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網上將『傻?子』
戲稱為東北『四大神獸』
是蠢萌蠢萌的存在
這麼可愛的動物
竟然有人只為了口腹之欲
不惜獵殺?子
把它端上了餐桌……
小編很費解
那麼多美食都不夠選擇嗎?
怎麼捨得下手呢?
今天就為大家科普下
獵捕?子
犯罪
2019年11月下旬,被告人宋某在黑龍江省鶴山農場附近設置5個鋼絲套獵捕野生動物。11月21日,宋某捕獲?子1只,被巡防林帶的民警現場抓獲。

九三人民法院認為,宋某的行為構成非法狩獵罪,其犯罪行為對國家的野生動物資源造成了破壞,故其不僅應承擔違法狩獵的刑事責任,還應承擔對國家野生動物資源造成破壞的民事責任,故法院支持公訴機關提出的附帶民事訴訟請求。
法院經審理,判決被告人宋某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繳納對國家野生動物資源造成的損失3000元。
小科普:?子為食草動物。生活於中國東北、西北、華北和內蒙古等地的小山坡稀疏的樹林中。是東北地區常見的野生動物之一。?子經濟價值較高,被列入中國《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於2000年8月1日以國家林業局令第7號發布實施。任何獵捕?子的行為都是違法的,嚴禁獵捕、買賣、食用野生?子。
法條速遞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禁止使用毒藥、爆炸物、電擊或者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地槍、排銃等工具進行獵捕,禁止使用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搗毀巢穴、火攻、煙熏、網捕等方法進行獵捕,但因科學研究確需網捕、電子誘捕的除外。
前款規定以外的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和方法,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並公布。
案件的宣判給我們敲響了警鍾
非法獵捕野生動物
不僅造成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
也破壞了生態多樣化環境
人民法院將繼續
推進野生動物保護工作
積極預防和嚴厲打擊
亂捕濫獵和非法經營野生動物等
違法犯罪現象
維護生態平衡,保護生態環境