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網訊(大慶日報記者孫娜)日前,按照省森防辦《關於建立全省森林草原防滅火安全官制度的通知》要求,為有效提高防滅火人員的安全意識和緊急避險能力,確保防滅火人員安全,我市建立並開始施行森林草原防滅火安全官制度。
據了解,森林草原防滅火安全官組織形式依托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體系建立,基層指揮體系中設置安全官,統籌防滅火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專業隊伍、半專業隊伍立足現有組織結構,因地制宜逐級設置安全官。滅火作戰中單獨遂行任務的分隊或小組應指定安全官,負責本分隊或小組的安全工作。安全官對具有重大安全風險的行動計劃,可以實施否決權,在遂行任務中遇有危及撲火人員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可以行使行動終止權。
森林草原防滅火安全官職責任務主要有,參與防滅火組織指揮,提出安全建議和意見並監督實施,對不執行和執行中風險問題有權向上級報告;參與制定森林草原防滅火安全工作制度,負責收集報告安全工作信息,掌握隊伍情況,踏查了解地形、植被等情況,並登記備案;負責宣傳防滅火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組織開展安全避險演練、訓練,定期組織對撲火機具、機械設備和防護裝備進行檢查;監督防滅火安全措施執行,及時發現風險隱患,推動整改。組織研判遂行任務安全形勢,指導正確使用個人安全防護裝具,掌握火行為變化規律,及時組織安全撤離和緊急避險。
市森防指辦公室要求,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滅結合、高效撲救、安全第一』方針,落實好安全官制度,編制安全官工作手冊,規范火災處置的安全措施,確保有據可依、有備防范,建立安全官檔案,加強工作考核和指導監督;要強化教育培訓,分類梳理撲救不同類型森林草原火災的特點規律,准確把握安全撲救火災的基本原理和戰術戰法,加大教育培訓力度,開展警示教育活動,組織安全官及各類防滅火人員進行經常性演練和安全專項訓練;要加強工作保障,充分發揮安全官作用,為安全官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待遇保障,加大投入,配齊配全個人安全防護器材,如防火頭盔、逃生面罩、阻燃服裝等,加強防護裝備物資管理,定期檢查儲備的防護物資和在用的防護裝具,發現損壞或功能缺失時,及時進行維護,確保始終處於良好技術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