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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發布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領域安全風險研判和防范措施提示
2020-02-24 18:18:30 來源:哈爾濱市應急管理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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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一手抓防疫不放松,一手抓安全生產工作不動搖』的工作要求,哈爾濱市應急管理局堅持抗疫情和保安全生產兩線作戰,確保正常生產企業和復產復工企業安全生產穩定。結合春季安全生產特點,哈爾濱市應急管理局分析研判全市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領域安全風險,並提出如下防范措施提示:

  一、安全風險分析研判及防范措施

  (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

  1.易燃易爆生產企業(石油化工、酒精、氣體等)

  安全風險分析研判:

  一是疫情防控期間正常生產企業和復產復工企業易發生疫情擴散事件。

  二是節日期間員工串休,思想波動大,酒後、疲勞上崗,發生誤操作,易引發事故。

  三是涉及『兩重一大』等重點部位、關鍵崗位,監控監測不到位,生產出現異常處置不到位,易發生事故。

  四是受限空間、動火作業未按規定要求,作業票未嚴格審批、監護不到位,易引發事故。

  五是個別企業為趕工期,超能力生產,設備帶病運行埋下事故隱患。

  企業防范措施:

  一是加強環境消殺、員工體溫檢查等工作,防止疫情擴散。

  二是強化員工思想教育,做好班前交底,未經交底教育的堅決不許上崗,對不適宜上崗的要堅決禁止上崗。

  三是強化監測監控,確保各種儀器儀表完好,監控到位、監測到位,安全聯鎖裝置正常投用。

  四是凡實施特殊作業的,需嚴格履行審批程序。

  五是強化對設備設施的巡查檢查,避免設備帶病運行。

  監管措施:

  一是嚴格檢查企業疫情防控工作落實情況,督促企業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嚴查企業領導帶班、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落實情況,確保疫情防控期間企業領導在崗。

  三是嚴查作業許可審批制度執行情況,檢查企業作業票,確保企業嚴格執行審批制度,特別是動火、受限空間作業,一律按照要求提級管理,及時制止風險分析不到位、可燃有毒及氧含量分析不達標、超審批時限作業等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四是檢查企業視頻監控、可燃有毒氣體報警器及相關聯鎖投用情況,查看企業報警情況,確保監控保護措施全部投用,報警信息能得到有效處理。

  2.其他生產企業(酸鹼、糠醛、油漆、農藥等)

  安全風險分析研判:

  一是企業人員流動性大,易發生疫情擴散,思想波動大、疲勞上崗、發生誤操作,引發事故。

  二是企業原料及產品存放超量。

  三是可燃報警器未投用或失效,報警終端無人值守,風機聯鎖未投用。節日期間安全巡檢不到位。

  四是農藥企業為春耕農藥生產趕工期,易忽視作業現場安全檢查,安全管理不到位。

  五是復產復工前,安全檢查不到位,復工開車發生事故。

  企業防范措施:

  一是加強環境消殺、員工體溫檢查等工作,防止疫情擴散。

  二是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制度,加強巡檢,確保原料及產品的存放安全。

  三是確保可燃氣體報警器投用並與風機聯鎖,報警終端有專業人員值守,嚴禁門衛頂替值守。

  四是間歇式生產企業,及時調整生產任務,疫情防控期間盡可能不安排生產,生產期間要確保在崗人數,嚴禁串崗、代崗情況。

  五是停工期間要做好重要設施、設備的檢測檢修、維護管理,確保安全設施設備、安全附件等完好運行。要加強值班值守,落實專人負責的安全管理,嚴格監控和巡回檢查。

  六是企業復產復工要制定復產復工工作方案,開展全面安全檢查,確保安全生產條件,及時向屬地監管部門報備。

  監管措施:

  一是嚴查企業疫情防控、領導帶班及員工在崗情況,確保疫情防控期間領導在崗。

  二是重點檢查企業原料及成品存放地點安全,確保不超量儲存,不混儲。

  三是建立停產企業監管臺賬,加強日常巡查,及時掌握停產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及整改進展和復產情況。加強化工生產企業停產期間的安全監管,將停產企業列入檢查重點,督促企業加強管理。

  四是對於節後復產復工企業,要組織專家進行現場檢查,進行復工條件確認,合格後方可同意其復工生產。

  五是掌握各類間歇式生產企業生產計劃,指導企業合理調整生產及檢修計劃。

  (二)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企業

  1.油庫、加油站

  安全風險分析研判:

  一是監控不到位,高低液位報警聯鎖未投用或失效,導致冒罐和抽空誤操作。

  二是現場人員巡檢不及時、帶班領導空崗等違規行為,導致安全風險管控不到位。

  三是環境消殺不及時,人員體溫檢查存在漏洞。

  企業防范措施:

  一是加強接付油安全管理,確保遠傳液位計真實有效,報警聯鎖投用可靠,加強油泵房等重點部位的現場巡檢。

  二是加強加油站現場管理,及時疏導車流,規范加油作業行為。

  三是嚴格執行對個人購買汽油實行實名制登記。

  四是加強環境消殺、員工體溫檢查等工作,防止疫情擴散。

  監管措施:

