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同意調解,可現在正是生豬出欄的時候,我忙的腳打後腦勺,真是沒時間去法院。


被告呂某接到虎林市法院法官打來的電話,解釋了他無法到院參加調解的原因。電話裡,法官建議呂某用網絡視頻調解,方便快捷,可呂某卻告訴法官,他住的比較偏遠,通話斷斷續續,視頻連線的信號更是十分不穩定,無法支橕一場視頻調解。鑒於此,法官決定下鄉現場調解。在確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法官聯系了人民調解員,並通知原告,一起到呂某家調解。

2017年10月,原告虎林市某保溫復合板廠與被告呂某簽訂承攬合同,約定由原告為被告呂某的豬捨、住房安裝彩鋼瓦,被告呂某應付施工費80400元。原告施工後,被告呂某多次微信轉款後還欠25400元。
到達被告呂某家後,雙方當事人各執己見、情緒激動、僵持不下。法官與調解員分別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耐心勸導,兩個多小時後,雙方終於達成了調解協議,當場握手言和。

『太感謝你們了,這麼快就解決了我們的問題,還親自上門。』雙方當事人對法官表達著感謝。
別急!法官幫你說和
是法官讓我和媳婦重歸於好!
這是一起離婚案件。金某與單某婚後感情較為穩定。2020年5月6日晚,單某喝了點酒,與金某發生了激烈爭吵,金某一氣之下回了娘家,並於5月8日到明水縣法院永興法庭起訴,要求與丈夫單某離婚。

雖說『一日夫妻百日恩』,但現實生活中,夫妻關系一旦破裂,大多以離婚收場,且夫妻雙方容易互相指責、互生埋怨,甚至互相傷害。
考慮到此,法官決定前往單某家中詳細了解情況。就在法官與單某溝通的時候,金某正好從娘家回來,准備收拾自己的行李。單某對金某頻頻示好,當場自我檢討,並請求金某原諒,但金某仍對其不予理睬,拒絕交流。


法官發現此案調解突破口在於金某,便趁熱打鐵,指出夫妻之間的感情需要雙方的共同維系、共同努力,並從家庭的角度,苦口婆心勸說金某放下執念,珍惜來之不易的感情,共同打造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終金某決定撤回起訴,雙方重歸於好。
開庭!足不出戶參加訴訟
豐林縣法院在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時,開啟便民綠色通道。法官得知被告陶某因病癱瘓在床,無法到庭參加訴訟,決定巡回到被告家辦案。在征得原告同意後,法官在被告陶某家開庭審理。
在做好各項防護措施後,案件在被告家中開庭審理。經過法官兩個多小時的耐心開導,原被告雙方態度緩和,自願達成調解協議。在調解書上簽字後,被告感動地說:『萬分感謝法院體諒我的難處,為我上門開庭』。


『上門開庭』,維護群眾的合法利益,將法治的善意落實到『讓法官多走路、讓群眾少跑腿』上。司法為民,我們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