費返利等新興領域,也逐步成為非法集資犯罪的重災區。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案件的參與者,半數以上是老年人,一些人把『養老錢』『救命錢』投入其中,幾乎血本無歸。

  暴利引誘,幾乎是所有詐騙犯罪使用的手段,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非法集資者開始會按時足額兌現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後便拆東牆補西牆,用後集資人的錢兌現先前的本息,等達到一定規模後,便秘密轉移資金,攜款潛逃。

  有的是編造虛假項目或訂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將市民騙入泥潭。不法分子以種植仙人掌、螺旋藻、蘆薈、火龍果、冬蟲夏草,養殖螞蟻、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義,騙取群眾資金;有的以開發所謂高新技術產品為名,吸收公眾存款;有的編造植樹造林、集資建房等虛假項目,騙取群眾『投資入股』;有的以商鋪返租等方式,承諾高額固定收益,吸收公眾存款。

  有的故意混淆投資理財的概念,不法分子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基金、網絡炒匯等新名詞迷惑人,假稱新投資工具或金融產品;有的利用專賣、代理、加盟連鎖、消費增值返利、電子商務等新的經營方式,欺騙市民投資。

  更可惡的是,非法集資者往往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應,騙取參與者的信任。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辦理完備的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手續,卻並無實際經營或投資的項目。這些公司往往在豪華寫字樓租賃辦公地點,聘請名人做廣告,加大宣傳,以達到騙取人們信任的目的。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犯罪分子利用網絡虛擬空間,實施犯罪、逃避打擊,租用境外服務器設立網站,或將犯罪地點設在異地,發展人頭一般用代號或網名。有的還通過網站、博客、論壇等網絡平臺和QQ、MSN等即時通訊工具,傳播虛假信息,誘人上當。

  『親情誘騙』擴大受害人群

  可悲的是,非法集資往往愛打親情牌,許多參與者都是在親戚、朋友的所謂低風險、高回報的勸說之下參與的,以致最後不能自拔。

  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親戚、朋友、同鄉等關系,以高額利息進行誘惑,非法獲取資金。有些已經加入的傳銷人員,在傳銷組織的精神洗腦或人身強制下,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業績,不惜利用親情、地緣關系,拉攏親朋、同學或鄰居加入,有的連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不放過,最後造成親情反目,甚至釀成悲劇。

責任編輯:楊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