  一是重點檢查油庫安全聯鎖投用情況及報警處置情況,檢查領導帶班情況,嚴防空崗缺崗情況。

  二是加強對加油站『三違』現象的查處,督促加油站,尤其是客流量較大的『萬噸』站,做好車流疏導,現場管理。摩托車加油必須在指定地點,必須完成實名登記。

  三是加強環境消殺、員工體溫檢查等工作,防止疫情擴散。

  2.其他經營企業

  安全風險分析研判:

  一是氣體充裝企業,因節日期間工程停工,大量氣瓶流轉回企業,導致企業超量存放或存放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地點。

  二是危險化學品儲存企業倉庫堆場易發生混儲。

  三是危險化學品儲存區可燃有毒氣體報警器未投用或報警終端無人值守。

  四是疫情防控和節日期間員工思想波動,安全意識松懈,違規操作的現象增加。

  企業防范措施:

  一是按生產計劃協調客戶流轉氣瓶,嚴禁全部回流企業導致超儲現象。

  二是加強企業現場安全巡檢,確保可燃有毒氣體報警器有效投用,風機聯鎖投用,報警器終端有人值守,領導帶班堅守崗位。

  三是加強環境消殺、員工體溫檢查等工作,防止疫情擴散。

  監管措施:

  一是重點檢查氣體充裝企業超儲私儲現象,嚴懲違規違法行為。

  二是檢查疫情防控期間企業領導乾部帶班情況,嚴禁空崗漏崗。嚴禁門衛看守代替安全生產值班值守。

  三是加強環境消殺、員工體溫檢查等工作,防止疫情擴散。

  (三)煙花爆竹批發、零售企業

  1.批發企業

  安全風險分析研判:

  一是節後大量貨品返庫,不按核定數量儲存或混存混儲,野蠻裝卸。

  二是值班值守空崗漏崗。

  企業防范措施:

  一是及時加強通風控制濕度,及時發現處理煙花爆竹堆垛傾斜靠牆現象。嚴格按照庫房核定儲存數量存儲,不得混存混儲。

  二是擺垛規范整齊,留足安全通道。

  三是做好員工思想教育,遵守作業規程。

  四是必須做到領導24小時帶班值守。

  五是嚴禁向無煙花爆竹零售許可人員銷售產品。

  六是必須做好貨品流向登記。

  監管措施:

  一是重點檢查企業防雷防靜電檢測情況,現場檢查庫房乾燥、通風情況,及時糾正堆垛傾斜靠牆現象。

  二是重點檢查企業庫房存放情況,嚴禁混存混儲、超量存放。

  三是檢查值班值守情況。

  四是嚴查進出庫流向登記。

  2.零售業戶

  安全風險分析研判:

  一是煙花爆竹零售點業戶受疫情封路影響,煙花爆竹返庫保存不及時。

  二是煙花爆竹零售店超許可范圍、數量存放。

  三是零售店電線、燈具不合格、未配備消防器材、店內吸煙、明火等隱患。

  企業防范措施:

  一是煙花爆竹零售點業戶的貨品及時返庫保管。

  二是加強銷售點安全管理,嚴禁吸煙,控制同一時間進店人數,確保可控。

  三是嚴格按許可要求存放產品。

  四是加強流向登記,避免流失危及公共安全。

  監管措施:

  一是監督煙花爆竹零售點業戶貨品及時返庫保管。

  二是重點檢查銷售店面產品存放量。

  三是嚴格檢查流向登記。

  二、監管工作要求

  (一)精准管控『兩重點一重大』

  各區縣(市)應急局要持續開展疫情防控和復產復工期間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督查檢查,重點針對危化品企業重大危險源、重點監管化工工藝和重點監管危化品開展系統、全面、徹底排查,落實風險管控措施,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堅決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及冒險作業行為。

  (二)側重重點環節、關鍵部位監督檢查

  監督其嚴格落實《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規范》,強化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管理,落實對風險大、潛在事故隱患的重點企業全覆蓋巡查檢查,全面掌握和管控事故易發、多發薄弱部位、環節、時段。

  (三)指導企業有序復產復工

  要嚴格落實哈爾濱市應急管理局《關於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通知》和《哈爾濱應急管理局關於加強危險化學品工礦商貿非煤礦山企業復產復工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確工作任務、落實責任、加強安全監管服務,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產復工各項安全生產工作,有序組織企業復產復工,保證復產復工安全,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良好的安全環境。

  (四)加強應急管理工作

  嚴格落實應急值班值守工作要求,堅持領導24小時在崗帶班制度,對轄區重點企業值班情況進行抽查調度,監督企業完善預案、開展應急演練,儲備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確保發生突發事件和生產異常情況時,能做到快速響應、科學處置、迅速施救。

責任編輯:郭麗穎

【專題】安全哈爾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