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龍江日報5月29日訊 『醫療保障基金是參保人員的救命錢,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確保醫保基金安全是重大民生問題,任何套取基金的行為都屬於違法犯罪。』來自綏化的全國人大代表白亞琴說,她建議加速出臺醫療保障基金監管條例。
白亞琴說,近年來,我國各地醫保部門盡管采取多種措施,但是騙保行為仍然屢屢發生。一方面是打擊欺詐騙保維護基金安全是一個長期復雜的斗爭,另一方面反映出醫保基金監管存在很多漏洞。特別是長期以來,由於我國醫療保障基金監管法律制度不健全,目前醫保部門執法的依據只能參照《社會保險法》和《行政處罰法》,監管機制不完善,監管實施層面缺乏依據。同時監管力量嚴重不足等問題,導致『欺詐』『騙保』等醫療亂象時有發生,影響了醫保基金的安全運行和可持續發展。
為了切實加強醫保基金監管,保障醫保基金安全和使用,對各類套保騙保行為形成有效震懾,白亞琴建議國家及省相關部門積極聯動,建立長效機制,出臺重點包括以下方面和內容的醫療保障基金監督條例:
一是明確適用范圍。監督對象應包括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專項基金。
二是采取多種監管方式。引入信用管理、信息報告、飛行檢查、智能監控、舉報獎勵等方法。開展參保人員及醫療救助對象滿意度調查,引入第三方評估、聘請社會監督員、加強定點醫藥機構行業自律等方式,鼓勵社會各方參與醫療保障監督。
三是規范懲戒措施。對違法違規的機構和個人,依據情節輕重,處以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數額數倍罰款、責令經辦機構中止或解除醫保服務協議。解除醫(藥)師服務資格、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移送有關行政部門等各項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