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旅店長住,對門而居,還都好飲酒,就此成為酒友。酒,能促成好事;過量失德,必將釀成禍端。就因為看電視這麼一件再平常不過的瑣事,卻鬧出了人命......
4月30日一大早,訥河市公安局刑偵大隊重案中隊的座機電話突然響了起來。座機一響,必有大案!這起案件就發生在訥河市一家旅店的客房裡。當天早上,服務員打掃109房間的時候,在房間靠左的單人床下,發現了一具男屍。
法醫診斷該男子死亡時間在七日左右。死者是旅店102房住客金某纔。警方經偵查確定金某纔居住的102房為案發第一現場。
但是兩個房間都被服務員打掃過,現在已經無法提取更多證據。
經法醫鑒定,死者金某纔於生前遭鈍器物勒住頸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很快,刑警隊員們就找到了疑似的作案工具,一根六厘米長斷裂的黑色電源線。
死者死亡時間過長,案發現場被破壞,一度讓案件的推進陷入瓶頸,但是旅店老板提供的一個信息,瞬間讓案件柳暗花明。據旅店老板回憶,有一個姓孟的住客在一周前突然退房,時間和金某纔的死亡時間基本吻合,而且金某纔生前和孟某某是好友關系。警方經過查控,在五大連池市將外逃的孟某某抓獲歸案。
10月29日,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一案件。
庭審中查明,被害人金某纔住在旅店的102房間,被告人孟某某住在對面的110房間。他們以前不認識,直到住進了同一家旅店,平時又都喜歡喝點酒,兩人逐漸熟悉,成了朋友。
4月22日案發當天,兩人在102房間裡喝起了酒。被告人孟某某回憶,當天他回旅店的路上不僅買了酒,還買了下酒菜豆腐。兩人酒喝得越來越高興。當天晚上11點多,酒足飯飽的孟某某向金某纔提出了一個請求,想要借他的電視,可是卻遭拒絕,兩人因此吵了起來。
孟某某說,是金某纔的不斷謾罵,讓他逐漸失去了理智,當時他腦中只有一個念頭,就是殺了金某纔,而桌上煮豆腐的小電鍋,成了他的作案工具。他一把拽下了小電鍋的電源線,纏住金某纔的脖子,把他勒倒了,直到扯斷了電線,纔讓孟某某停了手。
殺人之後,孟某某急於處理金某纔的屍體,想到與其住的110房間緊挨著的109房間長期無人居住,就將屍體藏在了屋裡的單人床下。
經調查,被告人孟某某還曾多次因盜竊罪、毀壞公私財物被判刑。
法院判決:判處被告人孟某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